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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1
股票简称:铭利达股票代码:30126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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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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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将在建成达产后新增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精密压铸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经测算,建成达产后将新增精密压铸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值136,202.41万元和57,76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相关产品产值分别为128,863.79万元和88,533.72万元,产值增幅分别为105.69%和65.24%,增幅较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公司2023年3月末对应产品在手订单金额占募投项目达产年对应产品产值的比例为7.98%,订单饱和度较低,且公司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相关产品、订单目前并不由募投项目产线生产,当前在手订单主要为未来3个月内的持续滚动订单,未与目标客户针对项目建成后或达产后签订意向性采购合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是否能够如期预估产值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客户实际采购额与目前预测采购额不一致的风险。

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市场需求、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未来公司订单获取能力下降,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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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023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1.03%,安徽含山项目、江西信丰项目及广东肇庆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分别为19.22%,

19.07%和19.66%,均低于公司2023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系针对现有客户新设或现有生产基地相关的订单增长需求的扩产,但下游应用领域存在需求增长放缓的风险,如果募投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或因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将导致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成本上升或价格下降,从而对项目投资回报和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测算如下:

假设原材料价格上涨1%、5%、10%,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募投项目毛利率原材料价格上升1%原材料价格上升5%原材料价格上升10%
安徽含山项目19.22%18.73%16.76%14.30%
江西信丰项目19.07%18.54%16.42%13.77%
广东肇庆项目19.66%19.13%17.04%14.43%

经测算,在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上升1%时,会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下降0.49至0.53个百分点;原材料价格上升5%时,会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下降2.46至2.65个百分点;原材料价格上升10%时,会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下降4.92至5.23个百分点。当原材料价格上升分别超过39.06%、35.98%及37.59%时,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将下降为0。

假设产品价格下降1%、5%、10%,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产品价格对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募投项目毛利率产品价格下降1%产品价格下降5%产品价格下降10%
安徽含山项目19.22%18.41%14.97%10.25%
江西信丰项目19.07%18.25%14.81%10.08%
广东肇庆项目19.66%18.85%15.43%10.73%

经测算,在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品价格下降1%时,会导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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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毛利率下降0.81至0.82个百分点;产品价格下降5%时,会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下降4.23至4.26个百分点;产品价格下降10%时,会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下降约8.93至8.99个百分点。当产品价格分别下降19.17%、19.02%及19.59%时,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将下降为0。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主要设备的通用程度较高,能够用于其他精密压铸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的生产,但由于新增设备中价格更高的大吨位压铸机和自动化程度更高的CNC加工中心较多,相关设备的折旧费用较高,若未来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并转产其他产品,将存在相关转产产品成本上升、募投项目毛利率下滑的风险。综上,如果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材料成本上升、订单需求下滑或将未消化产能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公司存在无法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将随固定资产规模增长而增加。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结合公司现有在建工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效益及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项目预计时间(年)
T+1T+2T+3T+4至T+9T+10
1、相关折旧摊销
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在建工程新增折旧摊销(a)1,537.338,154.5311,379.7310,927.72~11,379.7310,950.43
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b)9,596.569,596.569,596.569,596.569,596.56
预计折旧摊销(c)11,133.8917,751.0920,976.2920,524.28~20,976.2920,546.99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现有营业收入(d)321,895.20321,895.20321,895.20321,895.20321,895.20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收入(e)-85,966.72163,336.77193,962.41193,9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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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营业收入(f=d+e)321,895.20407,861.92485,231.97515,857.61515,857.61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重(g=a/f)0.48%2.00%2.35%2.12%~2.21%2.12%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重(h=c/f)3.46%4.35%4.32%3.98%~4.07%3.98%
3、对净利润的影响
现有净利润(i)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j)-31.806,270.4612,420.5514,243.42~14,276.4414,276.44
预计净利润(k=i+j)40,263.8646,566.1252,716.2154,539.08~54,572.1054,572.10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重(l=a/k)3.82%17.51%21.59%20.02%~20.87%20.07%
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重(m=c/k)27.65%38.12%39.79%37.61%~38.46%37.65%

注:

1、假设募投项目产量等于销量,项目计算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8年;

2、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b)=2022年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金额,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3、现有营业收入(d)=2022年度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4、现有净利润(i)=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5、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此后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测算,募投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重为

20.02%~21.59%,合计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重为37.61%~39.79%,占比相对较高。鉴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整体促进作用体现之前,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同时多地开工建设项目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阶段,预计将分别于2024年4月和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多个同时实施的在建项目将在经营管理、人员储备、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未来在项目实施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方面不能相应提高或无法有效整合各项资源,将可能面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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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下降较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11.32万元、11,319.03万元、2,326.81万元和-19,403.92万元,其中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9.44%,幅度较大,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和备料规模扩大和公司收款周期所致:公司2022年基于下游行业需求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预测等因素扩大了原材料采购规模并增加了原材料备料规模,此外,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多,其中汽车领域收入同比增长315.40%,汽车领域客户回款周期整体较长,汽车领域收入占比提高进一步延长了公司整体收款周期。

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备料规模进一步提高或信用期较长的客户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继续下降的风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超过60%,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铝锭、塑胶粒的市场价格均有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与部分主要客户约定有调价机制,如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双方会对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价格调整依据主要为原材料历史市场价格,且调整产品、调整幅度等具体情况需双方进行协商,故产品调价机制的执行整相较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整体滞后时间约为3个月左右。

2023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1.03%,假设营业收入和除原材料价格以外的其他成本保持不变,如公司原材料价格整体上升1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降5.60个百分点,如原材料价格整体上升37.5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为0。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精密结构件和模具,下游客户所处行业主要包括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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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若下游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外生冲击等情况,客户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需求量可能明显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于光伏行业,我国2018年出台的“531新政”等一系列行业政策,倒逼行业实现“平价上网”;同时,多个国家和地区曾对我国光伏电池、组件等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均对我国光伏市场造成了一定冲击。如未来各国减少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或支持政策,或推出其他限制性调控政策或贸易政策,将对发行人或其光伏行业客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发行人在光伏领域的精密结构件配套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安防行业,国内安防监控领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供应商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供应商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同时,安防属于以具体应用为表现形式的产业,存在以公共安全领域为核心逐步向交通、金融、医疗、教育等诸多行业发展的趋势,因此诸多行业的政策也影响着安防行业的发展。此外,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安防企业亦被纳入“实体清单”。若未来安防领域竞争愈加激烈,国家针对安防行业及其应用领域推出限制性调控政策或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对安防行业企业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通过供应链的传导对公司在安防领域的精密结构件配套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汽车行业,公司下游客户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公司为主。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传统汽车企业和新兴造车企业加入竞争行列,新能源车企以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行业竞争逐渐激烈。2023年初,在燃油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和新能源车购置税补贴退出的背景下,多家新能源车企推出降价或价格优惠和补贴活动。若未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国家继续减少对新能源行业的补贴或支持政策,将对公司汽车行业客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产生持续降价的压力,对公司汽车领域的精密结构件配套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对于消费电子行业,公司下游客户以加热非燃烧类电子烟生产商为主。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对于各类电子烟产品普遍采取较为严格的监管政策,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销售地区对其电子烟产品推出限制性调控政策或贸易政策,会对公司下游客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通过供应链传导对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精密结构件配套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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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25%、18.96%、21.67%和21.03%,存在一定波动。影响公司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包括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变化、产品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和汇率波动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相较2021年度逐步趋稳并有所回落,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整体高于2021年度,导致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已有所减弱,但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升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及时调整、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下游需求持续减弱或公司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存在的若未能及时履行投资协议约定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的投资项目为东莞清溪项目、江苏海安项目、重庆二期项目以及广东肇庆项目,其中广东肇庆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

东莞清溪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有税收考核期为2022年至2031年,该项目未完成2022年度的纳税考核要求。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公司拥有为期一年的整改期。若在整改期内仍未达到指标要求,公司需按照未达财政贡献指标差异金额的25%向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承担违约责任。若未来公司税收考核未达到协议标准,公司存在向清溪镇人民政府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江苏海安项目投资协议对公司相关项目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税收达效奖励、购买土地房产款项及其分期支付事项进行了约定,若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相关资产购买款项,则存在向海穗公司支付500万元违约金的风险;若公司核算周期内的纳税总额未达到协议达效奖励约定的数额,且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购买资产的款项超过三个月,则存在相关土地房产被购回的风险。

重庆二期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有税收考核期为2024年至2032年,若公司税收考核未达到协议标准,公司存在向重庆市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税收差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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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项目投资协议对公司相关项目的建设周期和项目效益事项进行了约定,若公司在项目效益考核期(2028年至2032年)未能实现约定的税收要求,公司存在向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税收差额的风险。

综上,在东莞清溪项目、江苏海安项目、重庆二期项目和广东肇庆项目的建设、投产以及运营过程中,若出现未满足相关协议约定,触及相关协议的违约条款,并且未能获得协议对方豁免的情形,则存在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进行补偿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募投项目代建方、出租方履约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土地及厂房系通过“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实施,募投项目用地及厂房的代建方、出租方系当地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该类企业为当地政府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平台,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若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影响代建方、出租方正常经营,导致其对公司的履约能力下降,则存在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代建-租赁-回购”的土地及厂房无法如期交付,公司租赁及后续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十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部分业务涉及外币结算,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1,205.73万元、609.54万元、-117.90万元和795.22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07%、

4.11%、-0.29%和8.60%。

基于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测算,假设所有外币对人民币贬值5%,对公司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99%、-6.19%和-4.11%和-17.99%,如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或者短期内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87%、76.99%、76.79%和81.22%,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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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的销售集中度较高。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其给予公司订单量较大幅度减少,或新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688.91万元、51,109.20万元、98,139.63万元和84,024.9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749.06万元、34,854.87万元、73,741.17万元和85,461.42万元,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价值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12%、40.11%、36.65%和35.36%。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公司均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同时因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的要求普遍较高,公司往往需要进行提前备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或存货滞销、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并在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11.32万元、11,319.89万元、2,326.81万元和-19,403.92万元。

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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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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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可以向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式适用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提出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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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以上的部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分红方式进行分配。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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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已不符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要求;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其他情形。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9、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10、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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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分配规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10万元。

2、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10万元。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0万元。

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发行人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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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6

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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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7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 2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10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10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11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11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15

目 录 ...... 17

第一节 释义 ...... 19

一、普通释义 ...... 19

二、专业术语 ...... 2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专有术语 ......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4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4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3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3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53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53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5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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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61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62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65

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 94

八、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105

九、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 107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08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10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1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1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13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11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21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141

五、关于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和关系 ...... 144

六、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 145

七、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146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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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9

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次发行铭利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公司或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铭利达有限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江苏铭利达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铭利达四川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铭利达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铭利达南京铭利达模具有限公司,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已转让至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铭利达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铭利达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达因纳美重庆达因纳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肇庆铭利达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湖南铭利达湖南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安徽铭利达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江西铭利达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益阳铭利达益阳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苏州铭利达苏州铭利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匈牙利铭利达Minglida (Hungary)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孙公司
清溪分公司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分公司
东莞清溪浮岗分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浮岗分公司
东莞清溪罗马分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罗马分公司
达因纳美上海分公司江苏达因纳美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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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会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律师、律师、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达磊投资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股东
赛铭投资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赛腾投资东莞市赛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杭州剑智杭州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海宁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和泰生物深圳市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卢萍芳控制的企业
捷普Jabil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伟创力Flex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SolarEdgeSolarEdge Technologies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海康威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华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BoschRobert Bosch GmbH,本公司客户
AxisAxis Communications AB,本公司客户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北汽新能源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VentureVenture Corporation Limited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飞毛腿集团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日更名为“锐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NEC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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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

Honeywell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本公司客户
海派科技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PMIPhilip Morris Companies Inc.,本公司主要客户伟创力、Venture的终端客户
EnphaseEnphase Energy,Inc.,本公司主要客户伟创力的终端客户
吉利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公司客户
PRODENSAPRODENSA SERVICIOS DE CONSULTORIA, S.A.P.I DE C.V.,本公司于墨西哥通过Shelter模式开展业务的合作方
MAQUIMEXMAQUIMEX OPERADOR,S DE RL DE CV,本公司于墨西哥通过Shelter模式开展业务的合作方
史陶比尔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景弘盛通信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常熟泓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宗茂塑胶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荣阳铝业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澳美铝业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塑星塑料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赛维达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帅翼驰集团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雅励股份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华昌集团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顺博合金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安徽凯林安徽凯林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凯琳克江苏凯琳克机械有限公司
海穗公司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嘉域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铭利达股权受让方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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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

中塑协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美元、USD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境内中国国境关境之内
境外中国国境关境之外
重大不利影响因公司的研发水平、技术能力未来不能持续提高并保持技术领先,或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研发人员流失,核心客户订单大幅下降等,将对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专业术语

