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与表决,决定选举彭春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彭春辉,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至2014年期间在部队服役。201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物流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彭春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