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27.5640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24.5040万元。 |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827.5640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824.5040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鉴于公司已与陈钟梅、孟庆友解除劳动合同,满足《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对其调整后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8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为30,6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78,275,640股减少至78,245,040股,注册资本由78,275,640元相应减少至78,245,040元。《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