模具工业生产上通过注塑、吹塑、挤出、压铸、锻压、冲压等成型工艺中用来得到所需特定结构零件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精密结构件具有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等不同特性的,在工业产品中起固定、保护、支撑、装饰等作用的金属或非金属部件
铝合金以铝为基体元素,通过加入其他元素而形成的多元合金
镁合金以镁为基体元素,通过加入其他元素而形成的多元合金
铝锭铝合金锭,是以将铝合金液浇入到特定形状尺寸的锭模内,从而得到的块状合金材料
铝挤压材铝合金原材料加热后被挤压成型的型材原材料
刀具机械加工过程中用于切削加工的工具
工装工艺装备,即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模具、刀具、夹具、检具等
加工中心带有刀库和自动换刀装置的数控加工机床,适用于对结构复杂零部件的精密加工
CCD机器视觉系统利用CCD摄像机进行图像采集、处理、分析、判断,从而得到处理结果的技术集成系统
PLC系统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一种具有微处理器的用于自动化控制的数字运算控制器,可以将控制指令随时载入内存进行储存与执行。可编程控制器由CPU、指令及数据内存、输入/输出接口、电源、数字模拟转换等功能单元组成。
压铸在高速高压的条件下,将金属熔液压入特定结构的金属模具内的一种精密铸造工艺
冲压利用设备与模具,使材料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结构件的成型工艺
注塑将熔融的原料通过加压、注入、冷却、脱离等步骤进行加工,获得所需结构件的成型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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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加工将金属原材料通过热熔、挤压、切削加工、表面处理等生产工序进行加工,获得特定结构件加工工艺
去毛刺通过人工、机械方式、或化学处理等方式,去除零件表面的飞边、毛刺的工艺方法
机加工、机械加工通过设备、刀具、工装等工艺系统,对零件进行结构、尺寸、形状、表面质量等进行改变的工艺方法
CNC加工计算机数字化控制精密机械加工
表面处理是指通过机械、物理、化学、电化学等方法,在基体材料表面上获得特定表面外观、性能的工艺方法,包括喷油、喷粉、移印丝印、电镀、化学镀、电泳、钝化、阳极氧化等
型腔由模具动模、定模、滑块等部件组成的空腔,当材料被注入该空腔后在特定的工艺条件下实现凝固成型
热处理将零件放在一定的介质中加热、保温、冷却,通过改变金属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从而改变其性能的一种工艺
抛光、打磨通过人工、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方式,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CAM技术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
ERP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及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
热导率物质导热能力的量度,又称导热系数
冷隔金属液充型后,在金属液的交接处融合不良,从而在铸件中产生穿透的或不穿透的缝隙的缺陷
欠铸在成型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部位填充不完整的缺陷
光伏组件

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并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GW、MW功率单位,1 GW等于1,000 MW、1 MW等于1,000,000W(瓦)
智慧城市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的管理和服务,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
云计算网格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大数据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
三电系统新能源汽车区别于传统汽车的三大系统的总成,具体包括了电池系统、电机系统和电控系统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使用非燃油能源作为动力源的汽车的统称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
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消费电子产品围绕着消费者应用而设计的与生活、工作、娱乐息息相关的电子类产品
a&s《a&s:安全&自动化》的简称,是全球主流的安防媒体和安防信息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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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A国际能源署,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结构中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总部设在巴黎
智研咨询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是国内权威的市场调查、行业分析机构
GGII高工产业研究所,是以电动车、新能源、锂电等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咨询机构
IHS埃信华迈公司,是一家全球商业资讯服务的多元化服务商
IDC国际数据公司,是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的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Research and Markets总部位于爱尔兰都柏林,是一家提供全球市场分析报告的服务供应商
Wood Mackenzie伍德麦肯兹公司,是全球能源和金属行业的资讯和专业顾问服务提供商
ITRPV国际光伏技术线路(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Photovoltaic), 是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线路分析报告之一
双反进口国针对出口国商品进行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531新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5月31日颁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等政策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专有术语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计息年度可转债发行日起每12个月
转股、转换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铭利达可转债相应的债券按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股权的过程;在该过程中,代表相应债券的铭利达可转债被注销,同时发行人向该持有人发行代表相应股权的普通股
转换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将铭利达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普通股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间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人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时,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赎回发行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回售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可转债卖给发行人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的统计及其他信息,均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研究报告及行业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但由于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可能因其统计口径有一定的差异,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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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铭利达
股票代码301268.SZ
法定代表人陶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
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邮政编码518000
网址http://www.minglidagroup.com
电子信箱IR@minglidagroup.com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公司下游行业订单需求不断提升,通过本次发行扩充产能并提升生产效率,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强化新能源领域产品布局近年来,在“双碳”目标、技术进步、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市场均呈现高速增长趋势。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及光伏储能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与新能源汽车及光伏储能行业的领先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扩张,公司的产品订单规模也快速增长,叠加下游客户对于产品及时交付要求较高的影响,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在安徽含山、江西信丰、广东肇庆等地新建生产基地以及增设一系列工业机器人设备、优化生产线配置,新增新能源汽车与光伏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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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件产能规模,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提高公司交付能力,进而提升客户对公司及服务的满意度,强化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中的布局。

(二)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通过本次发行满足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提升总体盈利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特征,公司目前维持着较高的业务规模增速,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1,649.35万元、183,774.45万元、321,895.20万元和97,138.41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69%,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46%,增速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在营运资金方面有较大的需求。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可以合理地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8月3日至202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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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3.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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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8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8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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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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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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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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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铭利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国泰君安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8月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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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铭利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铭利达”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99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400,01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9,999,84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5%。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268”,配售简称为“铭利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铭利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铭利达”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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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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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2)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收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业绩承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进行的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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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73,567.4335,000.00
2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60,441.5730,000.00
3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27,985.811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86,994.811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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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评级事项

公司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20、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2、承销期

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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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600.00
律师费用94.34
审计及验资费80.19
资信评级费用45.2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19.60
合计839.41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五)承销期间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3年8月1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3年8月2日T-1网上路演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3年8月3日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3年8月4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2023年8月7日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2023年8月8日T+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3年8月9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国泰君安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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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国泰君安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泰君安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铭利达、国泰君安、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八)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对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约定如下:

1、违约情形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收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业绩承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进行的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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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诚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
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联系人杨德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夏祺、冉洲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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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庄嘉明
其他项目组成员强强、陈锦豪、彭博怡、林之林、刘旭雯、曹翀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魏天慧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经办律师魏天慧、易明辉、魏蓝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会计师杨小磊、杨桂丽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经办人陈良玮、任思博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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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8666000

(七)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本次可转债的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联系电话021-631818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3年1月31日,国泰君安持有发行人股票59,864股。国泰君安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国泰君安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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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10,000股,股份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64,001,00091.00
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360,000,0009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4,001,0001.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9,0009.00
三、总股本400,010,000100.00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份(股)
1达磊投资152,893,80038.22%境内非国有法人152,893,800
2张贤明40,209,48010.05%境内自然人40,209,480
3赛铭投资26,079,4806.52%境内非国有法人26,079,480
4杭州剑智16,416,0004.10%境内非国有法人16,416,000
5郑素贞16,279,2004.07%境内自然人16,279,200
6邵雨田16,279,2004.07%境内自然人16,279,200
7红土投资14,688,0003.67%基金、理财产品等14,688,000
8陶晓海14,588,6603.65%境内自然人14,488,560
9陶诚10,874,8802.72%境内自然人10,874,880
10赛腾投资9,377,2802.34%境内非国有法人9,377,280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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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铭利达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7家孙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

(1)广东铭利达

公司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实收资本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1号楼101室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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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82,751.54
总资产229,479.48
营业收入244,389.49
净利润25,628.51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2)江苏铭利达

公司名称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实收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57,610.15
总资产143,914.17
营业收入71,647.73
净利润12,254.67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3)四川铭利达

公司名称四川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6,32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593号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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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6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10,092.80
总资产21,250.03
营业收入17,271.36
净利润588.87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4)重庆铭利达

公司名称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27,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9,609.41
总资产36,287.79
营业收入6,696.38
净利润-327.26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5)香港铭利达

公司名称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法定股本800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53至55号恒泽商业大厦7楼702室
主要业务原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精密结构件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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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7

净资产4,963.21
总资产7,182.85
营业收入-
净利润-259.67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6)达因纳美

公司名称重庆达因纳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1,083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
主要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431.66
总资产642.90
营业收入2.66
净利润-298.97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2、孙公司

(1)肇庆铭利达

公司名称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肇庆高新区古塘北路古驿街广东威悦电器有限公司2号厂房、3号厂房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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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8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5,327.49
总资产49,861.69
营业收入45,792.95
净利润2,520.15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2)湖南铭利达

公司名称湖南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7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月谷智能家电产业园5号栋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3,946.07
总资产29,546.13
营业收入14,258.88
净利润989.05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3)安徽铭利达

公司名称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399.55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夏桥路9号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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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191.46
总资产451.17
营业收入-
净利润-78.54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4)江西铭利达

公司名称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5G智慧产业园1号厂房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503.84
总资产5,206.98
营业收入2,439.62
净利润53.84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5)益阳铭利达

公司名称益阳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2,7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街道数字经济产业园5号楼
主要业务精密结构件及模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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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462.97
总资产6,895.13
营业收入253.40
净利润-87.03
审计情况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6)苏州铭利达

公司名称苏州铭利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337.5万元
实收资本337.5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99号东南大学国家科技园东南院202-209室
主要业务未实际开展业务

注:苏州铭利达系公司之子公司广东铭利达于2023年1月收购取得,无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广东铭利达后续拟吸收合并苏州铭利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苏州铭利达正在进行注销备案。

(7)匈牙利铭利达

公司名称Minglida (Hungary)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100.00%
注册资本100,000万福林
实收资本1,000万福林
注册日期2023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1165 Budapest, Margit utca 114.
主要业务未实际开展业务

注:匈牙利铭利达成立于2023年3月23日,无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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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达磊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陶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达磊投资持有发行人152,893,80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8.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达磊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截至报告期末,达磊投资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资产为其对发行人的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净资产3,344.68
总资产3,373.09
净利润1,495.15
审计情况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陶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陶诚直接持有公司2.72%的股份,并通过达磊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8.22%的股份。陶诚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0.9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陶诚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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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2

任深圳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协调部经理、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主管、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课课长,2004年7月参与设立铭利达有限,自2004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铭利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除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达磊投资以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未控制其他企业。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权属纠纷的情况。

3-4-53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详尽的财务资料。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事项的重要性。在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事项的性质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以税前利润的5%作为基础确定财务报表层面重要性水平。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上会师报字(2022)第10148号”、“上会师报字(2023)第172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902.1182,717.7612,012.428,234.67
交易性金融资产16,000.0013,000.00--

3-4-54

应收票据5,439.223,982.515,642.551,949.62
应收账款84,024.9798,139.6351,109.2036,688.91
应收款项融资26,995.802,609.793,441.808,216.77
预付款项1,951.181,475.08729.25362.24
其他应收款8,396.056,600.611,312.062,322.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85,461.4273,741.1734,854.8718,749.06
其他流动资产9,475.297,977.691,200.50533.45
流动资产合计293,646.05290,244.25110,302.6377,057.2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37,611.19132,566.5371,086.0468,335.39
在建工程15,665.0116,849.379,997.25726.26
使用权资产3,961.734,978.123,570.81-
无形资产12,799.8511,056.2911,177.3213,141.10
长期待摊费用4,744.944,185.022,049.4591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5,550.395,152.971,501.701,07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5,346.923,987.334,643.991,241.56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680.03178,775.63104,026.5685,426.75
资产总计479,326.08469,019.88214,329.20162,483.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8,818.0649,555.8616,281.716,639.48
应付票据30,774.7722,888.662,500.001,000.00
应付账款112,396.89129,333.8665,174.0740,540.13
合同负债729.28565.15345.74183.11
应付职工薪酬4,190.738,109.823,543.251,795.25
应交税费2,342.711,763.442,021.131,873.02
其他应付款347.40378.55698.45216.78
其中:应付利息----

3-4-55

应付股利178.08178.08178.08178.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61.127,991.758,615.907,218.40
其他流动负债3,560.723,096.054,111.881,984.37
流动负债合计220,821.68223,683.15103,292.1361,450.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0.005,000.0011,000.0016,500.00
租赁负债2,573.193,581.762,550.88-
长期应付款9,329.659,329.6514,530.3218,014.49
递延收益2,788.422,871.393,165.482,016.44
递延所得税负债3,229.863,298.19--
非流动负债合计27,921.1124,080.9931,246.6736,530.93
负债合计248,742.79247,764.14134,538.8097,981.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40,001.0040,001.0036,000.0036,000.00
资本公积103,192.08103,047.902,318.891,834.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60.72428.83-10.954.14
盈余公积2,007.812,007.811,053.521,053.52
未分配利润85,021.6875,770.2040,428.9325,61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0,583.29221,255.7479,790.4064,502.4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30,583.29221,255.7479,790.4064,50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9,326.08469,019.88214,329.20162,483.96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7,138.41321,895.20183,774.45151,649.35
其中:营业收入97,138.41321,895.20183,774.45151,649.35
二、营业总成本86,384.84279,648.48167,062.03136,733.08

3-4-56

其中:营业成本76,614.92251,965.32148,614.47119,069.23
税金及附加402.991,665.231,139.08969.48
销售费用562.952,842.652,052.021,385.49
管理费用3,180.148,460.766,250.236,429.93
研发费用4,589.6313,250.256,934.765,825.53
财务费用1,034.211,464.272,071.473,053.42
其中:利息费用477.102,462.741,634.931,929.71
利息收入177.14768.9327.0950.40
加:其他收益195.103,823.79946.152,372.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30129.61126.193,194.9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90.62-2,732.74-603.73234.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6.46-1,868.81-775.25-631.8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188.79-7.31-63.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035.7141,687.3716,398.4820,022.37
加:营业外收入2.5012.6628.85136.38
减:营业外支出13.0963.8990.03392.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025.1241,636.1416,337.3019,766.30
减:所得税费用773.641,340.481,519.102,702.7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251.4840,295.6614,818.2117,063.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251.4840,295.6614,818.2117,063.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1.4840,295.6614,818.2117,063.60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8.11439.78-15.090.6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8.11439.78-15.090.62

