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科达利 股票代码:002850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债券代码:12706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励建立 | 励建炬 | 石会峰 | 胡殿君 | |||
徐开兵 | 陈伟岳 | 许 刚 |
全体监事签名:
陈小波 | 李武章 | 李燎原 |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励建炬 | 石会峰 | 罗丽娇 | 孔天舒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一)发行人的批准和授权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7
(四)股份登记情况 ...... 8
二、本次发行概要 ...... 8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8
(二)发行数量 ...... 8
(三)发行价格 ...... 8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9
(五)发行对象 ...... 9
(六)限售期 ...... 10
(七)上市地点 ...... 10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5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5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 22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 22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 23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 25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 2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2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1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31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 31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31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 31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 32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32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3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3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6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7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9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
审计机构声明 ...... 41
验资机构声明 ...... 4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查询地点 ...... 43
三、查询时间 ...... 4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科达利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A股
A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中金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称 |
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发行方案》
《发行方案》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认购邀请书》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申购报价单》
《申购报价单》 | 指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之附件一:申购报价单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的批准和授权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5月17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7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09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24日止,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509,499,986.10元。
2023年7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25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471,62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46,645,404.19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350,950.00万元/发行底价103.19元/股”所计算的股数与70,772,864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35,909,547股的30%向下取整)的孰低值,即34,010,07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104.85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471,626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未低于本次《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即23,807,055股),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14日(T-2日)。
本次发行底价为103.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8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1.61%。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50,95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9,382,955.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85元/股,发行股数为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9,499,986.1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4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月) |
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2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3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4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97,949 | 198,999,952.65 | 6 |
6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33,476 | 359,999,958.60 | 6 |
8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月) |
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
10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1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2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1,182,641 | 123,999,908.85 | 6 |
13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4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9,866 | 129,999,950.10 | 6 |
15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22,508 | 253,999,963.80 | 6 |
17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07,486 | 199,999,907.10 | 6 |
18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9 | UBS AG | 1,058,655 | 110,999,976.75 | 6 |
2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21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30,615 | 149,999,982.75 | 6 |
22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1,058,655 | 110,999,976.75 | 6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15,832 | 462,999,985.20 | 6 |
24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 1,025,284 | 107,501,027.40 | 6 |
合计 | 33,471,626 | 3,509,499,986.10 | - |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书发送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261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共计包括25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前20大股东(不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6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3家、其他投资者167家。
自发行方案报备深交所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6名投资者补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后将其列入本次发行询价对象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1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7月18日(T日),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7月18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0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0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安吉2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具备申购资格而被剔除,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5,400万元人民币。除上述剔除情况外,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共同确认上述投资者的申购均有效,有效报价区间为103.19元/股-121.10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1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110.56 | 10,000 | 是 |
2 |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29 | 10,000 | 是 |
3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3.21 | 10,000 | 是 |
4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8.00 | 10,000 | 是 |
5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50 | 10,700 | 是 |
6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 | 15,000 | 是 |
103.19 | 30,000 | 是 | ||
7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10 | 10,000 | 是 |
104.00 | 15,000 | 是 | ||
8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106.22 | 10,000 | 是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110.56 | 10,000 | 是 |
10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 | 12,000 | 是 |
113.00 | 24,000 | 是 | ||
111.00 | 36,000 | 是 | ||
11 | UBS AG | 105.30 | 11,100 | 是 |
104.80 | 23,000 | 是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12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1.10 | 10,000 | 是 |
13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1.88 | 10,000 | 是 |
14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48 | 10,000 | 是 |
103.19 | 23,000 | 是 | ||
15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3.20 | 10,200 | 是 |
16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00 | 10,000 | 是 |
17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65 | 10,000 | 是 |
18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65 | 10,000 | 是 |
19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65 | 10,000 | 是 |
20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3.78 | 47,800 | 是 |
21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112.22 | 10,000 | 是 |
110.80 | 11,200 | 是 | ||
106.89 | 12,400 | 是 | ||
22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44 | 15,000 | 是 |
105.72 | 20,000 | 是 | ||
2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0.88 | 11,200 | 是 |
105.72 | 25,500 | “安吉2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具备申购资格而被剔除,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5,400万元人民币。 | ||
2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1.90 | 23,300 | 是 |
109.39 | 33,700 | 是 | ||
104.99 | 46,300 | 是 | ||
2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 | 19,900 | 是 |
26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 108.15 | 10,000 | 是 |
104.85 | 16,200 | 是 | ||
27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106.33 | 13,000 | 是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伙) | ||||
28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105.00 | 11,100 | 是 |
29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 105.33 | 10,000 | 是 |
30 |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3.79 | 10,000 | 是 |
103.22 | 10,000 | 是 |
3、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4.85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471,626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月) |
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2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3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4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97,949 | 198,999,952.65 | 6 |
6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33,476 | 359,999,958.60 | 6 |
8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0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1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2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1,182,641 | 123,999,908.85 | 6 |
13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4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9,866 | 129,999,950.10 | 6 |
15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22,508 | 253,999,963.80 | 6 |
17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07,486 | 199,999,907.10 | 6 |
18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月) |
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 ||||
19 | UBS AG | 1,058,655 | 110,999,976.75 | 6 |
2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743 | 99,999,953.55 | 6 |
21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30,615 | 149,999,982.75 | 6 |
22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1,058,655 | 110,999,976.75 | 6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15,832 | 462,999,985.20 | 6 |
24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 1,025,284 | 107,501,027.40 | 6 |
合计 | 33,471,626 | 3,509,499,986.10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00218879J |
成立时间 | 1999年3月25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经雷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2、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768XD |
成立时间 | 2020年4月1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381,5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98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
3、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7EAR0Y9B |
成立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262,5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30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君和同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4、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7B8UDC6G |
