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