3-4-5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8.11439.78-15.090.6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8.11439.78-4.24-9.71
7.其他---10.8510.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183.3740,735.4414,803.1217,064.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183.3740,735.4414,803.1217,064.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元/股):
(一)基本每股收益0.231.030.41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0.231.030.410.47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0,024.47256,725.38150,389.64144,009.96
收到的税费返还3,143.548,690.267,919.664,881.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8.562,530.512,654.324,834.63

3-4-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246.57267,946.14160,963.62153,726.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8,595.08208,152.89118,472.7498,919.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496.7437,443.9022,870.6118,203.70
支付的各项税费1,307.596,823.103,892.843,137.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51.0913,199.454,407.553,854.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650.49265,619.34149,643.73124,11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3.922,326.8111,319.8929,611.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255.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30214.59126.1918.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2.0069.1010.0072.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738.501,989.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00.0046,190.00372.00610.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599.3046,473.695,501.712,691.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050.1840,987.3117,170.1117,285.0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9.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00.0063,106.17190.007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40.13104,093.4817,360.1117,362.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40.82-57,619.78-11,858.40-14,670.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6,656.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000.0031,293.0117,748.0625,172.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898.774,530.102,667.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0.00163,848.0022,278.1627,840.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632.9928,978.5816,027.3430,061.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8.295,164.241,270.244,390.6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87.7812,689.731,050.241,132.79

3-4-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89.0646,832.5518,347.8235,58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10.94117,015.453,930.34-7,744.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07.35180.56-180.92-427.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541.1561,903.033,210.906,76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007.1811,104.167,893.261,124.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466.0373,007.1811,104.167,893.26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报表的范围

截至2023年3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2023年1-3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苏州铭利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100%收购取得
Minglida (Hungary)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匈牙利匈牙利100%投资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本期无合并范围减少情况。

3-4-60

(2)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马鞍山市100%投资设立
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州市100%投资设立
益阳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益阳市100%投资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剩余持股 比例处置方式
惠州市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州市-注销

(3)2021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江苏达因纳美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海安市海安市100%投资设立
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市肇庆市100%投资设立
湖南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沙市100%投资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本期无合并范围减少情况。

(4)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惠州市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州市100%投资设立
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100%投资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剩余持股 比例处置方式
南京铭利达模具有限公司南京市南京市-股权转让

3-4-61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3.3.31/ 2023年1-3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331.301.071.25
速动比率(倍)0.890.930.710.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48%37.95%56.76%44.10%
资产负债率(合并)51.89%52.83%62.77%60.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04.043.893.66
存货周转率(次)0.944.515.366.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元/股)-0.490.060.31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761.550.090.19

注: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3月4.10%0.230.23
2022年度23.14%1.031.03
2021年度20.61%0.410.41

3-4-62

2020年度30.36%0.47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3月4.01%0.230.23
2022年度19.32%0.860.86
2021年度19.29%0.390.39
2020年度22.33%0.350.35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8186.43-7.312,877.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5.103,863.941,087.322,967.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7.30129.61126.1918.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59-48.87-61.17-68.93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6-2,628.96196.041,281.72
合计200.466,660.07948.984,513.31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3-4-63

行。根据文件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变更前)2020.1.1(变更后)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109.923,512.92--
合同负债--1,108.113,035.33
其他流动负债--1.81477.59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2、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无影响。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未发生变化,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也未受到影响。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等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3、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4、2023年1-3月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4-64

(三)会计差错更正

财政部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了五个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根据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公司将股份支付确认方法由一次性确认修改为按服务期摊销确认、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受让离职员工持有股份构成新的股份支付予以确认。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如下追溯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
资本公积-306.39
盈余公积30.64
未分配利润27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管理费用-167.78
营业利润167.78
利润总额167.78
净利润167.78
综合收益总额167.78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
资本公积-306.39
盈余公积30.64
未分配利润27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5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管理费用-167.78
营业利润167.78
利润总额167.78
净利润167.78
综合收益总额167.78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93,646.0561.26290,244.2561.88110,302.6351.4677,057.2147.42
非流动资产185,680.0338.74178,775.6338.12104,026.5648.5485,426.7552.58
资产总计479,326.08100.00469,019.88100.00214,329.20100.00162,483.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2,483.96万元、214,329.20万元、469,019.88万元和479,326.08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余额逐年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扩建产能,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呈增长趋势。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长118.83%,增幅较大,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经营规模较快增长及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4-66

货币资金55,902.1119.0482,717.7628.5012,012.4210.898,234.6710.69
交易性金融资产16,000.005.4513,000.004.48----
应收票据5,439.221.853,982.511.375,642.555.121,949.622.53
应收账款84,024.9728.6198,139.6333.8151,109.2046.3436,688.9147.61
应收款项融资26,995.809.192,609.790.903,441.803.128,216.7710.66
预付款项1,951.180.661,475.080.51729.250.66362.240.47
其他应收款8,396.052.866,600.612.271,312.061.192,322.493.01
存货85,461.4229.1073,741.1725.4134,854.8731.6018,749.0624.33
其他流动资产9,475.293.237,977.692.751,200.501.09533.450.69
流动资产合计293,646.05100.00290,244.25100.00110,302.63100.0077,057.2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构成,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16%、93.94%、89.09%和

78.61%,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流动资产规模相应呈持续增长趋势。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存货余额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期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23.8814.6330.1831.92
银行存款42,442.1573,149.3511,230.777,861.33
其他货币资金13,436.089,553.78751.46341.41
合计55,902.1182,717.7612,012.428,234.67

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1)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收款持续增加;2)公司于2022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3-4-67

集资金到账;3)公司向供应商通过票据结算的金额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而持续增长,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3,000.00万元和16,000.00万元,均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5,439.223,982.515,642.551,949.62
应收款项融资26,995.802,609.793,441.808,216.77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5,211.333,317.513,457.351,569.46
商业承兑汇票251.45700.002,300.21400.17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5635.00115.0120.01
合计5,439.223,982.515,642.551,949.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949.62万元、5,642.55万元、3,982.51万元和5,439.22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400.17万元、2,300.21万元、700.00万元和251.45万元,均为公司主要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不存在到期未兑付的情形。

2)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3-4-68

银行承兑汇票5,504.642,104.273,441.807,927.45
商业承兑汇票21,491.16505.52-289.31
合计26,995.802,609.793,441.808,216.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8,216.77万元、3,441.80万元、2,609.79万元和26,995.80万元,其中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当年公司资金状况较好,票据贴现或背书需求较小,因此年末尚未到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幅较大;2023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较大,主要为期末尚未到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比亚迪开具的“迪链”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 /2023年1-3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账面余额89,532.13104,338.6454,823.0539,682.54
坏账准备5,507.156,199.003,713.852,993.62
账面价值84,024.9798,139.6351,109.2036,688.91
营业收入97,138.41321,895.20183,774.45151,649.3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2.17%32.41%29.83%26.17%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波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9,682.54万元、54,823.05万元、104,338.64万元和89,532.1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17%、29.83%、32.41%和92.17%。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在2020年初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较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公司通过任命专人负责应收账款回收、保持与客户持续沟通、增加回款进度梳理频次等方式,使得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2021年末和2022年末,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客户结构的变化,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较多,其中2022年度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进一步提升。

3-4-69

2023年3月末,应收账款占2023年1-3月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周期在30-105天之间,截至3月末主要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分析

①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8,500.0098.854,475.025.06
其中:1年以内87,621.9597.874,381.105.00
1至2年847.440.9584.7410.00
2至3年30.610.039.183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32.131.151,032.13100.00
合计89,532.13100.005,507.156.15
项目2022.12.31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3,306.5199.015,166.875.00
其中:1年以内103,275.5998.985,163.785.00
1至2年30.920.033.0910.0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32.130.991,032.13100.00
合计104,338.64100.006,199.005.94

3-4-70

项目2021.12.31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3,814.9098.162,705.705.03
其中:1年以内53,774.4298.092,688.725.00
1至2年6.500.010.6510.00
2至3年3.320.011.0030.00
3至4年30.660.0615.3350.00
4至5年----
5年以上----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08.151.841,008.15100.00
合计54,823.05100.003,713.856.77
项目2020.12.31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674.3997.461,985.475.13
其中:1年以内38,415.1496.811,920.765.00
1至2年128.980.3312.9010.00
2至3年112.070.2833.6230.00
3年4年----
4至5年----
5年以上18.200.0518.20100.00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08.152.541,008.15100.00
合计39,682.54100.002,993.627.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交易对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原因
2023.3.31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深圳市图门新能源有限公司23.9823.98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3-4-71

2022.12.31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深圳市图门新能源有限公司23.9823.98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021.12.31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020.12.31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组合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文灿股份1.41%9.12%13.71%100.00%100.00%100.00%
锐新科技6.00%30.00%50.00%100.00%100.00%100.00%
瑞玛精密5.00%30.00%50.00%100.00%100.00%100.00%
宜安科技0.00%-5.00%20.00%30.00%100.00%100.00%100.00%
天龙股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同行业计提区间0.00%-5.00%9.12%-30.00%13.71%-50.00%50.00%-100.00%80.00%-100.00%100.00%
公司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文灿股份未披露2.68%3.60%3.47%
锐新科技未披露8.28%8.61%7.63%
瑞玛精密未披露5.64%5.04%5.34%
宜安科技未披露6.23%6.65%8.56%
天龙股份未披露5.06%5.04%5.07%
平均值-5.58%5.79%6.01%

3-4-72

公司6.15%5.94%6.77%7.54%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3)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3.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
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14,130.1315.78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936.8915.57
3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europe B.V.11,713.8213.08
4SolarEdge Technologies Ltd.9,338.2710.43
5Flextronics Mechanical Marketing (L) Ltd5,679.334.75
合计53,368.6659.61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288.3816.57
2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12,733.3812.20
3SolarEdge Technologies Ltd.10,399.439.97
4Flextronics Mechanical Marketing (L) Ltd5,067.284.86
5Jabil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4,821.804.62
合计50,310.2748.22
2021.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
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7,969.9714.54
2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Europe B.V.5,242.239.56
3Flextronics Mechanical Marketing (L) Ltd5,168.639.43
4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742.198.65

3-4-73

5SolarEdge Technologies Ltd.4,449.158.12
合计27,572.1850.30
2020.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
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5,707.5714.38
2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4,034.7510.17
3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3,846.429.69
4SolarEdge Technologies Ltd.3,780.389.53
5Flextronics MFG.(H.K.)LTD3,485.888.78
合计20,855.0052.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占比分别为52.55%、50.30%、

48.22%和59.61%,均为规模较大、信用状况较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账龄均在1年以内。4)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352.13104,338.6454,823.0539,682.54
期后回款金额-91,746.8653,790.9238,650.41
期后回款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7.93%98.12%97.4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与信用期政策相匹配,回款情况良好。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362.24万元、729.25万元、1,475.08万元和1,951.1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7%、0.66%、0.51%和

0.66%,占比较小。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1年末增加745.83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的原材料款、租金和燃气费用等。

3-4-74

(6)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和墨西哥项目往来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322.49万元、1,312.06万元、6,600.61万元和8,396.0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01%、

1.19%、2.27%和2.86%,占比较小。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2020年12月转让子公司南京铭利达应收取的股权处置款剩余款项所致。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主要为墨西哥项目往来款。墨西哥项目往来款为公司在墨西哥通过shelter模式开展业务与MAQUIMEX公司的厂房租赁建设往来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香港铭利达与PRODENSA公司签署了《SERVICES AGREEMENT》(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根据墨西哥IMMEX相关法律法规在墨西哥哈利斯科州特拉克帕克市通过Shelter模式开展注塑和冲压件生产及销售相关业务,具体为:香港铭利达主要负责生产管理、提供机器设备及生产所需的软硬件等;PRODENSA公司主要负责建立并运行在墨西哥注册的公司、保证生产经营符合墨西哥法律以及提供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包括公司制度、计算机系统、墨西哥法律所要求的报关管理软件等)。

由此,PRODENSA公司指定其控制的墨西哥公司MAQUIMEX作为前述业务模式的开展主体并与香港铭利达签署了《MAQUILA AGREEMENT》(加工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预付MAQUIMEX公司厂房租赁建设款。

(7)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7,813.2820.2819,654.6925.876,698.6918.683,274.9616.67
委托加工物资8,220.019.366,201.808.161,964.465.481,254.496.39
在产品13,349.4215.2011,822.0415.564,774.7013.323,476.4417.70

3-4-75

库存商品42,040.5147.8730,373.6439.9815,682.7243.748,810.1644.85
发出商品6,401.817.297,928.7410.446,735.0918.782,825.4514.39
合计87,825.03100.0075,980.90100.0035,855.67100.0019,641.49100.00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4.85%、

43.74%、39.98%和47.87%,是存货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库存商品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为SolarEdge、海康威视、伟创力、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其对于产品交期等交付要求较高,公司根据历史订单、销售预测及自身库存、产能等综合因素,往往会保持一定的合理库存,以保证产品足额、及时交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6.67%、

18.68%、25.87%和20.28%,是存货的另一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一般根据下游订单情况、原材料价格预测等因素保持安全库存,以保证自身生产效率。2022年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在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的背景下,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基于生产需求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预测适当增加了原材料的备料规模。2)存货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3.31/ 2023年1-3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原材料17,813.28-9.3719,654.69193.416,698.69104.543,274.96
委托加工物资8,220.0132.546,201.80215.701,964.4656.591,254.49
在产品13,349.4212.9211,822.04147.604,774.7037.343,476.44
库存商品42,040.5138.4130,373.6493.6815,682.7278.018,810.16
发出商品6,401.81-19.267,928.7417.726,735.09138.372,825.45
合计87,825.0315.5975,980.90111.9135,855.6782.5519,641.49

