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春兴精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春兴精工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6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年报及相关临时公告显示,2018年12月,你公司将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CALIENT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控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苏州卡恩联特”),交易对价合计4.50亿元,与你公司2017年收购前述股权的作价大致相当。当时协议约定,惠州泽宏及CALIENT股权转让款首期分别支付10%,余款90%及相应利息费用由苏州卡恩联特在交割日36个月内付清,孙洁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外,惠州泽宏尚欠你公司往来款合计7,031.95万元,由苏州卡恩联特促成惠州泽宏在18个月之内付清,苏州卡恩联特对往来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21年12月,三年偿债期限到期,你公司仅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合计0.55亿元。你公司多次延期苏州卡恩联特及孙洁晓的偿债期限并豁免其利息支付义务,目前剩余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往来款合计4.56亿元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2022年末,你公司就前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849.57万元,计提比例约15.28%;报告期末,你公司就前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73亿元,计提比例约59.87%。

因前述苏州卡恩联特及孙洁晓对你公司的债务逾期事项,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年报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你公司2017年亏损3.59亿元,2018年、2019年微盈3,999.68万元及2,213.37万元,2018年12月惠州泽宏与CALIENT的经营状况已明显恶化,均处于亏损状态。

请你公司:

(1)说明苏州卡恩联特及孙洁晓偿债安排的最新进展,以及你公司督促其梳理可偿债资产以尽快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否已勤勉尽责;

(2)结合苏州卡恩联特受让股权对价的公允性、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及股份过户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截至目前已债务逾期长达18个月的情况,说明你公司前述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惠州泽宏与CALIENT于2018年底出表的合规性,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年底突击置出不良资产规避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说明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7,031.95万元的交易背景、资金的最终流向,结合截至目前已债务逾期长达36个月的情况等,说明是否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4)结合你公司对前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动,说明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5)说明你公司在应收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较长账期后仍然多次延期并豁免利息支付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年审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说明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是否存在以强调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的情形。

(三)说明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7,031.95万元的交易背景、资金的最终流向,结合截至目前已债务逾期长达36个月的情况等,说明是否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回复:

1.惠州泽宏往来款7,031.95万元的交易背景、资金的最终流向

截至惠州泽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即2018年12月9日),公司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7,031.95万元主要系资产出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债务人款项性质金额
春兴精工惠州泽宏内部借款2,000.00
融资租赁惠州泽宏融资租赁款586.73
春兴保理惠州泽宏保理款3,000.00
惠州春兴惠州泽宏租赁款及材料款1,445.22
合计7,031.95

惠州泽宏出售前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发生的往来款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其中,内部借款2,000万元在2018年末已经全部归还;融资租赁与保理款主要系惠州泽宏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与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租赁款及材料款主要系惠州泽宏租赁惠州春兴厂房所产生的租赁费、厂区服务和水电费,以及惠州春兴出售手机电池后盖半成品给惠州泽宏所形成的应收款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余额8,165.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债务人款项性质金额
融资租赁惠州泽宏融资租赁款465.10
春兴保理惠州泽宏保理本金3,970.83
春兴保理惠州泽宏保理利息340.61
惠州春兴惠州泽宏租赁款3,388.77
合计8,165.31

其中,春兴保理对惠州泽宏的保理本金3,970.83万元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即2018年12月9日)有所增加,主要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1(保)201807060012018年7月6日600.00
2(保)201808030012018年8月3日1,900.00
3(保)201812150012018年12月15日966.93
4(保)201812170012018年12月17日503.90
合计--3,970.83

上述保理业务均系惠州泽宏出表前所发生的,系春兴保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

2.惠州泽宏往来欠款不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公司与惠州泽宏发生的往来款项均系该资产出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属于经营性往来款。

(2)该款项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惠州泽宏往来款不属于上述规则相关条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惠州泽宏往来款的偿还措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整体方案中的一部分,实控人孙洁晓先生为该欠款承担担保责任,孙洁晓先生债务偿还的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目前尚在支付期限内。

综上,公司与惠州泽宏发生的往来款项均系该资产出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属于经营性往来款,不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形,该欠款作为控股股东以资抵债的整体方案中的一部分,支付期限已经公司权力机构审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尚在支付期限内,故惠州泽宏的往来欠款不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结合你公司对前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动,说明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回复:

1.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欠款方苏州卡恩联特因受不可抗力及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受到的极其严重的冲击,导致经营业绩亏损,以及保证人孙洁晓先生自身亦存在多起股权质押、冻结、拍卖等情形,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通过自身经营或者资本规划支付全部股权转让金等情形,同意孙洁晓先生使用其可支配的资产抵偿剩余未支付款项。且因抵偿所涉资产需经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债务清偿工作,在此情形下,同意将苏州卡恩联特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其他相关款项的支付期限延长至原定支付期

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内履行(即2022年12月28日)。

孙洁晓先生计划使用其可支配资产抵偿剩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及截至本金清偿之日前持续产生的相应利息,涉及资产包括:(1)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00万份额股份;(2)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60号1层027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2号)、160号2层141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1号)及168号3层153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4号)房产,总体建筑面积为2,983.39平方米;(3)武定县云冶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1)根据公司调研获悉,根据截至2020年9月增资扩股股价情况,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00万份额股份估值约为1.6亿元。

2)根据上海国衡房地产股价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60号1层027室等、2层141室等及168号3层153室等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沪国衡估字(2021)第0355号)显示,房产估值约为

0.83亿元。

3)根据公司调研及查询孙洁晓先生征信报告,孙洁晓先生及其家族还持有威马控股3.27%股权,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末,威马控股估值最近一期估值情况约为57亿美元,测算孙洁晓先生及其家族持有的股权份额估值约为1.86亿美元。孙洁晓先生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采用“三阶段法”进行分析。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该笔款项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将上述款项划分为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同时,根据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相关政策,账龄组合1年以内应收款项按照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结合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和还款意愿,故公司按照5%比例计提上述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1,973.25万元。

2.2022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9日、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暨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为尽快推进债务清偿工作,公司聘请相关机构对拟抵偿资产进行勘察、评估等相关工作,尽力推进相关方解决抵偿资产的诉讼、解质押、冻结等工作,然而受客观情况、相关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偿债计划预计无法按期执行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权益,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约定,同意债务人以部分现金、孙洁晓先生家族持有的威马控股部分股权,以及其名下房产等资产,在2023年6月30日前清偿本次债务的股权转让款本金部分约39,465.00万元;剩余业务往来欠款8,095.31万元,通过质押相应金额的威马控股股权给公司等保障措施,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董事会综合考虑本次欠款形成的历史原因,同意将孙洁晓先生申请豁免原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支付利息义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结合本次抵偿资产的交割时长,以及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其他可变现资产的情况及变现难度等因素,同意将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在2022年12月28日前无法足额抵偿全部债务的剩余款项的支付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补足。

综合上述审议情况,苏州卡恩联特剩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6,265万元,以及剩余业务往来欠款8,095.31万元的支付期限已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对于本次以资抵债涉及的资产之一威马控股部分股权,公司关注到,截至目前,威马控股仍在继续推进借壳上市事宜。考虑到威马控股能否如期上市,仍具有不确定性,出于切实保护公司自身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中止原以资抵债方案。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议案》,经与控股股东及债务人苏州卡恩联特等相关方协商,债务人苏州卡恩联特同意以其持有的北京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81.88%的股权(即其间接持有的威马控股

2.67%股权)向公司提供让与担保,其家族持有威马控股0.6%的股权已质押给公司,本次让与担保协议生效后,相当于孙洁晓先生家族持有的3.27%的威马股权已全部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

2023年2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1,20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截至报告报出日,孙洁晓先生持有的上海房产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孙洁晓先生家族持有的3.27%的威马股权已通过让与担保及质押的方式,全部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

(1)威马股权的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到,威马汽车拟借壳Apollo出行上市,2023年1月12日,Apollo出行(港股代码:00860)公告称,拟以202,327万美元收购威马控股子公司WM Motor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按上述收购价计算,威马控股估值约为25.1亿美元,测算孙洁晓先生及其家族持有的股权份额估值约为0.82亿美元。2023年上半年,威马汽车处于借壳上市关键阶段,

其能否如期上市,仍具有不确定性,出于切实保护公司自身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中止原以资抵债方案。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全部抵押给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

(2)上海房产的情况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3)第0074号”《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孙洁晓所持有的部分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60号1层027室等、160号2层141室等及168号3层153室等房产,总体建筑面积约为2,983.39平方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5,274.30万(不含税价)。

(3)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上海曼瑞弗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代孙洁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200万元。

(4)股东资信情况

1)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共持有公司 345,560,003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数为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92.32%。其持有3.1456亿股,按目前股价4.40计算,未质押部分金额约为11,675.40万元,目前暂时处于冻结状态。

2)截至报告日,控股股东个人征信报告,目前尚未发现控股股东重大信用逾期及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家族还持有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云南金属矿探矿权等。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苏检刑诉【2022】Z19号)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票》(【2022】苏05刑初99号),孙洁晓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该案件已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5)考虑到控股股东有还款意愿,但资金比较紧张,综合考量威马股权现状、抵押房产评估价值、控股股东期后还款情况及其自身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公司对于减值准备计提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欠款总额456,303,142.97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72,991,423.97元,坏账比例59.83%,账面价值183,311,719.00元。

