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张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