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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主任委员成员
1战略发展委员会潘昌潘昌、赵新民、郑梦樵
2审计委员会李元平李元平、姜文龙、乐进治
3提名委员会郑梦樵郑梦樵、姜文龙、乐进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乐进治乐进治、姜文龙、李元平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相应职责,运作情况良好。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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