公司简称单位名称报表项目款项性质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本期计提
融资租赁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融资租赁款4,651,041.65100.00%4,651,041.65--
春兴保理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保理本金39,708,312.54100.00%39,708,312.54-15,883,325.02
春兴保理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保理利息3,406,090.0065.85%2,242,894.321,163,195.682,072,589.82
惠州春兴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33,887,698.7865.85%22,314,891.0311,572,807.7520,321,898.43
春兴精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374,650,000.0054.47%204,074,284.43170,575,715.57184,341,784.43
合计456,303,142.9759.83%272,991,423.97183,311,719.00222,619,597.70

因以资抵债事项中止,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应收债权出现减值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对该应收债权补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收融资租赁款4,651,041.65元以及应收保理本金39,708,312.54元,按照公司会计政策100%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本报告期计提15,883,325.02元;

2)2023年2月1日,控股股东以现金偿还公司1,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该部分款项在报告期后已收回,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3)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074号】上海房产不含税市场价值为5,274.30万元;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认定该房产作价5,274万元抵偿股权转让款,因该房产已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抵押手续,故对房产市场价值对应的5,274万元不计提坏账准备;

4)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威马控股部分股权估值分析报告【华辰资字(2023)第0017号】,威马控股3.27%股权公允价值不低于39,856.04万元;因威马控股借壳上市仍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深交所2023年4月14日公布的股份平均质押率29.75%(如下图),其中质押率=每笔交易初始交易金额/(质押标的股票数量*初始交易日收盘价),平均质押率是计算数据日期范围内所有初始交易的质押率的算数平均值,公司参照该时点深交所公布的股票平均质押率,以威马控股3.27%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基数乘以平均质押率,得到威马控股3.27%的质押价值 ,即威马控股3.27%股权评估值39,856.04万元*平均质押率29.75%=质押价值11,875.17万元。

公司以折算后威马控股3.27%股权质押价值为11,857.1719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款的还款来源。因孙洁晓先生控制的苏州卡恩联特已将其持有的北京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81.88%的股权(即其间接持有的威马控股2.67%股权)向公司提供让与担保,孙洁晓家族持有威马控股0.6%的股权已质押给公司,相当于孙洁晓先生家族持有的3.27%的威马股权已全部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故对威马控股

3.27%股权质押价值11,857.1719万元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四十七条规定: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在估计现金流量时,企业应当考虑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的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企业所考虑的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出售所持担保品获得的现金流量,以及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通常能够可靠估计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在极少数情况下,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无法可靠估计的,企业在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当基于该金融工具的剩余合同期间。综上,公司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相关支撑资料,关注是否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了解和评价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了解其他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计算分析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与其他应收款项余额比例,考虑款项形成过程、对方公司的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项收回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4.分析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账款,获取并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核查结果:

1.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不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公司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3.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情况如下:(1)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公司近三年利润波动较大,故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2)使用的百分比:

营业收入的0.50%;(3)选取依据:公司近三年利润波动较大,选取营业收入0.50%作为基准;(4)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1,293.7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欠款37,465万元,业务往来欠款8,165.31万元,合计45,630.31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7,299.14万元,其中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2,261.96万元,账面价值18,331.17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合理评估,让与担保及质押的资产价值能够覆盖上述款项的账面价值,审计复核认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存在重大错报,因此不存在以强调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的情形。

2.年报显示,你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虞虞芯”)转让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股权事项的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2年,标的公司未完成累计业绩承诺,根据协议约定你公司需补偿2,616.85万元。

前述交易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余款于承诺期每期《审核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分三期支付完毕,截至目前你公司尚余13,928.61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回。你公司相关临时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

请你公司:

(1)说明2,616.85万元业绩补偿款的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你公司是否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2)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尚余13,928.61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回的原因,盈方微及上虞虞芯是否已根据协议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若出现逾期,说明逾期金额、你公司是否收取逾期利息、你公司就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履行临时信息

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并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否已勤勉尽责。请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2,616.85万元业绩补偿款的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你公司是否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回复:

根据本公司与盈方微、上虞虞芯签署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即模拟合并口径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執低者为准)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00万元和13,000万元,累计不低于3.3亿元。协议约定的2022 年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补偿金额=(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2 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80%-已补偿金额。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华信科及WORLD STYLE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609号):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2020年度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88.28万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之前),超过承诺数2,288.28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125.4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1号):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2021年度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43.85万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之前),2020年-2021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32.13万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之前),超过累计承诺数1,832.13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09.16%。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202号):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2022年度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32.34万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之前),2020年-2022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64.47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的95.04%,未完成承诺利润为1,635.53万元,按照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未完成承诺利润1,635.53万元*2*80%=2,616.85万元,根据2022年度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确认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对赌导致的投资损失2,616.85万元,根据协议,上述补偿款将在交易对方后续向本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第三期款项中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按期收到盈方微足额支付余款第三期交易款项7,892.99万元(已扣款业绩补偿款);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合计已收到上虞虞芯支付的第四期款项(即余款第三期)款项共计3,418.52万元,尚需支付股权转让余款2,617.10万元(扣除业绩承诺补偿款),依据虞芯投资于2023年7月4日出具 的《关于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函》,剩余未支付余款及相应利息其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企业已按照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按照本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该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且企业根据本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补偿款属于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相关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关注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通过执行重新计算等程序,复核补偿款计算的准确性。

3.获取并检查相关股权转让款项的收回银行流水单据,核查补偿义务是否已履行完毕。

核查结果:

业绩补偿款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已经按期收到盈方微足额支付余款第三期交易款项7,892.99万元,上虞虞芯第三期款项2,617.10万元尚未收回。

3.你公司于2016年4月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出资1.02亿元与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投资”)共同设立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你公司与得润投资对元生智汇分别持股51%和49%。你公司于2017年7月披露的《关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显示,海峡元生私募基金拟向元生智汇增资11亿元,该私募基金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代表龙兴16号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认购A类份额不高于8亿元,由得润投资认购B类份额不低于3亿元,对元生智汇的增资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增资后你公司、得润投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持有元生智汇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4%、32.67%和33.33%,元生智汇不再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你公司约定于2022年和2023年分别按

50%回购中信建投所持有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4亿元的财产份额,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财国投”)和得润投资对前述远期受让事项提供担保,你公司为仙财国投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2020年,中信建投要求你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提起仲裁,仙财国投已按有关裁决要求以及有关约定向中信建投支付转让款、孳息、违约金等共计2.56亿元 ,得润投资已支付1.51亿元,裁决书中约定的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

年报显示,为化解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债务,你公司收购得润投资股权后再次将元生智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与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开展8.06亿元的售后回租业务,元生智汇收到8.06亿元购买款当日应优先用于:(1)向原投资者海峡元生私募基金支付回购基金投资款及相关费用约

2.56亿元,由仙财国投代付;(2)向原设备代购投资者莆田市民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商贸”)支付货款及占用费约1.335亿元;(3)向仙财国投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将8.06亿元售后回租款列为长期应付款,3.99亿元担保保证金列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此外,你公司因收购得润投资股权交易未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年审会计师在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认为前述股权交易定价依据不充分,你公司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你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提及前述缺陷。

请你公司:

(1)说明中信建投和得润投资对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实际出资情况、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对元生智汇增资实缴金额以及实缴后元生智汇的股权结构,说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增资是否属于“明股实债”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对元生智汇先出表后并表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能否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2)说明你公司历年就对中信建投所持有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受让义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应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收购得润投资股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

交易对方、定价依据、支付安排等,详细说明定价公允性,你公司未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工作的原因,是否存在向相关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4)说明你公司就收购得润投资股权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交易是否达到《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的标准;

(5)说明你公司对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认定的缺陷在本报告期是否仍然存在;

(6)说明元生智汇向原设备代购投资者民生商贸支付货款及占用费的原因,是否存在向相关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7)说明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的原因,仙财国投对你公司远期受让的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结合仙财国投代你公司支付2.56亿元以及你公司是否已偿付的情况,说明至今仍未收回3.99亿元保证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1)(2)(5)(7)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中信建投和得润投资对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实际出资情况、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对元生智汇增资实缴金额以及实缴后元生智汇的股权结构,说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增资是否属于“明股实债”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对元生智汇先出表后并表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能否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回复:

1.中信建投和得润投资对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实际出资情况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得润投资、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兴业)共同签署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海峡元生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海峡元生基金”)是一支由福能兴业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并依法设立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海峡元生基金预计总份额为11亿元,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配比原则上低于8:3,即A类份额不

高于8亿元,B类份额不低于3亿元。中信建投拟代表“龙兴16号定向资管计划”认购海峡元生基金A类基金份额,得润投资拟认购海峡元生基金B类基金份额。海峡元生基金预计分两期募集,资金募集完成后将分两次对元生智汇增资。

2017年8月,海峡元生基金构成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中信建投认购A级份额8亿,得润投资认购B级份额3亿。基金份额实缴:中信建投认购的A级份额8亿,其中已实缴4亿,得润投资认购的B级份额3亿已全部实缴。

因考虑到元生智汇的实际投资建设进展以及业务开展情况,福能兴业尚未启动第二次的增资工作。综上,中信建投对海峡元生基金实际认购A级份额4亿元,得润投资认购B级份额3亿元。

