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6日以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晖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9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