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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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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2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3月1日被受理,于2023年5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于2023年6月6日报送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2023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4号)同意注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周瑕、刘丽岩、乔冠雯,现拟变更为周瑕、乔冠雯。

二、变更事由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岩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周瑕,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70500010022。现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30年。

乔冠雯,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003740067。现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12年。

四、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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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岩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对刘丽岩出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刘丽岩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

周瑕、乔冠雯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刘丽岩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对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出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周瑕、乔冠雯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刘丽岩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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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吴承根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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