2. 福能兴业(代表海峡元生基金)对元生智汇增资实缴金额以及实缴后元生智汇的股权结构

2017年9月18日,福能兴业(代表海峡元生基金)第一期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福能兴业完成对元生智汇的首次增资5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计入元生智汇注册资本,其余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元生智汇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为25,000万元。元生智汇的实际出资情况和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股东名称实际出资 (第一次系成立时的出资)实际出资 (第二次)
出资总额其中记入注册资本占比出资总额其中记入注册资本占比其中记入资本公积
1春兴精工1.021.0251%3.621.0240.80%2.6
2得润投资0.980.9849%0.980.9839.20%0
序号股东名称实际出资 (第一次系成立时的出资)实际出资 (第二次)
出资总额其中记入注册资本占比出资总额其中记入注册资本占比其中记入资本公积
3福能兴业---5.50.520.00%5
合计22100%10.12.5100%7.6

3.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增资是否属于“明股实债”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对元生智汇先出表后并表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能否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1)海峡元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增资不属于“明股实债”情形

1)根据元生智汇《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福能兴业(代表海峡元生基金)实际享有元生智汇之股东权利

2017年7月,本公司与元生智汇、得润投资、福能兴业(代表海峡元生基金)各方共同签署《元生智汇增资扩股协议》。完成本次增资后,元生智汇于2017年9月修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职权规定如下: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等。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增资后,福能兴业(代表海峡元生基金)实际享有元生智汇之股东权利。

2)海峡元生基金的投资人得润投资主导元生智汇的相关活动

根据《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合同》,海峡元生基金的投资者为中信建投(代表“龙兴16号定向资管计划”)认购A类8亿元优先级基金份额(已实缴4亿元

至海峡元生基金)、得润投资认购B类3亿元劣后级基金份额(已实缴3亿元至海峡元生基金)。

得润投资认购海峡元生基金的B类3亿元劣后级基金份额,承担该基金主要风险和报酬,能够控制海峡元生基金,因此从持股比例而言,得润投资直接持有元生智汇39.2%股份,通过海峡元生基金间接持有元生智汇20%股份,合计持有元生智汇59.2%股份,能够主导元生智汇的相关活动。3)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在海峡元生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完成实缴后的五年承担回购义务,不对基金的劣后级份额承担回购义务根据《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在中信建投持有并完成实缴的当期基金优先级财产份额满5年后承担回购义务,转让价款的本金由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支付、转让价款的溢价部分由元生智汇支付。公司只对海峡元生基金的优先级份额承担回购义务,不对基金的劣后级份额承担回购义务,公司并未对元生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承担回购义务。而且,承担回购义务的主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公司的指定第三方。公司就海峡元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投资没有直接的回购义务。

综上,海峡元生基金对元生智汇的增资不属于“明股实债”情形。

(2)公司对元生智汇出表后再并表的原因说明及会计处理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元生智汇纳入合并范围。

1)2021年5月,海峡元生基金的4亿元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

2017年度,得润投资实际出资3亿元,其中1.5亿元转化为第一期海峡基金B类财产份额,剩余1.5亿元存放于海峡元生基金指定账户。2018年11月19日,中信建投(元生基金的认购方)以公司及元生智汇违反相关规定等为由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鉴于得润投资作为担保方,其要求得润投资承担中信建投支付项目公司转让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4月29日,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得润投资向中信建投支付基金财产份额转让价款本金4亿元及相关溢价款、孳息、违约金以及其他案件相关费用。得润投资剩余已支付

未转换基金份额的1.5亿元因上述裁决而被强制执行,剩余2.5亿元中信建投向福州仲裁委员会再次提起仲裁,要求春兴精工履行回购义务,福州仲裁委员于2021年3月10日,就上述仲裁事项出具了《裁决书》【(2020)榕仲莆裁5号】。为解决(2020)榕仲莆裁5号《裁决书》的债务问题,公司和元生智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公司福能兴业、仙游县人民政府、仙财国投等相关方多次协商讨论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及后续解决方案。鉴于仙财国投为本次回购事项作担保,各方商定:

A.由春兴精工指定并委托仙财国投先筹集资金代为支付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款及缴纳相应的孳息、违约金、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完成基金份额的回购;B.由元生智汇使用不动产售后返租并回购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解决自身及相关方债务问题,仙财国投协助引进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以8.06亿元的价格(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正评估)购买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自鼎盛投资收购之日起,元生智汇应将产业园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过户给鼎盛投资,同时以每月180万元((8.06-3.99)亿*5.3%÷12)租金回租给元生智汇,且元生智汇需在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对元生智汇的厂房土地进行回购。

C.由仙财国投为公司及元生智汇的回购及租金支付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保证反担保,元生智汇将土地转让款中的3.99亿元支付给仙财国投作为回购保证金,回购时将转回元生智汇用于支付回购款。

D.元生智汇收到8.06亿元购买款当日应优先用于:(1)向原投资者海峡元生私募基金支付回购基金投资款及相关费用约2.55亿元,由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代付。(2)向原设备代购投资者莆田市民生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占用费约1.335亿元。(3)向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

2021年5月8日、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

书>的议案》、《关于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的增信服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代付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债务解决方案。

截至2021年5月21日,仙财国投已按《裁决书》裁决的要求,向中信建投支付转让款、孳息、违约金等共计255,669,919.52元,至此,中信建投所有4亿元出资已全部撤回。

元生智汇已将鼎盛投资售后回租款优先用于支付仙财国投,由仙财国投向原投资者元生基金支付回购基金投资款及相关费用。

2)公司通过收购得润投资间接持有元生智汇27.5094%股权

2020年4月20日,公司与得润投资股东中山松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松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山松德拟将其持有的得润投资15,000万元投资对应的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一次性转让给公司。

公司先后于2021年4月、12月与得润投资股东中山松德、邹仁君沟通协商,并签署了《股权调整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5,000万元对价取得得润投资56.1417%股权。

鉴于中信建投投资已退出及公司收购得润投资56.1417%股权,2021年12月30日元生智汇股东会决议决定恢复公司、得润投资原始出资比例,即春兴精工51%,得润投资49%。公司通过得润投资间接持有元生智汇27.5094%(56.1417%*49%)股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元生智汇51%股权,间接通过得润投资持有元生智汇27.5094%的股权,最终,公司合计持有元生智汇78.5094%的股权,元生智汇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对元生智汇出表后再并表的会计处理合法合规,能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二)说明你公司历年就对中信建投所持有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受让义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会计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应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回复:

1.公司签订远期无条件受让背景

2017年5月24日,公司、得润投资与仙游县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仙游县人民政府协助公司引入其他投资者以股权形式投资,在此背景下,仙游县人民政府引入海峡元生私募基金。2017年7月中信建投与公司、元生智汇签订《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协议》,公司、得润投资及仙财国投对海峡元生私募基金优先份额履行担保责任。2021年5月,仙财国投已完成海峡元生私募基金优先级份额相关款项支付。

2.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第五条关于对衍生工具的规定,衍生工具,是指属于本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第5.1.3、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企业应在成为远期合同的一方时(承诺日而不是结算日),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企业成为远期合同的一方时,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通常相等,因此该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净额为零。”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十八条“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3.公司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元生智汇与中信建投签署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远期转让协议”)约定,本金部分由春兴精工远期受让,转让价款的溢价由元生智汇承担。公司应对该远期合约确认为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该衍生金融工具对应的权利是基金优先份额的公允价值,对应的义务是《远期转让协议》约定的购买金额,公司应对该衍生金融工具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的净额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根据中信建投与得润投资以及仙财国投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中信建投可以将远期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当中信建投将远期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转移给第三人时,其相应的担保权亦同时转移,得润投资与仙财国投同意对转移的权利向受让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购买的是基金优先份额,其劣后份额与担保人对该优先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故该优先份额本金能够得到足额清偿。该基金优先份额无活跃市场报价,公司对其采用收益法测算,优先份额有权利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全额赎回。收益法测算的基金优先份额的交易时公允价值为4亿元,公司未来需要支付的交易对价4亿元,因此,基金优先份额的公允价值与交易对价相等。

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该衍生金融工具对应的合同权利和义务金额计算如下:

合同权利:基金优先份额的公允价值=交易时基金优先份额的公允价值×折现率=4亿元×折现率

合同义务:远期转让金额的现值=远期转让金额×折现率=4亿元×折现率

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该远期合约的权利和义务相等,即该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净额为零,各年度财务报告未体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综上所述,公司对无条件受让事项之日起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不存在应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说明你公司对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认定的缺陷在本报告期是否仍然存在;

回复:

1.在发现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时,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为了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针对该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已实施的整改措施如下:

(1)进一步完善优化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2)加强董监高对对外投资相关制度的学习和贯彻;

(3)严格按照已有法律法规以及内部制度执行投资决策程序;

(4)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证券咨询机构,充分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介入对外投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缺陷已经整改完毕,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条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本条简称“交易”)低于下列任一计算标准10%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达到或超过下列任一计算标准10%,且未超过其50%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以二者较高者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或超过下列任一计算标准50%的,应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以二者较高者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涉及上市公司的计算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为计算标准。”

除上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公司对外投资也按照《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规则执行。

