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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述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乐科技”)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荆州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并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出庭应诉、债权追收等工作,无特殊需披露事项。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应当每五个转让日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无法披露的,主办券商应当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