3-4-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9,641.49万元、35,855.67万元、75,980.90万元和87,825.03万元,呈增长趋势。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且公司经营规模、期末在手订单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各类原材料及产品备货金额相应增加所致。3)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库龄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原材料1年以内16,541.3118,278.096,408.312,794.27
1年以上1,271.971,376.60290.38480.68
合计17,813.2819,654.696,698.693,274.96
库存商品1年以内40,971.9329,206.6415,005.268,036.60
1年以上1,068.571,167.00677.46773.56
合计42,040.5130,373.6415,682.728,810.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上的原材料占原材料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8%、4.33%、7.00%和7.14%,整体占比较低;库龄在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78%、4.32%、3.84%和2.54%,主要为针对客户的备料及产品备货。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17,813.28-19,654.69-6,698.69-3,274.96-
委托加工物资8,220.0187.876,201.8090.161,964.468.071,254.491.04
在产品13,349.42741.2011,822.04619.974,774.70209.103,476.44335.78
库存商品42,040.511,356.2430,373.641,118.5615,682.72509.398,810.16534.36
发出商品6,401.81178.307,928.74411.046,735.09274.252,825.4521.25

3-4-77

合计87,825.032,363.6175,980.902,239.7335,855.671,000.8019,641.49892.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均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存货库龄、业务模式、存货周转率等情况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未披露3.28%5.60%2.92%
锐新科技未披露---
瑞玛精密未披露8.74%9.88%10.25%
宜安科技未披露4.26%5.43%6.26%
天龙股份未披露2.40%2.03%1.87%
平均值-3.74%4.59%4.26%
公司2.69%2.95%2.79%4.54%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因精密结构件业务需满足客户对定制产品的需求,不同公司的客户需求、产品结构等方面均存差异,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总体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区间内,其中,2020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1年末存货规模随业务规模增长较多,存货库龄相对较短,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对较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合理,产销率水平较高,期后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公司存货滞销风险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备充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33.45万元、1,200.50万元7,977.69万元和9,475.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9%、1.09%、

2.75%和3.23%,占比较小。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当期购买机器设备较多,期末待抵扣和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所致。

3-4-78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137,611.1974.11132,566.5374.1571,086.0468.3368,335.3979.99
在建工程15,665.018.4416,849.379.429,997.259.61726.260.85
使用权资产3,961.732.134,978.122.783,570.813.43--
无形资产12,799.856.8911,056.296.1811,177.3210.7413,141.1015.38
长期待摊费用4,744.942.564,185.022.342,049.451.97911.151.07
递延所得税资产5,550.392.995,152.972.881,501.701.441,071.29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5,346.922.883,987.332.234,643.994.461,241.561.45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680.03100.00178,775.63100.00104,026.56100.0085,426.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6.22%、88.68%、89.76%和89.44%,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相应呈持续增长趋势。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重庆厂区项目等投入建设以及公司持续扩大生产规模,设备投入较大,使得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余额增幅较大所致。

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原值房屋及建筑物47,666.4147,487.1536,498.0635,906.07
机器设备121,902.04114,175.7558,115.0949,485.24
运输设备1,487.221,496.16803.84608.51
办公及其他设备5,619.335,067.752,693.902,197.75

3-4-79

合计176,675.00168,226.8198,110.9088,197.57
累计折旧房屋及建筑物8,997.818,383.026,363.444,446.04
机器设备27,464.9224,842.1318,768.4714,020.06
运输设备643.19593.74505.37412.36
办公及其他设备1,957.881,841.391,387.58983.71
合计39,063.8035,660.2827,024.8619,862.17
减值准备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38,668.5939,104.1330,134.6231,460.03
机器设备94,437.1289,333.6239,346.6235,465.18
运输设备844.03902.42298.47196.15
办公及其他设备3,661.453,226.361,306.331,214.04
合计137,611.19132,566.5371,086.0468,335.39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8,335.39万元、71,086.04万元、132,566.53万元和137,611.1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99%、68.33%、74.15%和

74.1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持续增长,主要系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公司新建厂房及新购置机器设备以扩大产能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
文灿股份15-405-104-52-5
锐新科技205-1053-5
瑞玛精密20-305-1043-5
宜安科技301455-10

3-4-80

天龙股份5-205-103-53-10
公司203-104-53-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合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未发现由于遭受毁损而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转让价值、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受淘汰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待安装机器设备13,676.3315,287.102,930.26666.63
重庆铜梁厂区建设工程1,701.991,121.266,971.81-
装修工程286.69441.0195.1859.63
合计15,665.0116,849.379,997.25726.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26.26万元、9,997.25万元、16,849.37万元和15,665.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5%、

9.61%、9.42%和8.44%。其中,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增长较快,主要系重庆厂区开工建设所致;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随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新购置较多机器设备以扩大产能,使得期末待安装机器设备金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各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因长期停建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70.81万元、4,978.12万元和3,961.73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43%、2.78%和2.13%,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厂房、办公场所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3-4-81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土地使用权12,141.6310,574.7810,813.1612,712.44
软件及专利权658.22481.51364.16428.67
合计12,799.8511,056.2911,177.3213,141.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141.10万元、11,177.32万元、11,056.29万元和12,799.85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及专利权。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预计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
文灿股份503-10
锐新科技按出让年限按预计使用年限
瑞玛精密30、502-10
宜安科技503-10、20
天龙股份44、503-10
公司按权证规定年限3-5

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充分、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均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不存在过时、闲置、被终止使用或创造的经济绩效低于或将低于预期等减值迹象;公司拥有的专用软件目前均有效使用,不存在闲置或无法使用的软件,因此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911.15万元、2,049.45万元、4,185.02万元和4,744.94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重分别为

1.07%、1.97%、2.34%和2.56%,占比较小,主要为装修费和模具费。

3-4-82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071.29万元、1,501.70万元、5,152.97万元和5,550.3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5%、1.44%、

2.88%和2.99%。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形成。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41.56万元、4,643.99万元、3,987.33万元和5,346.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5%、4.46%、

2.23%和2.88%。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先支付设备供应商的设备采购款。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20,821.6888.78223,683.1590.28103,292.1376.7761,450.5562.72
非流动负债27,921.1111.2224,080.999.7231,246.6723.2336,530.9337.28
负债合计248,742.79100.00247,764.14100.00134,538.80100.0097,981.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97,981.47万元、134,538.80万元、247,764.14万元和248,742.7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2.72%、

76.77%、90.28%和88.78%,占比较高。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均同比上升,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增加,公司采购规模增长,使得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3-4-83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8,818.0626.6449,555.8622.1516,281.7115.766,639.4810.80
应付票据30,774.7713.9422,888.6610.232,500.002.421,000.001.63
应付账款112,396.8950.90129,333.8657.8265,174.0763.1040,540.1365.97
合同负债729.280.33565.150.25345.740.33183.110.30
应付职工薪酬4,190.731.908,109.823.633,543.253.431,795.252.92
应交税费2,342.711.061,763.440.792,021.131.961,873.023.05
其他应付款347.400.16378.550.17698.450.68216.780.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61.123.477,991.753.578,615.908.347,218.4011.75
其他流动负债3,560.721.613,096.051.384,111.883.981,984.373.23
流动负债合计220,821.68100.00223,683.15100.00103,292.13100.0061,450.5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0.15%、

89.62%、93.78%和94.94%。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均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不断增加,对应材料采购需求相应增加,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增幅较大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32,384.7721,284.9512,270.116,617.82
信用证借款26,349.8428,251.874,000.00-
未到期利息83.4519.0511.6021.65
合计58,818.0649,555.8616,281.716,639.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639.48万元、16,281.71万元、49,555.86万元和58,818.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80%、15.76%、

22.15%和26.64%。公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由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信用证借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4-84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000.00万元、2,500.00万元、22,888.66万元和30,774.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3%、2.42%、

10.23%和13.94%。公司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需求随着销售收入规模而扩大,公司与供应商通过票据结算的金额持续增长。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当年采购机器设备扩建产能以及根据生产需求增加原材料备料较多,基于资金管理需求与供应商提高票据结算比例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货款94,165.47108,861.5356,649.7736,609.85
工程、设备款18,231.4320,472.338,524.303,930.27
合计112,396.89129,333.8665,174.0740,540.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0,540.13万元、65,174.07万元、129,333.86万元和112,396.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97%、

63.10%、57.82%和50.90%。公司应付账款由应付货款、工程设备款构成。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上期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

1)随着销售规模增长,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扩大,应付供应商货款增长较快;2)多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导致新增工程设备款较多。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合计分别为183.11万元、345.74万元、565.15万元和729.28万元,主要为预收客户模具款。对于采取一次性销售模式的模具,公司将自制或外购模具计入存货,在取得客户确认后,结转模具收入及相应成本,在取得客户确认前收到的模具款计入预收款项进行核算。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795.25万元、3,543.25万

3-4-85

元、8,109.82万元和4,190.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2%、3.43%、

3.63%和1.90%。2021年度和2022年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经营业绩增长,公司总用工人数和薪酬规模整体增长。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873.02万元、2,021.13万元、1,763.44万元和2,342.7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3.05%、1.96%、0.79%和1.06%,公司应交税费与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相匹配。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股利178.08178.08178.08178.08
其他应付款项169.32200.47520.3738.70
合计347.40378.55698.45216.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16.78万元、698.45万元、378.55万元和347.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小。公司其他应付款由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构成,其中,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费用、其他往来款项和工程施工方支付的保证金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218.40万元、8,615.90万元、7,991.75万元和7,661.12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待转销项税额42.4955.9625.0714.75

3-4-86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3,518.233,040.084,086.821,969.62
合计3,560.723,096.054,111.881,984.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各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信用等级一般的承兑银行汇票,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0,000.0035.825,000.0020.7611,000.0035.2016,500.0045.17
租赁负债2,573.199.223,581.7614.872,550.888.16--
长期应付款9,329.6533.419,329.6538.7414,530.3246.5018,014.4949.31
递延收益2,788.429.992,871.3911.923,165.4810.132,016.445.52
递延所得税负债3,229.8611.573,298.1913.70----
非流动负债合计27,921.11100.0024,080.99100.0031,246.67100.0036,530.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构成,合计占非流动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4.48%、81.71%、59.51%和69.23%。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1)公司根据还款计划偿还了部分长期借款;2)公司根据付款计划支付了部分长期应付款项;3)公司根据非流动负债的到期时间,将一年内到期的款项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500.00万元、11,000.00万元、5,0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17%、35.20%、

20.76%和35.82%。公司的长期借款均由抵押、保证借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3-4-87

(2)租赁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2,550.88万元、3,581.76万元和2,573.19万元。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针对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厂房和办公场所确认使用权资产,同时确认租赁负债。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8,014.49万元、14,530.32万元、9,329.65万元和9,329.6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9.31%、46.50%、38.74%和33.41%。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分期付款购买资产款项,该款项系根据江苏铭利达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以分期付款购买资产的方式向海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购买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款项。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2,016.44万元、3,165.48万元、2,871.39万元和2,788.4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2%、10.13%、

11.92%和9.99%,主要为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

(5)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3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229.86万元,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对2022年度第四季度购买的机器设备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有关折旧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2023.3.31 /2023年1-3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3-4-88

流动比率(倍)1.331.301.071.25
速动比率(倍)0.890.930.710.93
资产负债率(合并)51.89%52.83%62.77%60.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48%37.95%56.76%44.10%
利息保障倍数(倍)22.0117.9110.9911.24

注: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5、1.07、1.30和1.33,速动比率分别为0.93、0.71、0.93和0.89。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采购需求增加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及存货余额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升较多,系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使得公司货币资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30%、62.77%、52.83%和

51.89%,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息税前利润整体上升,利息保障倍数呈上升趋势。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增长,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偿债能力不断提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率(合并)
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文灿股份57.13%58.55%54.18%53.92%
锐新科技12.98%14.76%6.03%6.35%
瑞玛精密53.37%55.51%30.32%31.72%
宜安科技54.57%55.70%43.39%30.24%
天龙股份28.20%30.04%29.79%24.54%
平均值41.25%42.91%32.74%29.35%

3-4-89

公司51.89%52.83%62.77%60.30%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
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文灿股份0.840.871.201.18
锐新科技5.524.8211.6510.31
瑞玛精密1.911.712.902.89
宜安科技1.241.191.352.25
天龙股份2.562.492.553.13
平均值2.422.223.933.95
公司1.331.301.071.25
公司名称速动比率
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文灿股份0.550.580.840.87
锐新科技3.813.167.107.25
瑞玛精密1.371.282.192.42
宜安科技0.850.830.891.74
天龙股份1.921.861.611.85
平均值1.701.542.532.83
公司0.890.930.710.93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1)在2022年上市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借款为主,资本主要依靠内部积累;

(2)公司投资建设江苏生产基地,根据江苏铭利达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相关土地及厂房,使得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大。随着2022年公司成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产结构得到较大程度优化,偿债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3-4-90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1.004.043.893.66
存货周转率0.944.515.366.04
总资产周转率0.200.940.980.96