3.2022年度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内部控制规则及制度执行,2022年对外投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投资方式持股比例审批情况
投资常州巨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307.07增资7.60%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投资金寨春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0510新设51%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投资金寨春兴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00500新设100%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以上2022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均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权限之内,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2023年4月26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3]25号),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在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说明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的原因,仙财国投对你公司远期受让的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结合仙财国投代你公司支付2.56亿元以及你公司是否已偿付的情况,说明至今仍未收回3.99亿元保证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1.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的原因

(1)关于公司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纠纷情况

如前所述,依据2017年7月公司与中信建投、元生智汇签订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未来无条件受让基金优先级份额,公司及元生智汇应无条件履行购买及支付义务。公司应对中信建投持有并完成实缴的第一期财产份额40,000万元,在实缴之日起满5年后的对应日期,分2期,按总份额的50%、50%逐年回购。转让价款的本金由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支付、转让价款的溢价部分由元生智汇支付。仙财国投、得润投资对公司无条件受让份额、公司及元生智汇无条件履行购买及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9月17日,中信建投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元生智汇经营范围变更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告知义务触发违约条款为由,且因项目公司元生智汇生产经营未达预期,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向中信建投支付转让款25,068.62万元及孳息、违约金,仙财国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3月10日,福州仲裁委员会【(2020)榕仲莆裁5号】裁决书裁定:

1、春兴精工向中信建投支付转让款及孳息和违约金;2、春兴精工向中信建投赔偿律师代理费;3、仙财国投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裁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为化解债务,各方商定债务解决方案,形成了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3.99亿元担保保证金

为解决(2020)榕仲莆裁5号《裁决书》的债务问题,公司和元生智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公司福能兴业、仙游县人民政府、仙财国投等相关方多次协商讨论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及后续解决方案。鉴于仙财国投为本次回购事项作担保,各方商定:

1)由春兴精工指定并委托仙财国投先筹集资金代为支付基金份额回购款及缴纳相应的孳息、违约金、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完成基金份额的回购;

2)由元生智汇使用不动产售后返租并回购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解决自身及相关方债务问题,仙财国投协助引进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以8.06亿元的价格(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正评估)购买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自鼎盛投资收购之日起,元生智汇应将产业园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过户给鼎盛投资,同时以每月180万元((8.06-3.99)亿*5.3%÷12)租金回租给元生智汇,且元生智汇需在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对元生智汇的厂房土地进行回购。

3)由仙财国投为公司及元生智汇的回购及租金支付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保证反担保,元生智汇将土地转让款中的3.99亿元支付给仙财国投作为回购保证金,回购时将转回元生智汇用于支付回购款。

4)元生智汇收到8.06亿元购买款当日应优先用于:A.向原投资者海峡元生私募基金支付回购基金投资款及相关费用约2.55亿元,由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代付。B.向原设备代购投资者莆田市民生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占用费约1.335亿元。C.向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支付担保

保证金3.99亿元。

2021年5月8日、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的增信服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代付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债务解决方案。

2.仙财国投对公司远期受让的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根据《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的约定,元生智汇需在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对前述厂房土地进行回购,仙财国投为公司及元生智汇的回购款及租金支付提供担保,直至元生智汇履行完毕全部的义务。

因此,在元生智汇对其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实施回购之后,仙财国投对公司及元生智汇的担保则履行完毕。

3.3.99亿元保证金至今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1)仙财国投代支付的2.56亿元已偿付

元生智汇就仙财国投已支付款项2.56亿元事项需承担返还义务,该款项已由元生智汇支付给仙财国投,上述返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如前所述,3.99亿元保证金的产生,是仙游政府为了协助公司解决(2020)榕仲莆裁5号《裁决书》的债务问题,通过引进仙游财政局持有的平台公司鼎盛投资,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其实质是仙游政府作为连带责任方,为了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协调各方提供的资金解决方案;

(3)由于仙财国投为元生智汇的回购义务和租金支付承担了担保责任,因此,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的3.99亿元保证金是作为对仙财国投为元生智汇提供担保的一项反担保措施;

(4)整个债务解决方案是一揽子交易,3.99亿元的保证金是该交易方案中的一项商业约定,并非是元生智汇单方面支付3.99亿元保证金的行为;而且公司也无需对3.99亿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在元生智汇到期实施回购的时候,该

3.99亿元保证金则转回为回购款,并非作为保证金退回给上市公司。

综上,在为了化解公司历史债务的背景下,上述整体的债务解决方案具有商业的合理性,不构成资金占用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专题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关注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并检查相关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变更记录、相关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凭证、管理层关键人员任免文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资料,评价管理层对控制权、合并时点的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了解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担保保证金3.99亿元的原因,关注仙财国投对公司远期受让的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关注是否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了解和评价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5.向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查阅公司对外公告文件及财务账务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对外投资事项。

6.获取公司本年度对外投资清单,关注投资交易定价、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定。

核查结果:

1.公司对元生智汇先出表后并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2.公司历年就对中信建投所持有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受让义务

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应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3.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认定的缺陷在本报告期未发现,公司就投资控制的缺陷已进行整改。

4.核查未发现上述资金支付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8亿元,境外收入占比4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43亿元,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期末净资产为4.90亿元。你公司报告期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分别上升10.37和12.56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91亿元,其中6.64亿元受限,受限比例

74.5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4亿元;短期借款余额14.21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合计21.9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60亿元,其他应付款1.76亿元,长期借款2.74亿元,长期应付款8.06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0.5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为0.73和0.61,。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42.19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扣非后净利润、净资产、偿债能力等财务数据,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及时、充分进行相应风险提示,并说明你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2)说明报告期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分产品类别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运输费用等的金额及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3)说明境外收入的主要地区、主要客户以及境外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及

合理性;

(4)说明你公司是否面临重大的流动性风险,如是,请作重大风险提示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否,说明理由及依据;

(5)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到期清偿重大债务的情况,你公司是否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7.7条的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1)至(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境外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一)结合扣非后净利润、净资产、偿债能力等财务数据,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及时、充分进行相应风险提示,并说明你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回复:

公司为聚焦主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别于2020年9月出售子公司华信科与World Style的股权,剥离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于2022年6月出售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36%的股权,剥离消费电子玻璃业务。为了数据具有可比性,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以扣除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和玻璃业务后的数据进行对比。纵观公司近三年收入等情况,可看出公司营收总体呈增长趋势,销售毛利率显著提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扣除凯茂)2021年 (扣除凯茂)2020年 (扣除凯茂&华信科)本期较上期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250,610237,427204,3475.55%
营业成本195,815208,353191,141-6.02%
毛利率21.86%12.25%6.46%9.62%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抢抓市场机遇,聚焦新项目开发,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公司2022年度扣除玻璃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提升5.55%,销售收入显著上升。在全球贸易总量收缩且制造行业订单明显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能保持稳定增长,表明公司具有稳健的经营状况和明显的核心

竞争优势。另外,公司以“优结构、提指标、降成本、增效益”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追求生产效益最大化,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6.02%,产品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9.62%,使得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改善,公司近三年经营成果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较上期变动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1-103,255-105,83686.13%
扣非净利润-17,433-87,995-112,56380.19%
净资产49,03662,855166,269-21.99%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大幅收窄,本年度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22,261.96万元,主要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中主要资产“威马控股”的上市推进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出于切实保护公司自身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原以资抵债方案。经与控股股东及债务人协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虽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拟抵押相关资产作为欠款的增信措施,但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应收债权补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后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该欠款,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2)公司此前出售华信科&World Style股权,2022年度(即最后一期)的业绩承诺未达标,出售的标的公司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95.04%,故公司需进行业绩补偿,于2022年度确认业绩补偿金额2,616.85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2,224.32万元。

上述事项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共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

2.17亿元。

虽然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负数,但是公司已经陆续剥离非核心资产和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及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处于健康稳定状态,公司近几年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较上期变动情况
流动比率0.730.750.83-2.00%
速动比率0.610.650.72-4.00%
资产负债率0.910.880.712.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5,87117,21129,12050.31%
期末可用现金余额21,42415,06721,21942.19%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89,12397,19287,553-8.30%
期末可用现金比率24.04%15.50%24.24%55.06%

公司近三年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并无明显变化,基本保持平稳。资产负债率较去年同期增加2.22%,较2021年增加19.78%,主要系本年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且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和对闲置资产、不良资产剥离处置产生的亏损以及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亏损,导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资产缩水所致。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三年持续增长,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5,871万元,较上年增长42.19%,期末可用现金余额21,42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完全可以覆盖日常经营活动支出,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优质知名企业,回款稳定,财务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情况在持续好转,财务状况稳健,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持续稳步提升,并且公司在稳固公司现有优势的同时积极开拓新能源业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二)说明报告期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分

产品类别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运输费用等的金额及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回复:

公司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近两年的销售毛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2021年毛利率变动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141,040110,75421.47%120,902107,47211.11%10.37%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88,69366,82924.65%93,13681,87012.10%12.56%

公司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产品与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产品的终端下游主要为4G及5G基站建设工程,其客户主要为诺基亚、爱立信及特斯拉等。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毛利率上升主要受益于以下几个因素:

1.销售收入的增长

本报告期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实现销售收入14.10亿,较上年同期增长16.66%;移动通信射频器件实现销售收入8.87亿,较去年同期减少4.77%,扣除天基项目销售(天基项目为2021年度新增的临时性项目,项目周期仅一年,2021年度天基销售收入1.1亿元,2022年度仅1,500万元),移动通信射频器件本报告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60%。

