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3-035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选举后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任桐先生(董事长)、杨抒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可一女士、裴姝姝女士、孟庆丰先生、杨宇女士
独立董事:王会金先生、郑国华先生、冷凇先生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任桐先生、杨抒先生、冷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任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王会金先生、裴姝姝女士、郑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会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郑国华先生、杨抒先生、冷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冷凇先生、任桐先生、王会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其中,冷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艳丽女士(监事会主席)、吴婉女士、原署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冯力先生、王继卿女士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杨抒先生副总经理:黄斌先生、王雅文先生、孟庆丰先生、洪建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抒先生代行
5.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王继卿女士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强先生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蒋小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刘俊先生、洪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先生、洪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31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任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87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科员,1992年5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科级干部,1997年8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2004年12月兼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中心主持工作副主任,2007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任,2015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2017年9月起至今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任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抒: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江苏有线电视台经济信息部策划科科长、经济信息部主任助理、《东方文化周刊》社常务副主编,2003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报刊中心主任、总编辑,兼《东方文化周刊》社社长、总编辑,2009年至2011年任江苏海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2011年4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内容产业部副主任,2012年3月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党总支书记。2022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杨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可一: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主任编辑职称。1995年8月任江苏电视台新闻部编辑。2002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新闻中心《江苏新时空》制片人。2002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采访二部主任。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电新闻(对外宣传)中心电视新闻部主任助理。2007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电新闻(对外宣传)中心电视新闻部副主任。2011年5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网络广播电视台总监。2016年1月兼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新媒体事业部主任。2018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兼网络传播部主任。2020年4月起至今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宣传管理部主任兼影视文化中心主任。2020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何可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裴姝姝:女,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5年8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财务管理分部会计。2010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预算分析科科长。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2017年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经营管理部副主任。2018年1月起至今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集团)经营管理部主任,2020年4月起至今兼任工程管理部主任。2023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裴姝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孟庆丰: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级编辑。孟庆丰先生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影视频道总制片人;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2017年1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孟庆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宇:女,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8年11月杨宇女士在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杨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会金:男,196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起任职于南京审计学院(现南京审计大学)。200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南京审计学院(现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2017年8月至2022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现任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王会金先生曾任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曾被国家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聘为《审计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参与审计法修订;被人事部、审计署联合表彰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个人",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入选中国审计博物馆评选的“中国重要审计学专家”名录。2023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王会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国华: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农工民主党党员,律师。曾任航天部8511研究所工程师、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冷凇: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青
年拔尖人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博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央视及多网络视听机构智库专家,第19届杭州亚运会开幕式总撰稿,多档大型节目策划人,多项知名影视奖项评委。2023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冷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艳丽:女,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新闻研究所、江苏省广播电视厅计财处任职,2002年2月起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工作,历任影视中心集中核算总账会计、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财务主管、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兼广播财务管理分部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2017年2月起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2016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艳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婉:女,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7年7月进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工作。2014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法律事务部诉讼服务科副科长。2017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法律事务部诉讼服务科科长。2018年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2023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
吴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原署光: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5月起先后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审计部审计专员、审计主管、副科长、科长等职务。2018年2月起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审计部主任助理。2023年7月起任公司监事。
原署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冯力:男,197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2年历任南京炮兵学院区队长、教导员、干事、教员及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2002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江苏广电总台影视频道编辑,宣传片制作部、策划推广部、节目部副主任,《百姓聊斋》制片人,编辑部、综合部主任;2011年4月进入幸福蓝海,2012年3月任影院发展公司项目部经理,现任影院发展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冯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继卿:女,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广电总台影视中心财务部副主任、公司财务
部副主任,2012年4月起担任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2016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王继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斌: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经济师。历任江苏航天局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江苏广电总台综艺频道综合部副主任、编辑部主任。2008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江苏蓝海传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6年2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雅文: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王雅文先生于2009年4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专员、副科长、科长、主任助理。2022年1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雅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洪建刚: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编辑。洪建刚先生历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综艺频道营运部主管、综合部副主任、主任,综艺频道特聘企划师。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22年1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建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于强: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在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行政主管、行政部经理,2012年9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2016年9月起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于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