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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飞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日,并同意以25.6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103.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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