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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0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

2、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积极稳妥的推动预重整前期工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法院及有关机构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近期,民营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31条举措。《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民营企业关切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问题,都给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明确指导意见,把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落实为一项项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坚定了民营企业家做优做强企业的信心。公司坚决拥护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公司存量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早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5、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会议。本次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本次会议明确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公司将继续推动司法重整及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顺应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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