注: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6次、3.89次、4.04次和1.00次,2020年度至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能力指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不断加强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催收回款制度。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应收账款质量较好,通过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处于合理范围。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4次、5.36次、4.51次和0.94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在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背景下,增加部分原材料库存,并根据客户产品交期、自身产能及库存等因素适当备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96次、0.98次、0.94次和0.20次,2020年度至2022年度整体保持稳定水平。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

文灿股份1.004.524.394.31

3-4-91

锐新科技1.265.245.013.91

瑞玛精密

瑞玛精密0.683.183.112.65

宜安科技

宜安科技0.773.613.243.18
天龙股份0.652.732.702.42

平均值

平均值0.873.863.693.30

公司

公司1.004.043.893.66
公司名称
存货周转率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

文灿股份1.596.896.946.26

锐新科技

锐新科技0.673.072.952.19
瑞玛精密0.864.023.573.75

宜安科技

宜安科技0.934.474.003.77

天龙股份

天龙股份0.903.763.913.43

平均值

平均值0.994.444.273.88
公司0.944.515.366.04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总资产周转率
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0.170.790.710.55

锐新科技

锐新科技0.180.850.710.54

瑞玛精密

瑞玛精密0.180.790.670.68

宜安科技

宜安科技0.140.650.500.46
天龙股份0.160.690.770.77

平均值

平均值0.160.750.670.60

公司

公司0.200.940.980.96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接近。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客户类型和结算周期不同所

3-4-92

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是指:“(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账面价值是否包含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55,902.11
2交易性金融资产16,000.00

3-4-93

3应收款项融资26,995.80
4其他应收款8,396.05
5其他流动资产9,475.29
6其他非流动资产5,346.92

(1)货币资金

2023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业务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16,000.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且存续期均为1年以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3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期末尚未到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比亚迪开具的“迪链”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系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应收款

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墨西哥项目往来款、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等构成,其中:1)墨西哥项目往来款为公司在墨西哥通过shelter模式开展业务与MAQUIMEX公司的厂房租赁建设往来款等;2)出口退税为公司出口销售办理的出口退税;3)押金保证金主要为房屋租赁押金等;4)其他往来款包括员工备用金、应收租金及水电费、设备退款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认证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税款和待摊销的信用证利息等,系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4-94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公司预付新建厂区项目所需设备款所致,系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无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亦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营业收入97,138.41-321,895.2075.16183,774.4521.18151,649.35
利润总额10,025.12-41,636.14154.8516,337.30-17.3519,766.30
净利润9,251.48-40,295.66171.9314,818.21-13.1617,06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51.48-40,295.66171.9314,818.21-13.1617,06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51.02-33,635.59142.5213,869.2210.5112,550.2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不存在亏损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安防及消费电子等行业的精密结构件产品随下游行业发展而持续向好。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5.69%。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长,未来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公司产能持续提升以满足下游客户的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并继续落实成本控制管理,使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水平不断优化,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改变。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表:

3-4-95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96,661.1799.51319,906.3799.38182,736.5899.44150,847.5099.47
其他业务收入477.240.491,988.830.621,037.880.56801.850.53
合计97,138.41100.00321,895.20100.00183,774.45100.00151,649.35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32,173.2633.28128,863.7940.2881,854.8244.7954,265.0135.97
精密注塑结构件32,464.4333.5996,381.9830.1357,345.4031.3852,652.5734.90
型材冲压结构件31,350.4832.4388,533.7227.6741,232.1522.5638,187.2525.32
精密模具673.000.706,126.891.922,304.201.265,742.683.81
合计96,661.17100.00319,906.37100.00182,736.58100.00150,847.50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0,847.50万元、182,736.58万元、319,906.37万元和96,661.17万元,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上述三类业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96%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较快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行业快速发展

公司各类结构件产品应用于光伏逆变器、安防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三电装置、电子烟加热装置、打印机等各类产品,下游行业涵盖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报告期内,全球光伏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型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发展,安防行业亦保持稳步增长,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有效带动公司各类结构件产品销售规模增加。

3-4-96

(2)产品品类不断丰富

随着生产经验和技术成果的积累,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纵向和横向的产品类型愈发丰富,多品类、定制化的供应能力逐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谱系从以精密压铸结构件为主逐步发展为以压铸、注塑以及型材冲压技术为基础的多材质、多成型方式的精密结构件供应体系,“一站式”供应能力的增强带动收入规模增长。

(3)研发能力及智能化水平提升

公司下游客户所在领域具有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快速等特点,要求供应商能够具备较强的生产及研发能力。公司在下游客户预研新型产品阶段就已加入,同步对其新产品进行结构件的定制化设计以及配套开发,通过采用不同的结构设计方案、技术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满足客户新产品在外观呈现、精密程度、支撑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同方面的需求。

公司持续致力于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不断积累创新产品配套结构件的设计及制造经验,提升生产技术和同步研发能力,使得销售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对应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53,773.9255.63176,041.6155.0390,472.2349.5180,133.5753.12
境外销售42,887.2544.37143,864.7644.9792,264.3550.4970,713.9346.88
合计96,661.17100.00319,906.37100.00182,736.58100.00150,847.5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1)境内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2%、

49.51%、55.03%和55.63%。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精密结构件制造产业集群,前述地区经济活跃、供应链配套体系完善、产业链各环

3-4-97

节企业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销往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同时积极布局中西部地区。

(2)境外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在全球设立有分支机构或与大型组装厂合作。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向其全球分支机构或组装厂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88%、50.49%、44.97%和

44.37%,主要销往以色列、墨西哥、马来西亚、越南、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国际贸易政策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分析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五)公司出口业务销售情况”。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57,661.5717.9137,034.9120.1530,981.3620.43
第二季度70,258.3821.8339,876.9521.7035,437.2123.37
第三季度80,129.6224.8947,716.3025.9634,808.9222.95
第四季度113,845.6335.3759,146.3032.1850,421.8633.25
合计321,895.20100.00183,774.45100.00151,649.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均高于上半年,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因下游市场需求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保持较快增长。相同年度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整体呈环比增长,使得下半年营业收入高于上半年;(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境外客户为保障其生产正常进行,通常于圣诞节前及春节前增加向国内供应商的采购量,从而使得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高于上半年。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3-4-9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76,333.7799.63250,587.9999.45148,095.2499.65118,788.0499.76
其他业务成本281.160.371,377.330.55519.240.35281.200.24
合计76,614.92100.00251,965.32100.00148,614.47100.00119,069.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24,998.4732.7598,969.8939.5062,897.0142.4742,415.7835.71
精密注塑结构件25,334.2633.1975,277.4730.0447,622.3232.1642,984.4436.19
型材冲压结构件25,469.8033.3771,506.9928.5435,880.8424.2329,117.0724.51
精密模具531.230.704,833.641.931,695.071.144,270.753.60
合计76,333.77100.00250,587.99100.00148,095.24100.00118,788.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40%、98.86%、98.07%和99.30%,是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的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总体相匹配。

(三)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4-99

精密压铸结构件7,174.7935.3029,893.9143.1318,957.8154.7311,849.2336.96
精密注塑结构件7,130.1735.0821,104.5130.459,723.0928.079,668.1330.16
型材冲压结构件5,880.6828.9317,026.7324.565,351.3115.459,070.1828.29
精密模具141.770.701,293.241.87609.131.761,471.934.59
合计20,327.41100.0069,318.39100.0034,641.34100.0032,059.4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32,059.47万元、34,641.34万元、69,318.39万元和20,327.41万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型材冲压结构件的销售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5.41%、98.24%、98.13%和99.30%,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与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相匹配。

2、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21.03%21.67%18.96%21.25%
精密压铸结构件22.30%23.20%23.16%21.84%
精密注塑结构件21.96%21.90%16.96%18.36%
型材冲压结构件18.76%19.23%12.98%23.75%
精密模具21.07%21.11%26.44%25.63%
其他业务41.09%30.75%49.97%64.93%
综合毛利率21.13%21.72%19.13%21.48%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48%、19.13%、21.72%和21.13%,整体保持稳定,各类型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受细分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1)精密压铸结构件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84%、23.16%、

23.20%和22.30%,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业务保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水平。

(2)精密注塑结构件毛利率分析

3-4-100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36%、16.96%、

21.90%和21.96%,其中2021年度,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的影响;2022年度,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趋稳及公司部分产品售价调整,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

(3)型材冲压结构件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型材冲压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75%、12.98%、

19.23%和18.76%。2021年度,型材冲压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0.77个百分点,降幅较大,主要系受铝锭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快速上升的影响,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大的型材冲压结构件的成本上涨幅度较大所致;2022年度,随着铝锭等原材料市场价格趋稳及公司部分产品售价调整,公司型材冲压结构件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

(4)精密模具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模具毛利率分别为25.63%、26.44%、21.11%和

21.07%,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模具属于高度定制化产品,其毛利率水平受设计开发难度、所耗用材料的类型和数量、配套工艺装备情况、客户结算方式、模具对应产品的利润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不同模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14.33%18.47%18.50%23.56%
锐新科技20.93%21.74%24.74%33.68%
瑞玛精密25.56%24.81%23.86%27.79%
宜安科技15.03%14.59%16.17%20.85%
天龙股份22.49%21.76%21.04%23.96%
平均值19.67%20.28%20.86%25.97%
公司21.13%21.72%19.13%21.48%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3-4-101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保持一致,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由产品结构差异造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型材冲压结构件等,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自专注于其优势产品类型,产品结构各不相同,不同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因工艺复杂程度、下游客户认证标准等因素而存在一定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
销售费用562.950.582,842.650.882,052.021.121,385.490.91
管理费用3,180.143.278,460.762.636,250.233.406,429.934.24
研发费用4,589.634.7213,250.254.126,934.763.775,825.533.84
财务费用1,034.211.061,464.270.452,071.471.133,053.422.01
合计9,366.929.6426,017.938.0817,308.489.4216,694.3711.01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1.01%、9.42%、8.08%和9.64%。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在销售、管理、研发方面的规模效应显著提升,期间费用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31.6158.911,152.4640.54958.1946.70644.2746.50
业务招待费114.4320.33962.2333.85585.3328.52459.2733.15
差旅费12.972.30184.176.48116.915.7092.726.69
其他103.9418.46543.7919.13391.5919.08189.2213.66
合计562.95100.002,842.65100.002,052.02100.001,385.4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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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9.65%、75.22%、74.39%和79.2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而上升,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相匹配。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270.0939.944,012.7247.432,326.5537.221,782.6827.72
折旧摊销费793.6424.961,471.2417.391,776.3028.422,293.2435.66
咨询服务费261.538.22706.138.35532.838.521,020.6515.87
股份支付121.203.81484.795.73484.797.76479.777.46
办公费69.792.19581.566.87345.305.52326.485.08
其他663.8920.881,204.3114.23784.4712.55527.128.20
合计3,180.14100.008,460.76100.006,250.23100.006,429.9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咨询服务费和股份支付费用,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72%、81.92%、

78.89%和76.9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整体保持稳定。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989.7743.355,384.0440.633,101.2144.722,293.8539.38
材料费2,117.8146.146,498.4149.043,141.3945.302,914.7650.03
水电费217.964.75550.844.16205.042.96179.873.09
折旧费230.335.02672.095.07324.124.67314.215.39

3-4-103

其他费用33.760.74144.881.09163.002.35122.842.11
合计4,589.63100.0013,250.25100.006,934.76100.005,825.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用料和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9.41%、90.02%、89.67%和89.50%,随着下游市场对于产品工艺技术要求的提高,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保持增长趋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477.102,462.741,634.931,929.71
减:利息收入202.11768.9327.0950.40
汇兑损益795.22-117.90609.541,205.73
手续费及其他-35.99-111.64-145.92-31.62
合计1,034.211,464.272,071.473,053.4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981.9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购买远期外汇产品以及适当增加外币负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当年发生的汇兑损益金额较小。2022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有所增加,且人民币兑美元整体贬值使得本期公司汇兑收益增加,财务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969.48万元、1,139.08万元、1,665.23万元和402.99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372.73万元、946.15万元、3,823.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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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195.10万元,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3,194.92万元、126.19万元、129.61万元和57.30万元;其中,2020年度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南京铭利达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余期间主要为公司购买远期外汇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490.62-2,732.74-603.73234.14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486.46-1,868.81-775.25-631.89
合计-977.08-4,601.55-1,378.97-397.75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确认的坏账损失等,资产减值损失为对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36.38万元、28.85万元、12.66万元和2.50万元,主要为经与供应商协商后免于支付的零星采购尾款、收到的税收达标奖励和客户取消订单的违约补偿等。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92.44万元、90.03万元、63.89万元和13.09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对外捐赠、无法收回的押金和罚款支出等。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8186.43-7.312,8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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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5.103,863.941,087.322,967.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7.30129.61126.1918.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59-48.87-61.17-68.93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6-2,628.96196.041,281.72
合计200.466,660.07948.984,513.3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513.31万元、948.98万元、6,660.07万元和200.46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6.45%、6.40%、16.53%和2.17%。2020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该年度处置子公司南京铭利达取得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和子公司取得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2022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以及公司对于第四季度购买的机器设备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致。

八、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3.922,326.8111,319.8929,61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40.82-57,619.78-11,858.40-14,67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10.94117,015.453,930.34-7,744.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07.35180.56-180.92-427.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541.1561,903.033,210.906,768.4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规模不断扩大,现金流情况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增长及扩张期间的资金运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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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84,246.57267,946.14160,963.62153,726.07
营业收入97,138.41321,895.20183,774.45151,64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6.73%83.24%87.59%10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3.922,326.8111,319.8929,611.32
净利润9,251.4840,295.6614,818.2117,06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209.74%5.77%76.39%173.54%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37%、

