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14号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2、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申请重整、预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审慎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努力实现重整成功。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又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23年5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号),并于2023年7月1日及7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2023-105号)。
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深耕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土地储备和可售资源充足,核心管理团队成熟稳定,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若公司能够依法实现重整,则能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关于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整方式出清风险之规定,同时,依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2023年6月16日修订,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开展预重整工作有利于探索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节约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有效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救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鼓励“具有挽救可能,有能力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企业法人,可以进行预重整”。
鉴于此,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债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
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500000202893468X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 | 2023年第一季度 | |
总资产(元) | 299,535,783,787.79 | 293,063,704,41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450,144,110.57 | 12,145,211,485.00 |
营业收入(元) | 54,861,882,201.21 | 9,950,998,08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392,041,770.47 | -295,390,957.82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四、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工作指引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同时提交预重整申请的,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预重整条件的,应当进行备案登记,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如法院同意指导公司预重整,将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推进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充分协商,主动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预重整结束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五、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风险提示
1、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