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原因真实、合理,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平云小匠股份制改造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平云小匠股份制改造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云小匠”)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有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平云小匠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平云小匠股份制改造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平云小匠股份制改造的事项。

三、关于选举刘国常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选举刘国常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刘国常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刘国常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2、刘国常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

3、刘国常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刘国常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收购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收购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收购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和运营风险,拓展进口贸易领域。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邢良文李进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