2.客户端价格上涨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等金属,受多方面原因影响,2021年开始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铝的价格持续上涨,2021年度公司铝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上涨约24%,本报告期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上涨约6.6%。

2020-2022年度铝价趋势图如下(数据来源于长江有色):

另外,公司产品原材料铜的价格从2021年开始持续上涨,2021年度公司铜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上涨约35%,本报告期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4.4%,虽然铜的价格从2022年3季度开始有所回落,但是与2020年相比价格依然处于高位,本报告期铜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上涨约29%。2020-2022年度铜价趋势图如下(数据来源于长江有色):

基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升。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一方面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客户端协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20,000 22,000 24,000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20-2022年铝价趋势图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55,000 60,000 65,000 70,000 75,000 80,000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020-2022年铜价趋势图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商调价事宜。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产品售价陆续调整,受益于客户端价格上涨,本报告期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产品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上升约8.5%,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产品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上升约9%,售价的上涨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毛利上升。

3.产品成本下降

为了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深化改革,全力开展降本增效,强化管理降本,深入推进低成本战略,以“优结构、提指标、降成本、增效益”等重点工作为抓手,追求生产效益最大化。

近两年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A.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2022年2021年较上年变动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141,040.19-120,902.26--
营业成本110,753.69100.00%107,471.71100.00%-
其中:材料成本74,650.0267.40%68,750.8363.97%3.43%
人工成本13,776.1912.44%15,054.5214.01%-1.57%
水电燃气5,137.804.64%4,134.713.85%0.79%
运输费用2,222.662.01%1,962.251.83%0.18%
折旧费用6,690.586.04%8,802.398.19%-2.15%
其他制费8,276.457.47%8,767.018.16%-0.68%
销售数量(万件)944.64878.27
成本单价(元)117.24122.37-4.19%

本报告期公司精密铝合金结构件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

10.37%,本期营业成本下降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2022年度公司精密铝合金结构件收入大幅增长,各项成本费用均在下降,致使产品单位制造成本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供应链采购降本,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随着收入的增长,成本的下降,致使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产品单位制造成本下降4.19%,进而提升了公司产品毛利率。

B.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2022年2021年较上年变动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88,692.52-93,135.77--
营业成本66,829.30100.00%81,870.48100.00%-
其中:材料成本54,653.4181.78%66,784.5181.57%0.21%
人工成本7,043.6910.54%9,459.9311.55%-1.01%
水电燃气358.060.54%358.300.44%0.10%
运输费用533.920.80%451.340.55%0.25%
折旧费用1,006.381.51%1,591.921.94%-0.44%
其他制费3,233.834.84%3,224.473.94%0.90%
销售数量(万件)87.2799.92
成本单价(元)765.78819.36-6.54%

本报告期公司移动通信射频器件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

12.56%,公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全力开展采购降本,致使移动通信射频产品单位成本下降约6.54%。

通过公司管理层的精益管理,全体员工的努力以及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公司对外抢抓市场机遇,聚焦新项目开发,开发行业优质重点客户,提升公司销售收入,2022年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与移动通信设备器件合计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约7%;公司对内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全力开展降本增效,2022年度公司降本增效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与移动通信设备器件产品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分别增长10.37%和12.56%。

(三)说明境外收入的主要地区、主要客户以及境外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规模处于行业头部地位,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获得了行业客户的信任,经过多年的努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核心客户诺基亚、爱立信、三星、特斯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客户多为国外头部客户,客户平台优势显著,有助于公司保持较好的收益和持续拓宽合作范围。其次,优质的客户群体能够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助力公司提高知名度及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本报告期公司处置了玻璃业务凯茂科技36%的股权,实现了对消费电子业务的剥离,凯茂科技自2022年7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天基项目作为2021年度新增的临时性项目,项目周期仅一年。剔除凯茂科技和天基项目的数据,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国内外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地区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国内140,467.1756.41%130,392.3957.69%7.73%
国外108,554.7043.59%95,611.6942.31%13.54%
合计249,021.87100.00%226,004.07100.00%10.18%

本报告期内,国内和国外业务均实现了稳步增长,同比增长10.18%,其中国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6亿,占总收入的43.59%,同比增长13.54%。近两年国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境外业务按客户所在地区分布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亚洲42,176.1626.10%22,764.3017.63%
其中:印 度26,836.2016.61%13,751.7410.65%
新加坡8,148.925.04%2,097.621.62%
欧洲31,611.9419.56%35,849.4327.76%
其中:波 兰9,273.395.74%13,042.3210.10%
瑞 典3,916.682.42%1,667.921.29%
芬 兰4,856.683.01%2,985.002.31%
北美洲33,623.1820.81%34,040.4626.36%
其中:墨西哥26,051.6016.12%27,186.8221.0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美 国7,553.374.67%6,853.635.31%
其他1,143.420.71%2,957.502.29%
合计108,554.70100.00%95,611.69100.00%

公司的业务分散于全球,国外收入主要流向亚洲、欧洲以及北美洲,且分布较为均衡。在印度、波兰、越南、韩国等国家均有布局,在当地设立了子公司,以分散来自于单个区域的主要收入,降低区域风险。公司在与爱立信的销售业务中,根据爱立信的要求,将产品交付至爱立信在全球的不同生产基地,其中,北美地区的交付目的地主要为墨西哥。公司在与诺基亚的销售业务中,产品主要交付于亚洲,尤其是印度地区。公司专注于滤波器领域20多年,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凭借领先的精密制造能力,完善的制程控制能力,以及全产业链供应能力,突出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新项目的储备能力,赢得了客户的认可,被授予“最佳交付供应商”称号。受益于全球5G网络规模建设的逐步发力所带来的海外5G建设需求的增加,海外客户的产品需求也有所提升。2022年度,公司的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的海外业务获得大幅增长,核心客户诺基亚、爱立信的销售业绩得到大幅提升。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结合扣非后净利润、净资产、偿债能力等财务数据,获取并复核公司盈利预测资料,关注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明显恶化迹象,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获取营业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明细,分析各项目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了解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4.针对境外收入,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

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交易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针对外销收入,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结算条款,检查销售相关的合同或订单报关单、提单、物流记录等资料;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成本及二者是否配比和毛利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销售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结合货币资金审计,检查大额货款回款记录,检查回款单位是否与销售客户记录一致,结合应收账款、收入函证程序,检查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获取并检查企业海关出口数据,与出口退税金额勾稽检查,关注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选择样本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记录,检查境外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了解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环境,判断境外业务的合理性,了解并分析境外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核查结果:

1.核查未发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2.2022年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业务和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合理。

3.核查未发现境外业务收入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原因合理。

7.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5亿元,本报告期仅计提1,301.72万元;2021年营业外支出2.16亿元,本报告期仅1,280.01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近两年资产减值、营业外支出的构成及计算依据,说明近两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差异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是否存在“大洗澡”等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近两年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
(1)存货跌价损失1,256.613,471.18-2,214.57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423.17-1,423.17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5.1225,453.48-25,408.37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6.45-46.45
(5)商誉减值损失-87.85-87.85
合计1,301.7230,482.14-29,180.41

(1)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存货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不同产品线、不同型号的存货是否陈旧和呆滞,根据产品在手订单销售价格以及最近期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预计销售价格;根据当期产品销售费用及营业收入为基础确定销售费率;根据当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及营业收入为基础确定税金比率;对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对于无市场需求、陈旧和呆滞的存货,其不再适销或用于生产,公司参考报废处置收益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近两年各业务板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22年度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期初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跌价增加金额本期跌价减少金额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跌价计提比例
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及其他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40,511.282,621.311,272.38405.811,296.792,191.095.41%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0,934.35997.101,231.77947.55554.21727.116.65%
玻璃业务-1,537.5191.48-1,628.99-0.00%
其他17.8115.2315.521.1815.1214.4581.13%
业务板块2022年度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期初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跌价增加金额本期跌价减少金额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跌价计提比例
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及其他
合计51,463.445,171.152,611.151,354.543,495.112,932.655.70%

(续表)

业务板块2021年度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期初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跌价增加金额本期跌价减少金额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跌价计提比例
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及其他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28,688.3512,058.961,735.27314.1110,858.812,621.319.14%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4,136.362,279.14839.47-2,121.51997.107.05%
玻璃业务5,775.87694.201,420.99210.44367.241,537.5126.62%
其他17.90306.61--291.3815.2385.08%
合计48,618.4715,338.913,995.73524.5513,638.945,171.1510.64%

公司2022年度存货跌价计提金额较2021年度差异较大主要系2022年6月份公司处置了从事玻璃业务子公司凯茂科技36%股权所致,自2022年7月份开始,凯茂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八条:“投资方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近两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6,281.24--
上海杰珂电器有限公司3,075.673,075.67-
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886.61--
安徽量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23.17--
合计11,966.693,075.67-

(续表)

公司名称2021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5,713.80--
上海杰珂电器有限公司3,075.673,075.67-
深圳市奇非科技有限公司1,423.171,423.171,423.17
安徽量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82.13--
合计10,594.764,498.841,423.17

公司在2021年度对深圳市奇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非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奇非科技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销售与国内贸易业务,受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萎缩、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内区域静默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致使奇非科技业务开拓受阻,导致奇非科技经营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持续亏损。同时,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对消费电子业务不再持续投入,拟将奇非科技注销关闭。公司管理层结合当前实际及内外部环境因素综合判断,2021年度对奇非科技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奇非科技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3)固定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年末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公司近两年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66,373.9827,265.99-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2,766.2822,760.7345.12
合计139,140.2750,026.7245.12

