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魏恺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7,658,8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18%)的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晁骏投资”)和持有公司股份1,626,5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恺言先生,计划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魏恺言。
魏恺言先生作为晁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与晁骏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7,658,852 | 14.18% |
魏恺言 | 1,626,577 | 0.48% |
合计 | 49,285,429 | 14.6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魏恺言
2、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 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减持期间如
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晁骏投资和魏恺言先生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7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魏恺言先生个人直接持有账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可转让额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股份来源:晁骏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魏恺言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其个人在二级市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恺言先生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以上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晁骏投资及魏恺言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晁骏投资及魏恺言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晁骏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魏恺言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晁骏投资及魏恺言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