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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0,770,5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计划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60,770,547股的已回购股份,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1%。截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股东:回购专户60,770,5471.91%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0,770,54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按照规定和减持计划要求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适时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及是否可按期完成减持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2023/7/1 ~2023/7/31集中竞价交易0 -0060,770,5471.9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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