(续表)

项目2021年度
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70,455.8427,265.9912,288.62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80,355.7223,773.1813,164.86
合计150,811.5551,039.1725,453.48

1)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对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计提的减值准备,主要系对元生智汇的厂房计提的减值准备,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元生智汇厂房租赁业务下滑,厂房空置,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期末,公司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元生智汇房产进行评估,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2】第073号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2021年末,公司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2】第065号、苏华评报字【2022】第064号、苏华评报字【2022】第171号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1年度
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6,211.166,166.284,065.34
春兴精工(泗洪)有限公司10,961.406,933.886,933.88
公司名称2021年度
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5,366.951,978.531,978.53
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2,935.4081.4381.4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5,097.97153.21105.67
合计50,572.8615,313.3313,164.85

2021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32亿元,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业务。子公司惠州春兴主要从事与消费电子业务相关的生产与制造。因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利润率低,资金占用周期长,导致惠州春兴持续亏损。公司在2020年底进行业务规划调整,关停了惠州春兴生产制造,经营模式转变为以设备租赁为主营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设备租赁业务收入并不理想,大部分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另外,因惠州春兴与惠州安东物权保护纠纷案,法院判决惠州春兴向惠州安东返还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支付占用费。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1年10月成立春兴精工(泗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春兴”)主营业务为设备租赁,目的是为了将惠州春兴厂区设备转移至泗洪春兴,以便于惠州春兴腾空厂房,返还给惠州安东。机器设备搬迁至泗洪春兴后,设备状态并未改变,依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产业布局,公司在安徽金寨投资建设了5G产业园,为了更好的优化成本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10月底将常熟春兴工厂搬迁至安徽金寨(安徽轻合金)进行生产,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搬迁价值的资产和设备,公司采取就地处置方案;另外,因常熟工厂搬迁,导致部分订单流失,机器设备开机不足,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春兴精工母公司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主要系天线事业部相关设备,该批设备均为定制化设备;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份关停天线事业部相关业务,对该批设备进行处置变卖,由于其定制化程度较高,二手设备市场暂无需求,资产出现减值迹象。

2022年末,公司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3】第176号、苏华评报字【2023】第177号、苏华评报字【2023】第182号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45.12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
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3,871.414,771.476.20
春兴精工(泗洪)有限公司10,227.936,218.9634.52
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5,657.833,171.044.39
合计19,757.1714,161.4745.12

(4)在建工程减值

公司近两年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2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1,043.7355.59-

(续表)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806.0578.4146.45

公司在2021年度对春兴精工母公司天线事业部相关设备安装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系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关停了天线事业部相关业务,并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变卖,因其设备定制化程度高,二手设备市场暂无需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46.45万元。

(5)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近两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900.57900.57-
苏州阳丰科技有限公司295.29295.29-
IMF&Assembly Inc.1,024.121,024.12-
惠州市鸿益进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095.794,095.79-
合计6,315.786,315.78-

(续表)

公司名称2021年度
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900.57900.57-
苏州阳丰科技有限公司295.29295.29-
IMF&Assembly Inc.1,024.121,024.1287.85
惠州市鸿益进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095.794,095.79-
合计6,315.786,315.7887.85

公司在2021年度对IMF & Assembly Inc.(以下简称“IMF”)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IMF注册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主要从事精密轻金属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以及冲压钣金件的研发和制造业务,为客户提供精密CNC加工。受全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美国国内市场需求疲软,订单萎缩,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下降27.66%;同时中美贸易摩擦没有缓解的迹象,外部环境未见明显好转,对公司后期业务有间接影响。因公司持续亏损,管理层计划未来几年不对IMF进行大额投资。综上,公司管理层结合当期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情况预测综合判断,

决定对IMF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IMF营业收入与2021年度持平,公司经营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情况较2021年度有所收窄。

综上,公司近两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主要系以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基础依据,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于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不存在“大洗澡”等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2.近两年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
对外捐赠0.046.15-6.11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452.0318,859.62-18,407.59
非常损失169.42-169.42
盘亏损失58.74-58.74
罚款及违约赔款支出581.532,243.07-1,661.54
无法收回的往来款0.34-0.34
其他17.90530.25-512.34
合计1,280.0121,639.09-20,359.08

近两年营业外支出主要差异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罚款及违约赔款支出。

1)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13,322.95-13,322.95
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2,424.93-2,424.9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324.051,540.61-1,216.56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696.29-696.29
东莞迈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432.61-432.61
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93.02-293.02
Chunxing Poland Sp Zo.o.107.31-107.31
其他公司20.68149.20-128.52
合计452.0318,859.62-18,407.59

上述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对非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资金利用率不高的业务执行关停并转策略,优化成本结构,积极推进“瘦身减负”工作,对闲置设备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换取现金流,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2021年2月24日,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批准成立资产管理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察公司及分子公司进行全面资产盘点清查,对闲置资产以及不良资产进行分析并给出处理意见。经过盘点清查,对于一些公司未来无使用需求的设备,公司决定对外进行处置(出售或者出租);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对于那些超出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淘汰的老旧设备、功能损坏无法使用的残破设备且无法搬迁、无市场需求以及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公司决定直接报废处置,2021年度公司共计确认报废损失3,111.73万元,主要集中在春兴精工、苏州迈特、东莞迈特和南京春睿。

另外,惠州春兴资产报废损失主要系因与惠州安东物权纠纷诉讼案件所引发的一系列资产报废。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13民初315号),判决公司及惠州春兴向惠州安东返还土地(二期厂房西侧无建筑物空地除外)及地上建筑物;并支付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有使用费。根据判决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计提不动产占用费6,048.69万元;同时将前期对涉案土地、厂房投入的装修、改造工程和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报废处理,2021年度公司共计确认报废损失9,966.58万元,其中厂房改造工程报废损失9,857.5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报废损失109.07万元。另外,因公司需尽快将涉案土地和厂房归还给惠州安东,公司于2021年10月在泗洪成立泗洪春兴,以便于将惠州春兴设备转移至泗洪春兴。泗洪春兴成立后,公司陆续将部分设备搬迁至泗洪春兴,对于一些无法搬迁或者无搬迁价值的设备,公司采取就地处置方案,共计确认报废损失3,356.37万元。

常熟春兴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主要系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为了更好的优化成本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出售了常熟春兴的厂房,在安徽金寨投资建设了5G产业园,并于2021年10月底将常熟春兴工厂搬迁至安徽金寨(安徽春兴轻合金科

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搬迁价值的资产和设备,公司采取就地处置方案,共计确认报废损失2,424.93万元。

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2022年6月,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注销Chunxing Poland Sp Zo.o.(以下简称“波兰春兴”),并成立清算小组对波兰春兴相关资产、债务等进行清算,2022年度共计确认资产报废损失107.31万元。2)罚款及违约赔款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
违约金支出102.342,220.35-2,118.01
滞纳金支出18.935.7213.21
罚款支出20.0017.003.00
其它罚款违约支出379.05-379.05
未决诉讼预计负债61.21-61.21
合计581.532,243.07-1,661.54

违约金支出主要系对供应商以及客户违约赔偿支出,其他罚款违约支出主要系购买得润投资股权转让款资金占用利息支出。

综上,公司近两年营业外支出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罚款及违约赔款支出,均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对相关事项及经济业务如实进行核算记账,不存在“大洗澡”等跨期利润调节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存货状况,了解存货的使用预期,关注存货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2)查询本年度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本年度及期后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的走势,检查分析管理层考虑相关因素影响存货跌价的合理性。

(3)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程序,检查存货跌价测

试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关注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4)对于期后已销售的存货,我们抽取相关样本,对比期后实际售价与存货跌价测试的预计售价,分析判断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估计的合理性。

2.针对固定资产减值计提,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执行固定资产监盘程序,了解固定资产的状况,是否存在长期闲置等情形。

(2)获取并复核管理层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评估外部评估专家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复核公司管理层和外部评估专家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选取的适当性,减值测试依据的关键假设及关键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3)重新计算固定资产减值金额,复核财务报告中与固定资产减值有关披露是否充分。

3.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查询被投资单位的公开信息,了解相关经营情况,复核公司管理层所做出的估计是否合理。

4.针对商誉减值,复核公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是否合理,复核公司管理层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恰当,所做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是否合理。

5.获取并复核营业外支出明细表,了解其构成及计算依据,检查相关支撑性资料。

6.了解并复核近两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差异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关注前期是否存在“大洗澡”等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核查结果:

公司各项资产减值计提、营业外支出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原因合理,未发现存在“大洗澡”等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8.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与期初基本持平,但坏账计提比例由

5%下降至0.48%。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2.4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9亿元,多家客户由于存在严重资金问题全额计提坏账。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确认收入的年度,你公司在与相关客户开展业务时是否评估其信用状况与履约能力,是否符合“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收入确认条件,应收客户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应收票据分类如下:

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商业承兑汇票20,517,939.18
非关联方商业承兑汇票2,175,576.0022,695,546.27
合计22,693,515.1822,695,546.27

