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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民爆光电”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民爆光电

(二)股票代码:30136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467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1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51.05元/股对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

薄后市盈率为25.1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7月19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1.80倍,超出幅度为15.41%;低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5.52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厂房第二、

三、四、五层

联系人:黄金元

电 话:0755-23220840

传 真:0755-291973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0052

传真:0755-82133303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发行人盖章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保荐人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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