87.59%、83.24%和86.73%,占比较高且整体保持稳定,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9,251.4840,295.6614,818.2117,063.60
加:信用减值损失490.622,732.74603.73-234.14
资产减值损失486.461,868.81775.25631.8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686.609,143.477,174.946,720.99
使用权资产折旧191.421,555.53387.83-
无形资产摊销120.12453.09425.98399.1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53.461,374.26403.381,153.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81-88.797.3163.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6-235.1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77.102,462.741,634.931,929.7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7.30-129.61-126.19-3,194.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97.42-3,651.27-430.413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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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8.333,298.1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844.13-40,125.23-16,214.18119.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497.20-60,045.77-13,295.29-319.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11.1742,695.8214,669.624,245.09
其他(股份支付)121.20484.79484.7947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2.512,326.8111,319.8929,611.32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9,611.32万元、11,319.89万元、2,326.81万元和-19,402.5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3.54%、76.39%、5.77%和-209.72%;其中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备料规模扩大、职工薪酬支出增多、公司收款周期和付款周期不匹配等。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70.71万元、-11,858.40万元、-57,619.78万元和-20,040.82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支付银行理财资金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资本性支出持续为负,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增长及扩张期间的资金运作特点。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44.43万元、3,930.34万元、117,015.45万元和9,410.94万元。其中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九、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7,285.02万元、17,170.11万元、40,987.31万元和17,050.18万元,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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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东莞清溪项目、江苏海安项目、重庆铜梁项目等生产基地的建设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包括前次募投项目的后续投资支出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和“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内容。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的资金以及自筹资金。上述资本性投资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形。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精密结构制造领域,相关技术主要来自于原始创新,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三)公司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以及应用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的所处阶段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精密结构件超高真空压铸成型关键技术的研究本项目将真空发生器和高精度响应伺服控制阀结合为一种新型设备。该设备可以在压铸过程中对工件分段实现真空环境,使得成型铸件具有内部致密、可热处理、可焊接的特性。小批量试制
铝合金轻质结构件的高效率、高良率搅拌摩擦焊装备及关键技术的研发本项目以摩擦焊接技术为基础,对不同材质、不同结构的搅拌头进行实验对比,研发出一种高效率、长寿命的搅拌头;此外,本项目应用三维热流耦合有限元技术,对铝合金的焊接温度场与流动场分布特征进行分析,解决产品在加工速度提升后的所产生的热变形问题,最终实现产品良率与生产效率的提升。打样验证
车用精密结构件整体压铸成型的设计及生产技术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车用精密结构件整体压铸成型的设计及生产技术,首先通过CAE软件对结构件进行仿真分析及优化设计,将多个原需焊接组合而成的钢制车身结构件组合设计为一个压铸件,再使用五千吨级锁模力以上的压铸机结合真空系统、自动控制的模温机及高压点冷机实现压铸工艺参数的智能控制,从而获得高致密性的压铸件,最后通过自动化精密热处理生产线及专业化的热处理工装,调整压铸件的机械性能与组装工艺性能,精确控制压铸件的形变方向与形变量;该技术的研发将有技术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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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提升对于大型车用结构件整体压铸的生产能力以及与客户进行同步研发的能力。
水冷机壳高精密热胀焊接工装技术研究本项目以搅拌摩擦焊技术为载体,通过对独立零件的半精加工、中频加热及热套组装,保证电机工作时均衡散热,有效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减少摩擦焊接易出现的裂缝、气孔、鼓包、脱焊等不良缺陷。小批量试制
一种设备与工装联锁控制的新型精密加工工艺技术研究本项目以CNC机床PLC系统与加工工装电磁阀进行联锁控制为关键技术,通过CNC机床PLC系统向工装的定位销发出实时指令,实现工装定位销的自动抽取及定位,避免产品加工时工装与刀具的碰撞,有效提高新能源电机隔磁挡板类系列化产品的自动定位及加工效率。小批量试制
一种大型储能箱体结构件的自动抛光装置技术研究本项目运用机器人智能控制技术,以CNC机床刀库系统为平台,实现针对复杂压铸结构件的多角度铣削、批锋毛刺去除、喷涂前打磨等不同工序,能够取代多人工操作,有效提升产品良品率和生产效率。打样验证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为使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保证工艺和技术的领先地位:

1、制定中长期技术创新战略

公司重视对生产工艺开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已建立起良好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建立了与之配套的研发经费投入及管理制度。技术创新战略着重于现有工艺和技术的改进、新技术的应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及先进设备的应用,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使公司研发工作向系统化、规模化的目标稳步迈进。

2、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

公司重视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工作,将研究开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在有效控制生产运营成本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从而确保了研发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

3、加强核心技术骨干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核心技术骨干的储备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包括提高收入待遇、给予补贴、增加培训机会、创造良好的工作和文化氛围等。多年来,公司通过培养、招聘等渠道积极引进各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一支潜心专研、敢于创新的技术队伍,有力提升了公司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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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对市场需求的洞察力

在技术创新战略指导下,公司的研发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长期以来坚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的立项与市场需求的可行性论证相结合。公司将更为细致、准确、及时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同步研发,发挥自身对市场竞争情况的分析洞察能力,从而优化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和优质的服务。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资产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1、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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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0,583.29万元,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公司已出具承诺,自本次申报后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要求。

2、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后,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本次发行完成后, 转股前本次发行完成后, 全部转股后
资产合计479,326.08579,326.08579,326.08
负债合计248,742.79348,742.79248,742.79
合并资产负债率51.89%60.20%42.94%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可转债的权益公允价值(该部分金额通常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若考虑该因素,本次发行后的实际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降低。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但仍处于合理区间。随着后续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3、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息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063.60万元、14,818.21万元、40,295.66万元及9,251.48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4,059.15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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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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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73,567.4335,000.00
2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60,441.5730,000.00
3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27,985.811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86,994.811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不适用再融资间隔期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3年1月16日)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2022年4月7日)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高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结构件产能,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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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技术进步、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市场均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上半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量为30.88GW,同比增长137.4%;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数据,2021年全球新增投运电力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8.3GW,同比增长185%。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在上述领域中,具体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中的电池包壳体、电控系统箱体,光伏逆变器的外壳和箱体等。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及光伏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与新能源汽车及光伏行业的龙头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扩张,公司的产品订单规模也快速增长,叠加下游客户对于产品及时交付要求较高的影响,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

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生产能力,满足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产能需求,公司将在安徽含山、江西信丰、广东肇庆等地新建生产基地。待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光伏储能结构件产能规模,藉此有效解决现阶段产能瓶颈问题,为夯实公司市场地位、保障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2)合理布局区域产能,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1)布局国内产业集群区域

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各大新能源汽车厂商和光伏厂商纷纷在内陆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其中安徽和江西是重要的布局区域。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良好,2021年7月安徽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提出了三年营收“翻一番”、产业链产值突破1,500亿元的目标,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列入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安徽省逐渐发展出了合肥、滁州等多个光伏产业基地,拥有阳光电源等全球领先的光伏企业。江西省锂电产业链较为完整,目前已基本形成从锂矿开采到锂盐、锂电池及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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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再到新能源汽车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江西锂电产业布局也较为集中,拥有宜春、新余、赣州等锂电产业集群,其中宜春产业集群规模最大,是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龙头公司纷纷在江西建厂,如比亚迪在江西抚州、宜春等地建立生产基地,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三电系统以及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吉利汽车在江西赣州建设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江铃集团在江西南昌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及三电系统生产基地。公司选择在安徽和江西新建生产基地,一方面能够实现区域产能的合理布局,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另一方面能够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协同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2)巩固珠三角区域优势珠三角和长三角是我国两大精密结构件制造产业集群,经济活跃度高、具有良好的供应链配套体系。广东铭利达是公司最主要的研发及生产制造主体,业务覆盖压铸、注塑以及型材冲压等多种类型的精密结构件产品及各类精密模具,在珠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在珠三角区域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近年来,肇庆市高新区加速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千亿产业集群,包括整车制造企业、三电系统制造企业、其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汽车后市场企业、产业链配套设备制造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等,本地化配套能力逐步提升,已成为当地四大主导产业之一。根据《肇庆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将培育形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1,000亿产业集群,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及智慧绿色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初具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公司选择在肇庆新建生产基地,一方面与肇庆高新区“围绕‘汽车+新能源’双链形成产业集群,全国智能网联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的发展规划想匹配,充分利用项目产业集群区位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现代化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产品交付能力,巩固公司在珠三角区域的竞争优势。

(3)落实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强化新能源领域产品布局

公司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十余年,逐步发展成为专业从事各类精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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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及模具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商,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精密结构件行业研发、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经验,能够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持续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充分发挥公司多材质、多成型方式的一站式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最具性价比的产品,满足行业领先客户的需求。公司未来将重点布局新能源领域,以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加强研发和生产资源投入,保障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入,提高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和光伏储能结构件的产能,助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中取得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方向。

(4)打造智能化生产线,提升公司生产效率

2021年12月,工信部颁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智能制造,关键要立足制造本质,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和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在新一轮科技及产业变革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逐步由经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是我国制造企业升级的必经之路。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光伏行业的快速增长,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结构件的复杂度不断提高,对公司的生产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夯实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开拓的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拟增设批锋机器人、自动上下料机器人等一系列工业机器人设备,提高结构件的生产效率。其中,智能批锋机器人能够提高结构件表面毛刺处理的效率,降低人工成本;自动上下料机器人能够提高上下料过程的效率,减少误操作的可能性。同时,为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生产,公司在上下模具处加入误送检测装置、跳屑检测装置以及配有CCD机器视觉系统的六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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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实现了模具内的自动检测。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结构件产品,公司进行了高效率CNC加工技术的研发,可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上下料以及产品的一次装夹多面加工,从而达到提升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的目标。本次募投项目的智能化生产线配置,将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缩短产品交付周期,进而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满意度和依赖度。

(5)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较为紧张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线产能已接近饱和,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在80%以上,公司面临着产能饱和、排产紧张的压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能够有效缓解产能瓶颈带来的公司生产压力,同时提高公司精密结构件的市场份额,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支持性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精密结构件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为进一步支持行业发展,夯实工业基础,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比如,2016年11月,将金属压铸技术、高强度铸铝合金材料等列入《工业“四基”的发展目录》中;2017年1月,将铝合金压铸材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同年8月,提出《塑料加工技术的“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行业产品结构调整。

在原有的良好产业政策基础上,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光伏行业的战略也为精密结构件产业提供了新增长点。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国家不断推出新能源汽车与光伏储能行业支持性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公司所处的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行业均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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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政策基础。

(2)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公司拟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扩大新能源汽车和光伏结构件的产能,提升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因此,项目产能的消化能力尤为关键。

公司以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作为根本立足点,凭借自身的研发优势、产品优势以及上下游产业链整合能力优势,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各领域的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在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等国内外知名厂商;在光伏及储能领域,公司客户包括SolarEdge、Enphase、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先公司。

精密结构件行业对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在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前需要进行严格的认证和测试程序,流程复杂且认证周期较长,具备较高的进入壁垒,但进入后相应将获得更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保证公司的订单需求随客户的发展而持续增长,对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保障。

(3)优秀的研发能力和充足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将科技创新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的举措下,公司已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研发成果不断增加。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研发技术人员487名,占公司总体员工比例为

10.16%;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拥有44项发明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293项实用新型专利。

经过多年技术沉淀,公司在模具设计及制造、成型工艺、机械加工、表面处理、检测等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如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热导率压铸件的成型工艺技术”通过调整各种金属的配比,兼顾基材的高热导率和流动性,满足精密结构件的散热要求及压铸过程中的成型要求。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现有专利技术与客户需求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如公司专利“一种新能源汽配高导热散热器”使得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控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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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导热性能得到较大幅度提升,符合客户对结构件轻量化、散热性能优良的要求。因此,优秀的研发能力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表现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4)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高效的客户协同服务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组建了一支多层次、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生产团队。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形态实行分业生产模式,构建了不同的产品事业部,各生产单位对于负责的产品理解更为深入,有利于产品工艺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交付稳定性不断提升以及客户服务的不断优化。同时,公司的生产管理团队具备快速响应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合理调配资源,满足各类客户对结构件产品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

在客户协同服务方面,公司能够实现产品设计阶段、验证优化阶段、试产及量产阶段的全流程覆盖。在产品设计阶段,公司销售人员、研发人员、产品工程师及生产人员可根据客户提出的概念进行设计,结合公司自身生产工艺,提出设计方案;在验证优化阶段,公司根据设计方案试制满足核心技术要求的产品原型件,并进行力学性能测试、气密性测试、关键位置组装检测等一系列验证工作,确认产品设计及可制造性,并持续优化设计、生产流程;在试产及量产阶段,公司对首批试产产品进行跟踪,协助客户解决产品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试产结果获得客户确认转入大批量生产后,针对产品寿命周期情况、产品返修、客诉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处理。

公司将继续发挥在生产管理和客户协同服务方面的优势,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5)公司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订单获取能力较强

随着公司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1,649.35万元、183,774.45万元、321,895.20万元和97,138.41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69%,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46%,增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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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一般为未来3个月周期)在12亿元以上,公司订单获取能力较强。在产品具备较强竞争力、下游市场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将继续与现有客户深化合作、提高产品供应量,持续提升订单获取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较好的保障。同时,公司将与其他潜在客户积极达成战略合作或签署销售意向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公司目前维持着较高的业务规模增速,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1,649.35万元、183,774.45万元、321,895.20万元和97,138.41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69%,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46%,增速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在营运资金方面有较大的需求,如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30%、62.77%、52.83%和51.89%,各期间内利息费用分别为1,929.71万元、1,634.93万元、2,462.74万元和477.10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未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若仅通过债务方式融资,公司未来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会有所提高,并增加利息支出,降低盈利水平,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