本期期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商业承兑汇票为,期末未到期,已背书给合并范围外其他单位,报表层面不予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对应债务列报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票据,合并层面不予抵消,针对出票人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未予计提坏账准备,故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下降,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确认收入的年度,你公司在与相关客户开展业务时是否评估其信用状况与履约能力,是否符合“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收入确认条件,应收客户与你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回复:

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形成,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在与客户开展业务时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建立客户档案。另外,经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并经查询公开信息,除惠州泽宏以外,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的客户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深圳市博泰易通电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7,411.417,411.41博泰易通成立于2010年,主要经营手机、交换设备、数字集成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及电子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与销售。公司于2017年开始与其合作开展贸易业务,主要向其销售无线路由器、华为智能手表和智能手环。在开展业务前,公司对其信用情况与履约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主要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其资信情况与诉讼等信息,未发现异常情况。公司2017年至2018年向其销售商品累计产生应收账款18,155.76万元,累计收款款项10,744.35万元,公司发现其回款异常后,并进行了法律诉讼。后因博泰易通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出现严重资金问题,诉讼不断增加,败诉且未能履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截止报告期末剩余7,411.41万元应收账款尚未收回,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收取合同对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3,729.382,455.78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惠州泽宏在出售前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将其100%的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惠州春兴因厂房租赁和材料销售对惠州泽宏累计产生应收账款9,520.26万元,累计收回款项6,131.49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惠州泽宏应收租赁款余额3,388.77万元,主要系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的厂房租赁费;在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公司控制惠州泽宏期间,公司子公司春兴保理累计向惠州泽宏发放贷款15,970.83万元,惠州泽宏累计还款12,000万元,剩余保理款本金3,970.83万元尚未收回。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惠州泽宏应收保理利息余额340.61万元,主要系2021年产生的保理利息。公司对惠州泽宏应收租赁款和保理利息均系依据合同约定,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在与惠州泽宏开展业务时,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事项中止,经与控股股东及债务人协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虽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拟抵押相关资产作为欠款的增信措施,但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应收债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深圳大晟科技有限公司3,552.453,552.45大晟科技成立于2013年,主营业务包括手机、交换设备、数字集成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及电子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与销售等。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与其开展贸易业务,向其销售无线路由器、智能手表等无线终端产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对大晟科技资信情况进行评估,未发现异常情况。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向大晟科技销售产品累计产生应收账款7,455万元,累计收回货款3.902.55万元,公司发现其回款异常后,及时中止了与该客户业务往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未查到其有可供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执行财产。截止报告期末剩余3,552.45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该客户未收回余额对应收入发生于2018年,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收取合同对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深圳讯掌科技有限公司3,258.583,258.58深圳讯掌成立于2011年,属于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业,因其在无线终端产品销售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和优势,2017年-2018年期间与其开展贸易合作,向其销售无线路由器、智能手表和手环等无线终端产品,累计形成应收账款17,364.98万元,累计收回款项14,106.40万元,剩余3,258.58万元尚未收回,对应收入发生于2018年。该公司2018年之前回款未出现异常情况,但自2019年起对方回款异常,公司多次催收,对方提供回款计划,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回款,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已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控股股东被限制高消费,其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公司预计该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综上,公司对该客户销售商品,收取的合同对价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惠州春鼎科技有限公司1,411.361,411.36惠州春鼎成立于2016年,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不含电镀铸造工序)、塑胶制品(不含废旧塑胶)、电子产品;电子通讯设备及其配件、通讯器材配件、通用设备配件。 2016年惠州春兴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惠州春鼎承租公司厂房及设备,并为公司部分压铸产品进行后加工,2017-2018年公司对惠州春鼎租赁厂房和设备累计形成应收账款1,725.02万元,冲减应付的加工费710万元,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其扣款396.34万元,剩余应收账款1,411.36万元尚未收回。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收取厂房设备租赁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因其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应收租赁款可以抵扣加工费,公司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因货款到期后对方一直未回款,惠州春兴将其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惠州春鼎同意自2021年9月1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日开始每月支付50万直至付清为止,后因其未能按照民事调解书按期还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执行,其无可供执行财务,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30.951,330.95普创天信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科技园,拥有3个研发机构及10余家子公司。深圳普创作为国内领先的无线通信产品提供商,产品涵盖3G、4G、智能平板、智能收集、数字出版等,同时系著名通讯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无线终端产品国内代理商,其经销产品覆盖华为众多产品系列。基于公司当时提出春兴精工做大、做强的企业愿景,经过综合评估,与普创天信开展了无线终端分销业务及保理业务。公司子公司春兴保理2016年4月开始与普创天信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为普创天信提供商业保理业务,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春兴保理累计为普创天信提供商业保理款3.20亿元,已全部收回。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普创天信应收账款余额1,330.95万元尚未收回,主要系2018年与2019年确认的保理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系依据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因普创天信经营不善,2020年7月下旬,公司业务人员反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公司紧急安排律师核实情况并安排人员与普创天信法人代表现场访谈,并于2020年8月22日,委托律师对公司债权进行了补充登记。因普创天信破产,公司应收保理利息1,330.95万元预计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市华译天讯科技有限公司954.01954.01华译天讯成立于2008年,主营从事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与其开展贸易业务,向其销售无线路由器、智能手表等无线终端产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对华译天讯资信情况进行评估,未发现异常情况。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向华译天讯销售产品累计产生应收账款6,579.55万元,累计收回货款5,625.54万元,后因其资金问题,未能及时回款,经双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方沟通,华译天讯于2020年1月份出具了付款计划书,但后续并未按照约定进行回款,公司对其进行了法律诉讼。经公开信息查询,华译天讯涉及多起诉讼,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且未能履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截止报告期末剩余954.01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收取合同对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广东侕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90.47690.47广东侕福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金属新材料的研发与销售,五金与塑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电子设备、自动化设备、各类终端通信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与转让。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春兴自2016年-2017年期间与其合作,累计形成应收账款697.55万元,主要系向其销售手机卡托等消费电子产品。合作期间,公司多次催其回款无果,该客户自2020年起陆续涉及多起诉讼,且被法院列为失信人,股东被限制高消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1年3月将其诉至法院,胜诉后要求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已被吊销,经过法院拍卖清算后,公司于2022年收到执行款7.08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690.47万元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综上,公司对该客户销售商品,收取的合同对价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上海舷恒实业有限公司480.33480.33上海舷恒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系公司供应商,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与其开展合作,向其采购设备、耗材、备品、备件及辅料,并向其出租厂房、出售二手设备,双方业务往来正常。因其为公司供应商,在与其开展业务期间,公司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上海舷恒应收账款余额480.33万元尚未收回,主要系2020年至2021年厂房租赁费与销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售设备所形成,后因上海舷恒经营不善,出现严重资金问题,诉讼不断增加,败诉且未能履行,2022年1月上海舷恒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该客户业务往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苏州春旭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79.81379.81春旭五金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公司设备供应商,公司于2014年开始向春旭五金采购设备,因春旭五金在设备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优质的设备资源,公司一直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故公司在向其销售设备的时候,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因此,公司将一些二手设备销售给春旭五金。2015年至2020年5月份,公司累计向春兴五金销售设备925.46万元,累计收到设备款545.65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春旭五金应收设备款余额379.81万元,主要系2020年5月向其销售设备形成。2020年下半年开始,受不可控因素影响,春兴五金经营情况恶化,出现严重资金问题,诉讼不断增加,被法院强制执行且无履行能力,同时,春旭五金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亦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东莞丞邦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8.77378.77东莞丞邦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通讯设备及其配件、通讯器材配件、通用机械设备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系公司供应商。2016年12月公司子公司惠州春兴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向其采购原材料及半成品,2017年3月开始,惠州春兴向其销售废料,并于2020年销售一批设备给东莞丞邦。2017年至2020年期间向东莞丞邦销售废料和设备累计产生应收账款681万元,因产品质量问题扣款54,75万元,冲抵应付货款247.49万元后,剩余378.77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因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和半成品,应付货款可以抵扣应收账款,在开展业务时,公司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因款项逾期未能收回,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21年5月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书,对方同意从2021年9月开始分期支付货款,后因东莞丞邦未能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未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公司预计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综上,公司对该客户销售货物,收取合同对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上海维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7.66207.66公司与上海维轴应收账款主要系设备租赁款,上海维轴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2016年10月起与其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截止到2017年11月累计形成应收账款未收回余额207.66万元,期间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2017年11月已收回出租的机器设备。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的合同对价,符合商业习惯,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上海维轴涉及诉讼不断增加,败诉且未能履行,未履行比列100%,该公司已经被列为失信人,且大股东被限制高消费,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南昌与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77.34177.34南昌与德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6亿元,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其合作,在开展业务前,公司对其信用情况与履约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主要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其资信情况与诉讼等信息,未发现异常情况。2018年1月和4月公司分别向其销售一批模具和夹具,价税合计183.51万元。货物交付后对方未能及时付款,公司于2018末起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对方同意于2019年4月20日前支付模具款,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后因对方未能按约定付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仅执行到6.17万元,剩余177.34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同时,南昌与德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综上,公司与该客户业务往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苏州仕泰隆机床商城有限公司104.72104.72公司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仕泰隆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公司参股公司仕泰隆工业品商城有限公司(公司持股30%)全资子公司,2014年公司与其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厂房和办公楼,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并约定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给予1年的项目建设期,后因其自身原因,实际租赁到2016年1月底,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苏州仕泰隆应收租金余额104.72万元,主要系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的房租收入。因其系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与其开展业务时公司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苏州仕泰隆已于2021年1月19日注销,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综上,公司与该客户业务往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上海品冉贸易有限公司55.6755.67上海品冉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从事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塑料制品、纸制品等销售,系公司供应商。公司惠州子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与其开展业务合作,主要向其采购刀具和辅料,同时上海品冉对公司废旧刀具进行回收,因其是公司供应商,应付货款可以抵扣应收账款,公司在向其销售废旧刀具时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2018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公司向上海品冉销售废旧刀具和设备累计产生应收账款218.22万元,收回款项162.55万元,剩余55.67万元尚未收回,主要系2021年2月销售设备形成的应收款。后因上海品冉经营情况恶化,出现严重资金问题,诉讼案件不断增加,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未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41.9941.99中新国际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下属子公司常熟春兴自2017年陆续与其合作,累计形成应收账款57.64万元,累计回款14.75万元。截至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关联方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额41.99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对其销售一批49.57万元的模具,后续公司与其未发生其他交易。因一直未收到剩余回款,公司于2019年6月诉至法院并要求强制执行,但由于其没有可执行财产,一直未能收回款项。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累计被执行标的3,521.08万元,未履行总金额3,519.61万元,未履行比列高达99.96%,且该公司股东首次破产重组失败,目前第二次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综上,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收取的合同对价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合计24,164.9022,891.30--

