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6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
(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股份共计167,324,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269%。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共计130,701,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0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共计36,622,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4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718,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38%。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选举张黎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069,18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3,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63%。
1.2 选举李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069,17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63%。
1.3 选举陈金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069,17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64%。
同意29,46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138%。
1.4 选举余雄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069,17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138%。张黎曙先生、李辉先生、陈金艳女士和余雄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设职工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2.1选举庄慧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069,17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63,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651%。
2.2 选举李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069,17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6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651%。庄慧杰先生和李会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生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3.1 选举蔡雪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069,17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40%。
同意30,463,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651%。
3.2 选举黄亦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069,17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6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651%。蔡雪慧女士、黄亦楠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