因此,合理地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将适当缓解公司债务压力,可转债的逐渐转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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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能够促进公司积极稳妥布局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刘武大道以东、夏桥路以西、创业大道两侧,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总投资为73,567.43万元,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光伏储能结构件年产能81.6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结构件年产能29.4万套。

2、项目的实施准备及进展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用地及厂房系通过“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实施取得,项目代建与租赁方为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皖(2022)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044号,相关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9.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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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模式

本项目建设模式为“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公司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已约定了代建和租赁的关键内容,《投资协议书》中甲方为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为公司,关键内容如下:

1)厂房建设:甲方下属平台公司(即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土地摘牌,并根据乙方设计方案建设厂房。

2)厂房租赁:①自甲方交付厂房给乙方并经双方确认之日起,给予6个月装修期,自装修期满之日,6年内免收乙方的厂房租金;②上述免租期满之日后,3年内甲方按照同类厂房价格租金标准的50%收取房租,实行预交制,按月缴纳。

3)厂房回购:①厂房回购时间:在租赁期结束前一个季度内,乙方应启动厂房及土地回购工作;乙方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前回购;②回购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建设厂房的审计决算价格和甲方对土地的摘牌价进行回购,甲方在建设上述厂房过程中充分尊重乙方的意愿和权益。双方约定,规划设计图纸由乙方项目公司提供,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造价由双方共同审核并由乙方项目公司确认,乙方项目公司对建设过程重要节点和竣工验收全程参与并签字确认,由甲方具体实施并承担费用。回购交易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交易。

(3)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含山县发展改革委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含山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统一代码:2210-340522-04-01-520425)。

(4)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关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含环审[2023]4号)。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73,567.43万元,其中72,010.60万元用于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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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83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占比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1建设投资72,010.6097.88%35,000.00100.00%
1.1场地费用31,848.0043.29%--
1.2设备购置费用38,850.1052.81%34,475.0098.50%
1.3软件购置费用525.000.71%525.001.50%
1.4基本预备费用787.501.07%--
2铺底流动资金1,556.832.12%--
合计73,567.43100.00%35,000.00100.00%

本项目拟投资金额为73,567.4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和软件购置,不用于购买土地。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T,预计整体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报批报建、施工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等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实施步骤T+1年T+2年T+3年T+4年
H1H2
1工程设计报批报建
2施工建设
3设备购置及安装
4人员招募及培训
5产能达到40%
6产能达到80%
7产能达到1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73,567.43万元,经预测分析,项目达产后预估年营业收入89,087.5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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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6,316.86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9.22%,净利率为7.09%。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1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4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
1营业收入-39,484.8075,021.1289,087.58
2税金及附加--367.53705.82
3总成本费用-35,401.3167,323.4479,959.28
4利润总额-4,083.497,330.168,422.48
5所得税-1,020.871,832.542,105.62
6净利润-3,062.625,497.626,316.86

注:项目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计算期为10年,T+1年达产0%、T+2年达产40%、T+3年达产80%、T+4年开始全部达产。

(2)效益测算依据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光伏储能类和电池托盘类产品,各类产品包括多种型号,销售单价由公司参考历史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行情预估确认,销售数量系根据公司销售规划及达产情况进行预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
达产率0%40%80%100%
光伏储能类产品①单价(元/件)-1,400.001,330.001,263.50
销量(万件)-12.0024.0030.00
收入(万元)-16,800.0031,920.0037,905.00
光伏储能类产品②单价(元/件)-360.00342.00324.90
销量(万件)-14.4028.8036.00
收入(万元)-5,184.009,849.6011,696.40
光伏储能类产品③单价(元/件)-185.00175.75166.96
销量(万件)-2.404.806.00
收入(万元)-444.00843.601,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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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储能类产品④单价(元/件)-350.00332.50315.88
销量(万件)-2.404.806.00
收入(万元)-840.001,596.001,895.25
光伏储能类产品⑤单价(元/件)-95.0090.2585.74
销量(万件)-1.442.883.60
收入(万元)-136.80259.92308.66
光伏储能类产品营业收入-23,404.8044,469.1252,807.08
电池托盘类产品①单价(元/件)-1,800.001,710.001,624.50
销量(万件)-2.885.767.20
收入(万元)-5,184.009,849.6011,696.40
电池托盘类产品②单价(元/件)-1,700.001,615.001,534.25
销量(万件)-2.885.767.20
收入(万元)-4,896.009,302.4011,046.60
电池托盘类产品③单价(元/件)-1,000.00950.00902.50
销量(万件)-6.0012.0015.00
收入(万元)-6,000.0011,400.0013,537.50
电池托盘类产品营业收入-16,080.0030,552.0036,280.50
营业收入合计-39,484.8075,021.1289,087.58

注:

1、各年度产品销量=产品规划产能×当年达产率,下同;

2、基于谨慎性原则,各类产品达产前预计销售单价按照年降5%进行测算,下同。2)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销项税为13%、原材料及设备费用进项税为13%、软件费用进项税为6%、城市维护建设费7%、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为5%计缴。

3)总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其中,生产成本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各项成本金额参考公司各产品的历史成本明细占销售单价的比例进行估算。光伏储能类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44.00%、14.00%、24.00%进行估算;电池托盘类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56.80%、12.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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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估算。期间费用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金额参考公司2021年各项费用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估算。本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1.12%、3.40%、3.77%进行估算。4)企业所得税税率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以25%计算所得税。

(3)效益测算的合理性与谨慎性

1)项目综合毛利率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为19.2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14.33%18.47%18.50%23.56%
锐新科技20.93%21.74%24.74%33.68%
瑞玛精密25.56%24.81%23.86%27.79%
宜安科技15.03%14.59%16.17%20.85%
天龙股份22.49%21.76%21.04%23.96%
平均值19.67%20.28%20.86%25.97%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毛利率水平接近,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测算具备合理性与谨慎性。2)项目内部收益率和回收期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1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4年。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税后内部 收益率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文灿股份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9.00%6.40
锐新科技2020年IPO募投项目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1.8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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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2020年IPO募投项目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15.18%7.34
旭升集团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18.75%7.06
爱柯迪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16.35%7.60
平均值18.23%6.93
本项目17.14%6.34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效益指标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4)项目“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具有公允性

1)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募投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交易对方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为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含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代建方为甲方下属平台公司,均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全程参与项目设计、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

根据《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规划设计图纸由发行人项目公司提供、工程造价由双方共同审核并由发行人项目公司确认、发行人项目公司对建设过程重要节点和竣工验收全程参与并签字确认。因此,发行人全程参与项目设计、规划、施工和验收,以确保工程投资属实、不损害发行人利益。

3)土地取得及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安徽含山项目的代建与租赁方为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皖(2022)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044号,相关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9.48万㎡,成交价格为204元/㎡。根据《投资协议书》,公司未来按照甲方对土地的摘牌价进行回购,交易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交易,土地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4)代建厂房的造价具有公允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安徽含山项目尚未确定代建工程合同总金额。因此,发行人根据项目建筑面积和单位面积造价等对于厂房回购价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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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算。安徽含山项目整体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公司按照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本项目代建厂房建造成本预计为24,700.00万元。前述建造单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项目造价情况

安徽含山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和光伏储能结构件,故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汽车结构件行业公司近期可比项目进行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造成本 (万元)项目建筑面积(㎡)单位面积造价(万元/㎡)
文灿股份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6,136.2046,265.000.13
锐新科技2020年IPO募投项目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建设项目6,856.9538,399.720.18
瑞玛精密2020年IPO募投项目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7,785.2036,800.000.21
旭升集团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36,575.26--
爱柯迪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34,711.00137,255.000.25

注: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相关数据来源为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反馈问询回复等,其中旭升集团未披露其相关项目的建筑面积,下同。

由上表可见,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单位面积造价为0.13~0.25万元/㎡,公司选取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

②全国同类型建筑物造价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厂房及建筑物和仓库的累计竣工价值和累计竣工面积,测算厂房及建筑物和仓库的单位面积造价如下:

项目竣工价值 (万元)竣工面积 (㎡)单位面积造价 (万元/㎡)
2023年第一季度厂房及建筑物-累计值22,121,000113,691,8000.19
2023年第一季度仓库-累计值997,2005,056,9000.20

注: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下同。

由上表可见,经测算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厂房及建筑物和仓库的平均单位面积造价分别为0.19万元/㎡和0.20万元/㎡,公司选取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5)代建厂房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代建-租赁-回购”模式为近年来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常用方式,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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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政府约定,按照厂房建设成本进行回购符合地方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公开信息,相关可比案例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回购价格相关约定
常熟汽饰(603035)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江西省上饶市江西和济为上饶常春代建的厂房土地后续回购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定价机制与其承担的其他“代建-租赁-回购”项目相一致。
易事特(300376)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设备及新能源充电桩生产项目江西省萍乡市第六年若选择回购厂房及土地,则按土建成本价(含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息)回购
科翔股份(300903)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江西省九江市代建厂房回购价格参考政府部门建筑工程审计结算价确定,代建工程暂定合同总金额为 200,000,000元,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计价为准,但不得超出5%
苏大维格(300331)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江苏省盐城市建成后租赁给盐城维旺装修使用,盐城维旺可在交付使用之日起五年内按照购地和建设成本购买本项目全部房产土地及其他附属设施

由上表可见,“代建-租赁-回购”模式下,投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约定按照厂房建设成本回购较为常见且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具有公允性。

综上,本项目“代建-租赁-回购”的土地取得已履行招拍挂程序,厂房造价系基于同行业案例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类厂房建造均价预估,回购价格系基于成本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二)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信丰高新区原中保正东项目地,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总投资为60,441.57万元,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新能源汽车电机结构件年产能90万套,电控结构件年产能90万套,电源结构件年产能40万套。

2、项目的实施准备及进展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用地及厂房系通过“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实施取得,项目代建与租赁方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22)信丰县不动产权第0028291号,相关用地

3-4-130

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3.30万㎡。

(2)项目建设模式

本项目建设模式为“代建-租赁-回购”模式,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已约定了代建和租赁的关键内容,协议中甲方为信丰县人民政府,乙方为公司,关键内容如下:

甲方按乙方的设计图纸及建设进度建设有关厂房,项目建设土地面积约231亩,厂房造价成本需要乙方或其项目公司参与共同确定价格。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按照成本价购买前述厂房,具体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具体签署的购买协议约定为准。上述厂房5年连续等额减免租金,第6年至第8年,按6元平方米缴纳租金,该部分租金可抵扣厂房回收款。8年到期后,乙方6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回购的价格按建设成本价。具体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具体签署的购买协议约定为准。

(3)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江西省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209-360722-04-01-403064)。

(4)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信行审函〔2022〕104号)。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0,441.57万元,其中59,194.16万元用于建设投资,1,247.41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占比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1建设投资59,194.1697.94%30,000.00100.00%
1.1场地费用23,702.2139.22%--
1.2设备购置费用34,271.0456.70%29,475.0098.25%
1.3软件购置费用525.000.87%525.001.75%

3-4-131

1.4预备费695.921.15%--
2铺底流动资金1,247.412.06%--
合计60,441.57100.00%30,000.00100.00%

本项目拟投资金额为60,441.5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和软件购置,不用于购买土地。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T,预计整体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报批报建、施工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等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实施步骤T+1年T+2年T+3年T+4年
H1H2
1工程设计报批报建
2施工建设
3设备购置及安装
4人员招募及培训
5产能达到40%
6产能达到80%
7产能达到1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为60,441.57万元,经预测分析,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71,478.00万元,年净利润5,019.60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9.07%,净利率为7.02%。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1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48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
1营业收入-31,680.0060,192.0071,478.00
2税金及附加--196.925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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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成本费用-28,451.1754,106.0664,261.12
4利润总额-3,228.835,889.026,692.80
5所得税-807.211,472.261,673.20
6净利润-2,421.624,416.775,019.60

注:项目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计算期为10年,T+1年达产0%、T+2年达产40%、T+3年达产80%、T+4年开始全部达产。

(2)效益测算依据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源、电控结构件产品,销售单价由公司参考历史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行情预估确认,销售数量系根据公司销售规划及达产情况进行预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
达产率0%40%80%100%
电机结构件产品单价(元/件)-395.00375.25356.49
销量(万件)-36.0072.0090.00
收入(万元)-14,220.0027,018.0032,083.88
电控结构件产品单价(元/件)-365.00346.75329.41
销量(万件)-36.0072.0090.00
收入(万元)-13,140.0024,966.0029,647.13
电源结构件产品单价(元/件)-270.00256.50243.68
销量(万件)-16.0032.0040.00
收入(万元)-4,320.008,208.009,747.00
营业收入合计-31,680.0060,192.0071,478.00

2)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销项税为13%、原材料及设备费用进项税为13%、软件费用进项税为6%、城市维护建设费7%、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为5%计缴。

3)总成本费用

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其中,

3-4-133

生产成本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各项成本金额参考公司各产品的历史成本明细占销售单价的比例进行估算。新能源汽车电机结构件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55.00%、10.00%、18.00%进行估算;新能源汽车电控结构件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

51.00%、10.50%、17.00%进行估算;新能源汽车电源结构件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52.50%、12.00%、17.00%进行估算。

