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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8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0,810,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832%。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7,777,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4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32,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91%。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张斌先生、朱长江先生、于远征先生、夏鹏先生、王霞女士、黄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1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斌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朱长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朱长江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3选举于远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于远征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夏鹏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王霞女士当选非独立董事。

1.6选举黄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同意:588,810,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黄国林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2.1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李斌先生当选独立董事。

2.2选举季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季红女士当选独立董事。

2.3选举张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根据表决结果,张海霞女士当选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张大伟先生、吕淑珊女士、李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四届五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3.1选举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大伟先生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吕淑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吕淑珊女士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李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李志峰先生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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