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7,78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953,689.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7,826,310.5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87,826,310.5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3,291,80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199,707.2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291,80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199,707.2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856,734,217.8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08,890,192.21 | |
差异 | G=E-F | 47,844,025.64 |
[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2)未支付信息披露费用1,933,962.27元;(3)印花税222,012.09元暂未申报。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 8110801012302701409 | 445,866,878.40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 352010100180088888 | 272,807,881.31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综合支行 | 91050122000038794 | 90,215,432.50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808,890,192.21 | --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投入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已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 887,826,310.56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91,8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91,8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02,226,000.00 | 302,226,000.00 | 30,216,000.00 | 30,216,000.00 | 9.99% | 2023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3,212,600.00 | 93,212,600.00 | 3,075,800.00 | 3,075,800.00 | 3.29% | 2023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5,438,600.00 | 445,438,600.00 | 33,291,800.00 | 33,291,8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312,387,710.56 | 312,387,710.56 | 0.00 | 0.00 | -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38.46%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42,387,710.56 | 442,387,710.56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 - | - | - | |
合 计 | 887,826,310.56 | 887,826,310.56 | 83,291,800.00 | 83,291,800.0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无对应期间的预计效益。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7,826,310.56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445,438,600.00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42,387,710.56元。 根据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其余款项存放于公司募投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2,492,784.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807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291,800.00元。 |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其余款项存放于公司募投资金专户中。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00.00元人民币(含60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0.00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08,890,192.21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2,199,707.29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
[注]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无对应期间的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