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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步伐,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7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80,427.47元(不含增值税)以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45,878,285.34元。本次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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