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董事会通过后的12个月内,交易金额不超过4.9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折合人民币约35.78亿元;以 2023 年 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外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制度》进行的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