期间费用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金额参考公司2021年各项费用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估算。本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1.12%、3.40%、3.77%进行估算。

4)企业所得税税率

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以25%计算所得税。

(3)效益测算的合理性与谨慎性

1)项目综合毛利率

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为19.0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14.33%18.47%18.50%23.56%
锐新科技20.93%21.74%24.74%33.68%
瑞玛精密25.56%24.81%23.86%27.79%
宜安科技15.03%14.59%16.17%20.85%
天龙股份22.49%21.76%21.04%23.96%
平均值19.67%20.28%20.86%25.97%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毛利率水平接近,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测算具备合理性与谨慎性。

2)项目内部收益率和回收期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1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48年。

3-4-134

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税后内部 收益率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文灿股份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9.00%6.40
旭升集团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18.75%7.06
爱柯迪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16.35%7.60
平均值18.03%7.02
本项目16.18%6.48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效益指标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4)项目“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具有公允性

1)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募投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交易对方为信丰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全程参与项目设计、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

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甲方按发行人的设计图纸及建设进度建设有关厂房,厂房造价成本需要发行人或其项目公司参与共同确定价格。因此,发行人全程参与项目设计、规划、施工和验收,以确保工程投资属实、不损害发行人利益。

3)土地取得及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江西信丰项目代建与租赁方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22)信丰县不动产权第0028291号,相关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3.30万㎡,成交价格为237元/㎡。未来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按照届时土地、房产经评估的价格取得上述土地及房产,土地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4)代建厂房的造价具有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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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江西信丰项目尚未确定代建工程合同总金额。因此,发行人根据项目建筑面积和单位面积造价等对于厂房回购价格进行测算。江西信丰项目整体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公司按照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本项目代建厂房建造成本预计为18,609.08万元。前述建造单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项目造价情况

江西信丰项目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故选取汽车结构件行业公司近期可比项目进行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造成本 (万元)项目建筑面积(㎡)单位面积造价(万元/㎡)
文灿股份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6,136.2046,265.000.13
旭升集团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36,575.26--
爱柯迪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34,711.00137,255.000.25

由上表可见,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单位面积造价为0.13~0.25万元/㎡,公司选取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

②全国同类型建筑物造价情况

经测算,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厂房及建筑物和仓库的平均单位面积造价分别为0.19万元/㎡和0.20万元/㎡,具体参见安徽含山项目相关部分内容。公司选取建造单价0.19万元/㎡进行测算,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5)代建厂房回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代建-租赁-回购”模式下,投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约定按照厂房建设成本回购较为常见且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具有公允性,具体参见安徽含山项目相关部分内容。

综上,本项目“代建-租赁-回购”的土地取得已履行招拍挂程序,厂房造价系基于同行业案例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类厂房建造均价预估,回购价格系基于成本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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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在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动力大街以北,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总投资为27,985.81万元,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电池托盘结构件年产能11.90万件,上盖、箱体等光伏储能结构件年产能227.28万件。

2、项目的实施准备及进展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用地及厂房系通过自建模式实施取得,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项目实施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3)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4226号,相关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3.01万㎡。

(2)项目建设模式

本项目建设模式为自建模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完成所需审批备案手续后,公司负责组织和推进项目建设。

(3)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肇庆市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1284-04-01-972799)。

(4)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调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肇环高新建〔2023〕14号)。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7,985.81万元,其中27,517.60万元用于建设投资,468.21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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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占比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1建设投资27,517.6098.33%10,000.00100.00%
1.1工程建设投资12,224.0443.68%10,000.00100.00%
1.2设备及软件投资13,324.0047.61%--
1.3安装工程659.202.36%--
1.4预备费1,310.364.68%--
2铺底流动资金468.211.67%--
合计27,985.81100.00%10,000.00100.00%

本项目拟投资金额为27,985.8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建筑工程,不用于购买土地。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T,预计整体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报批报建、施工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等内容。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实施步骤T+1年T+2年T+3年T+4年
H1H2H1H2
Q1Q2Q3Q4Q1Q2
1工程设计报批报建
2施工建设
3设备购置及安装
4人员招募及培训
5产能达到40%
6产能达到80%
7产能达到1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7,985.81万元,经预测分析,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33,396.83万元,年净利润2,939.98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9.66%,净利率为8.80%。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0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2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3-4-138

(1)项目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T+5年及以后
1营业收入-14,801.9228,123.6533,396.8333,396.83
2税金及附加--4.85248.54248.54
3总成本费用31.8013,764.2324,777.2429,272.3429,228.32
4利润总额-31.801,037.693,341.553,875.953,919.97
5所得税-251.47835.39968.99979.99
6净利润-31.80786.222,506.162,906.962,939.98

注:

1、项目建设实施周期为2年,计算期为10年,T+1年达产0%、T+2年达产40%、T+3年达产80%、T+4年开始全部达产;

2、项目T+5年及以后净利润测算金额与达产年T+4年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软件摊销所致。

(2)效益测算依据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电池托盘结构件产品和上盖、箱体等光伏储能结构件产品,销售单价由公司参考历史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行情预估确认,销售数量系根据公司销售规划及达产情况进行预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T+1年T+2年T+3年T+4年及以后
达产率0%40%80%100%
电池托盘结构件①单价(元/件)-1,800.001,710.001,624.50
销量(万件)-3.406.808.50
收入(万元)-6,120.0011,628.0013,808.25
电池托盘结构件②单价(元/件)-2,500.002,375.002,256.25
销量(万件)-1.362.723.40
收入(万元)-3,400.006,460.007,671.25
电池托盘结构件营业收入-9,520.0018,088.0021,479.50
光伏储能结构件①单价(元/件)-70.0066.5063.18
销量(万件)-43.0686.11107.64
收入(万元)-3,013.925,726.456,800.16

3-4-139

光伏储能结构件②单价(元/件)-50.0047.5045.13
销量(万件)-43.0686.11107.64
收入(万元)-2,152.804,090.324,857.26
光伏储能结构件③单价(元/件)-24.0022.8021.66
销量(万件)-4.809.6012.00
收入(万元)-115.20218.88259.92
光伏储能结构件营业收入-5,281.9210,035.6511,917.33
营业收入合计-14,801.9228,123.6533,396.83

2)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销项税为13%、原材料及设备费用进项税为13%、软件费用进项税为6%、城市维护建设费7%、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为5%计缴。

3)总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其中,本项目生产成本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各项成本金额参考公司各产品的历史成本明细占销售单价的比例进行估算。电池托盘结构件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48.75%、8.92%、15.30%进行估算;光伏储能结构件产品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制造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58.69%、

8.92%、4.91%进行估算。

期间费用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估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金额参考公司2021年各项费用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估算。本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1.12%、3.40%进行估算,研发费用结合生产基地业务定位进行调整,按照销售收入的2.68%进行估算。

4)企业所得税税率

项目实施主体为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以25%计算所得税。

(3)效益测算的合理性与谨慎性

1)项目综合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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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为19.6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文灿股份14.33%18.47%18.50%23.56%
锐新科技20.93%21.74%24.74%33.68%
瑞玛精密25.56%24.81%23.86%27.79%
宜安科技15.03%14.59%16.17%20.85%
天龙股份22.49%21.76%21.04%23.96%
平均值19.67%20.28%20.86%25.97%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毛利率水平接近,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测算具备合理性与谨慎性。

2)项目内部收益率和回收期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0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2年。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税后内部 收益率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文灿股份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9.00%6.40
锐新科技2020年IPO募投项目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1.86%6.25
瑞玛精密2020年IPO募投项目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15.18%7.34
旭升集团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18.75%7.06
爱柯迪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16.35%7.60
平均值18.23%6.93
本项目12.03%7.32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税后内部收益率低于类似项目,主要原因系本项目为自建项目,前期土地购置与厂房建设资金投入较大所致,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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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中的25,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为

25.0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同时,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和软件购置,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的占比分别为75.00%和25.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等因素测算,本次募集资金中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机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光伏、安防、汽车和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各类精密结构件和模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募投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领域的精密结构件产能。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亦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生产方面的积累,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相关,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联系和区别如下:

项目联系和区别
工艺技术联系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领域的精密结构件,运用压铸、注塑、型材冲压等成型技术,与公司现有业务基本一致。
区别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在自动化制造方面有所提升,通过增设批锋机器人、自动上下料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设备,提高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从而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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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管理联系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和人员培养方面系对公司经营理念的延续和复制,与公司现有业务一致。
区别公司将从现有团队中挑选拥有一定生产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并为项目培养储备人才,一线生产员工将根据公司人员管理标准进行招聘。
采购模式和供应商联系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将沿用公司的采购体系,以原采购平台为依托,通过招标、集采等方式,降低物料采购成本,提升项目效益。
区别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将根据所处区域客户需求,基于现有采购体系和采购平台导入新的合格供应商,降低采购物流成本,提高生产交付能力。
销售模式和客户联系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将沿用公司的直接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聚焦于现有的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储能行业客户,包括SolarEdge、阳光电源等光伏储能领域客户以及比亚迪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厂商。
区别公司主要客户涉及光伏、安防、汽车和消费电子等多领域,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将聚焦于光伏储能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实施地点距相关客户生产基地较近,便于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降低产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方向。

(二)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具有明确的业务定位,相关产能建设规划系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制定,包括下游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市场需求高速增长、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深化、在手订单充足、现有产能已较为饱和等因素。同时由于行业特性,充足的产能是交付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开拓新客户以及与现有客户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司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募投建设项目的业务定位

序号项目名称业务定位主要服务客户
1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安徽含山,是公司在华东、华中地区的重要战略布局,由于安徽省的光伏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良好,建设安徽生产基地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降低运输成本。安徽生产基地主要为阳光电源等客户提供光伏储能结构件;为比亚迪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产品。
2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江西信丰,是公司在华东、华中地区的又一重要战略布局,由于江西省锂电产业布局较为集中、集群规模较大,公司重要客户比亚迪在江西建有生产基地,公司建设江西生产基地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降低运输成本。江西生产基地主要为比亚迪提供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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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广东肇庆,是公司巩固珠三角区域优势的战略布局,是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和光伏储能结构件研发、生产平台,并承接主要生产基地广东铭利达的部分业务。肇庆生产基地主要为比亚迪等客户提供电池托盘结构件;为SolarEdge、Enphase等客户提供光伏储能结构件。

综上,公司各募投建设项目的业务定位、主要服务客户存在一定差异,产能规划具有合理性。

2、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本次募投项目均生产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精密结构件,相关行业市场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市场容量和增长空间远大于公司新增产能。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之“(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项目”之“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相关内容。

3、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合作逐步深化

公司以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作为根本立足点,凭借自身的研发优势、产品优势以及上下游产业链整合能力优势,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各领域的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以比亚迪为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比亚迪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65%,在与比亚迪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逐渐成为其结构件产品的重要供应商。

在光伏及储能领域,公司客户包括SolarEdge、Enphase、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先公司。以SolarEdge为例,作为全球光伏逆变器龙头,SolarEdge的业务规模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6%。公司自2009年开始与SolarEdge开展持续稳定的合作,为其战略合作供应商。

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关系稳定,且公司产品系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定制化生产的产品,随着上述主要客户的持续扩产,公司新增产能消化预计不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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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订单获取能力较强

公司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订单获取能力较强,具体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之“(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相关内容。

5、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较为紧张

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较为紧张,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之“(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相关内容。

6、充足的产能是公司开拓新客户和提高现有客户满意度的先决条件

公司属于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下游大型客户对于供应链效率、产品及服务的集成化要求较高,产能充足且具备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才能在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高精密结构件产品的产能、提高产品交付效率和产品服务的集成化程度,从而提升现有客户的满意度和对于新客户的开拓能力。

(三)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四)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五、关于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和关系

(一)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之一,受到《工业“四基”的发展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塑料加工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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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等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行业。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上述行业受到《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的支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投向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募投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生产方面的积累,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主业的关系如下:

项目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是,本次募投项目均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扩产,通过新建厂房、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配套相关综合设施等,将新增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和光伏储能结构件产能,以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升规模化优势。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其他----

六、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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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产生的资金压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精密结构件的产能将进一步扩张,生产智能化水平以及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将得到提高。本次发行可促进公司积极稳妥布局目前主业及未来发展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全面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但仍维持在安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之内。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逐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公司偿债能力得到增强,但短期内可能摊薄原有股东的即期回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逐渐实现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七、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概算,发行人将新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房屋建筑物28,282.5721,639.189,756.00
机器设备33,782.3929,821.9812,250.62
其他设备598.23506.37-
软件495.28495.28132.08
土地使用权1,020.00115.501,590.00
合计64,178.4752,578.3123,728.69

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相关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政策保持一致,新增的固定资产预计将于2025年陆续转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周期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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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计算期为10年,T+1年达产0%、T+2年达产40%、T+3年达产80%、T+4年开始全部达产。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准,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净利润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额对公司现有及未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
T+1年T+2年T+3年T+4年T+5-T+6年T+7年T+8-T+9年T+10年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31.806,649.009,874.209,874.209,830.179,626.189,422.199,444.90
现有净利润②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40,295.66
新增净利润③-31.806,270.4612,420.5514,243.4214,276.4414,276.4414,276.4414,276.44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④=②+③40,263.8646,566.1252,716.2054,539.0854,572.1054,572.1054,572.1054,572.10
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比重⑤=①/④0.08%14.28%18.73%18.10%18.01%17.64%17.27%17.31%

注:

1、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测算未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净利润增长;

2、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在短期内摊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公司新增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可以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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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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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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