成立时间 | 2021年9月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386,4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3B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申创产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成立时间 | 1999年8月18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
6、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5MA7FGEGC9J |
成立时间 | 2022年2月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500号I-22幢2层288室 |
法定代表人 | 任莉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7、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791698440W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30日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53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
法定代表人 | 赵立军 |
经营范围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074251442 |
成立时间 | 2000年11月24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45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 |
法定代表人 | 李源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成立时间 | 2006年2月21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
10、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22MAC5RT069L |
成立时间 | 2022年12月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15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2501-7 |
执行合伙事务人 | 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11、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82215M |
成立时间 | 2008年3月1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资本 | 175,000.0001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
法定代表人 | 黄涛 |
经营范围 |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12、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 | 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QF2014EUS274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资本 | 34.14亿美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
法定代表人 | DMITRI POTTSHKO |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13、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0JK1K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13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20室 |
法定代表人 | 孟辉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1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MA3U7G7U12 |
成立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29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
执行合伙事务人 |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
15、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企业名称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QF2003EUS003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资本 | 127.65亿美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 |
法定代表人 | Young Lee |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成立时间 | 2011年6月21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1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0888761K |
成立时间 | 1998年6月4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楼2118室 |
法定代表人 | 朱学华 |
经营范围 |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18、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MA020C431A |
成立时间 | 2021年2月7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
法定代表人 | 甄庆哲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
19、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 | 瑞士银行(UBS AG)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QF2003EUS001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瑞士法郎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Switzerland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20、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7878666D |
成立时间 | 2001年4月17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3,244.2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艳 |
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
2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3883903XW |
成立时间 | 2002年6月13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
法定代表人 | 傅强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22、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ephei Capital Management (HongKong) Limited)
企业名称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ephei Capital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RQF2014HKF054 |
企业类型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资本 | 195,120,100 HKD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Unit 1502A, Level 15,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2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成立时间 | 2006年6月8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4、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QF2013ASF216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资本 | 50,000,000港币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
法定代表人 | 阎峰 |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最终获配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5%(含本数),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根据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详情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本次参与认购的方式 |
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 |
2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 | 私募基金产品 |
3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 | 私募基金产品 |
4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 | 私募基金产品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自有资金 |
6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
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公司 | 保险资金 |
8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保险公司 | 保险资金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公司 |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10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 | 私募基金产品 |
11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 |
12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自有资金 |
13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 |
14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自有资金 |
15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自有资金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
17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资产管理计划 |
18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公司 |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19 | UBS 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自有资金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本次参与认购的方式 |
2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 |
21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公募基金产品 |
22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产品、RQFII产品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资产管理计划 |
24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自有资金 |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备案,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以自有资金认购。其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认购;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系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QFII产品和RQFII产品参与认购。以上机构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为保险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保险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安联裕远瑞汇1号参与认购。上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登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
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2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4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5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7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8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19 | UBS AG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1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2 |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24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 I型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上述24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和“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何璐、石文琪
经办人员:潘志兵、沈璐璐、董伟、王子晴、王自立
(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电话:0755-23835201传真:0755-23835201保荐代表人:不适用经办人员:宁文科、章巍巍、李金泽、赵屾
(三)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之江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电话:0755-33547155传真:0755-25325422保荐代表人:不适用经办人员:龚景宜、曾晓冰、钟嘉明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魏天慧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电话:0755-88265288传真:0755-88265537经办律师:彭文文、麦琪
(五)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肖厚发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经办人员:黄绍煌、陈美婷
(六)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肖厚发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经办人员:黄绍煌、陈美婷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股) |
1 | 励建立 | 78,698,885 | 33.56% | 59,024,164 |
2 | 励建炬 | 24,964,401 | 10.65% | 18,723,301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951,925 | 4.24% | - |
4 |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 | 6,772,100 | 2.89% | - |
5 | 云南大业盛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164,933 | 2.63% |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19,726 | 2.61%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66,293 | 2.46% | -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77,394 | 2.38% | - |
9 | 毛德和 | 2,169,333 | 0.93% | -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84,345 | 0.89%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股) |
1 | 励建立 | 78,698,885 | 29.37% | 59,024,164 |
2 | 励建炬 | 24,964,401 | 9.32% | 18,723,301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951,925 | 3.71% | - |
4 |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 | 6,772,100 | 2.53% | - |
5 | 云南大业盛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164,933 | 2.30% |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19,726 | 2.28% | - |
序 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股)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66,293 | 2.15% | -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77,394 | 2.08% | - |
9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33,476 | 1.28% | 3,433,476 |
10 | 毛德和 | 2,169,333 | 0.81% | -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3,471,62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励建立,实际控制人仍为励建立、励建炬。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财务结构更加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投向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为核心、汽车结构件业务为重要构成的经营理念,持续进行市场拓展和技术升级,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巩固行业地位,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
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科达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取得了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和科达利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科达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科达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科达利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科达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何 璐 石文琪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王子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中信】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平安】
发行人律师声明
审计机构声明
验资机构声明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尽职调查报告;
6、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8、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9、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
电话:0755-26400270
传真:0755-26400270联系人:罗丽娇 13728789670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