为了加强客户资信评估和授信管理,降低呆账、坏账风险,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客户建档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对公司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客户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对逾期未回款的客户及时进行跟催,并通过发送催款函、律师函和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最大程度降低坏账风险。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表,复核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了解并分析坏账准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了解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计算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与应收款项余额比例,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4.获取并复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获取并检查相关客户信用评价过程资料,分析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获取并复核管理层款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5.查询应收客户的公开信息,关注是否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核查结果: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经查询公开信息,除惠州泽宏外,我们未发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9.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5.07亿元,其中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4234万元、未履约预付货款3,234.23万元、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4,582.23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4.96亿元,占比97.83%。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设备款1.03亿元。

请你公司:

(1)列示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未履约预付货款及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工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和关联关系,说明交易背景、金额、合同账期、账龄和逾期账龄,说明与预付对象的交易是否有实物流转、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长期未履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2)说明长账龄其他应收款占比极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长期挂账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列示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未履约预付货款及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工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和关联关系,说明交易背景、金额、合同账期、账龄和逾期账龄,说明与预付对象的交易是否有实物流转、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长期未履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1.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金额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4,234.003年以上

2016年1月20日,公司与安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东国际”)签订《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受让安东国际持有的惠州安东100%的股权。公司收购惠州安东股权主要系看中其土地、厂房以及环保资质等核心资产,有助于公司建立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进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意向性协议签订后,公司支付了4,100万元诚意金,后续又因电力扩容工程支付133万元,其他款1万元,合计4,234万元。同时,协议约定:1)安东国际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出惠州安东土地使用权证和所有房屋的产权证;2)安东国际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解除惠州安东房屋抵押限制,并确保其拥有的房产和土地没有任何权利受限情况;3)诚意金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后直接转为股权转让金。

由于惠州安东所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没有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因此交易双方未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也曾多次与惠州安东进行协商解决,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10月20日,安东国际与惠州市越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兴物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越兴物业在成为惠州安东100%股东后应本公司退还4,100万元诚意金及产生的利息。2018年12月27日,安东国际将惠州安东股权转让给惠州市越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越兴”),

并已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越兴物业成为惠州安东100%股东。2019年6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与安东国际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判决安东国际与惠州越兴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2020年12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0)粤民终2064号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述诉求。

2020年7月28日惠州安东向惠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春兴返还位于博罗县龙溪镇宫庭村第九小组鱼龟湖的不动产,并支付相关不动产于2016年4月19日起的占用费。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13民初315号),判决公司及惠州春兴向惠州安东返还土地(二期厂房西侧无建筑物空地除外)及地上建筑物;并支付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有使用费(从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19日,按每月931,543.74元计付,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按每月1,035,048.60元计付)。

公司及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就该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242号),撤销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1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返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维持判决第二项(即支付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有使用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计提相关不动产占用费6,079.21万元。2023年5月25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惠州春兴银行账户强制执行划扣不动产占用费5,990.40万元给惠州安东。

另外,2021年11月18日,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状告安东国际、惠州安东、越兴物业,要求安东国际、越兴物业返还本公司4,100万元及利息损失,要求安东国际、惠州安东退还垫付的扩容工程款,并要求三被告赔偿公司损失18,000万元(暂估)。

2022年1月29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清单,查封惠州安东名下原惠州春兴生产经营地不动产,并冻结越兴物业持有的惠州安东100%股权。2023年1月,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05民初2434号),判决确认本公司与安东国际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安东国际、越兴物业返还本公司4,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4,1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安东国际、惠州安东返还本公司代付工程款133万元;安东国际赔偿本公司损失2,400万元。

因安东国际不服上述判决,已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苏民终607号),目前该案件待审理。

2.未履约预付货款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金额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CALIENT TECHNOLOGIES INC1,114.343年以上
上海舷恒实业有限公司794.963年以上
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22.923年以上
上海品冉贸易有限公司333.692-3年
鑫蒂测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35.332-3年
深圳珑盛建设有限公司33.002-3年
合计3,234.23----

(1)CALIENT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CALIENT”)

2017年8月,公司拟通过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Chunxing Holdings (USA)Ltd.(以下简称“CX USA”)以1.479亿美元通过公司合并的方式收购其51%的股权。CALIENT拥有业界领先的3D-MEMS光路交换开关生产技术,持有近64个左右专利以

及数量可观的技术秘密。公司通信业务板块通过此次收购实现产业链垂直整合,使公司在深耕通信行业的基础上进军光通信行业,开始逐步由精密制造型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

公司拟以收购CALIENT股权实现公司转型升级为前提,于2017年7月与CALIENT签订了800.3万美元的设备采购协议购买3D光通信设备,并于当年9月按照约定支付了20%(折合人民币1,114.34万元)预付款,款项支付后对方一直未发货,公司已向对方发送律师函催促退款事宜,因跨国诉讼程序繁琐,时间跨度长等因素,预期无法执行且预付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已经不再需要该设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亦将持续跟进退款事宜,争取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

(2)上海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舷恒”)

上海舷恒主要向公司供应数控机床、机床备件、液压油等,公司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预付发货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其预付账款余额合计

794.96万元。因其经营不善,出现严重资金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上海舷恒存在大量诉讼且败诉未履行,败诉未履行比例高达100%,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亦被限制高消费。2022年1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沪03破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舷恒破产清算申请。公司预计预付货款794.96万元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本期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上海舷恒破产清算案件尚在进行中,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等相关工作。

(3)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创天信”)

普创天信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906.24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姜天亮。普创天信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科技园,拥有3个研发机构及10余家子公司。普创天信作为国内领先的无线通信产品提供商,产品涵盖3G、4G、智能平板、智能收集、数字出版等。基于公司当时提出做大、做强的企业愿景,公司子公司

深圳迈特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与普创天信开展无线终端分销业务,主要代理销售华为路由器、家庭网关和儿童手表。公司提前下采购订单给普创天信,并按订单量向普创天信预付货款。后因公司为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并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行业的发展情况,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逐渐缩减无线终端分销业务规模,并于2019年与普创天信暂停无线终端产品采购业务,并协商退还预付款事宜。2020年7月下旬,公司业务人员反馈,普创天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公司紧急安排律师核实情况并安排人员与普创天信法人代表现场访谈,并于2020年8月22日,委托律师对公司债权进行了补充登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普创天信破产。因普创天信破产,公司预付货款922.92万元预计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上海品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冉”)

上海品冉主要向金寨春兴供应刀具、夹具以及生产用辅料等,公司根据合同预付部分发货款,对方根据公司生产需要进行发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其预付账款余额合计333.69万元。因其经营不善,出现严重资金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上海品冉存在大量诉讼且败诉未履行,败诉未履行比例高达100%,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法院查明,上海品冉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预计预付货款333.69万元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本期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鑫蒂测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蒂测量”)与深圳珑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珑盛”)

2020年7月23日,公司在东台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东台)有限公司,和科森科技形成战略合作,承接手机、电脑等消费电子零部件加工业务。2020年8月,东台春兴分别与深圳珑盛签订了厂房装修工程合同,合同总价513.71万元,根据合同要求公司预付了150万元工程款,已协商退回117万元,剩余33

万尚未退回;与鑫蒂测量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购买三坐标测量仪,合同总价314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预付了41.7万元货款,已协商退回11.78万元,剩余35.32万元尚未退回;因项目投资出现变故,公司终止了东台春兴项目投资,导致厂房装修工程搁置,设备采购合同均未发货,公司一直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退款相关事宜。根据目前的协商进展情况,预计预付款项均能收回,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3.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金额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福建省仙游县供销集团民生商贸有限公司2,931.323年以上
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02.803年以上
OPTORUN CO., Ltd424.123年以上
广东顺捷威玻璃机械有限公司124.003年以上
合计4,582.23----

(1)福建省仙游县供销集团民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2018年2月,元生智汇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供销集团向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镀膜”)采购镀膜机10台,总价3,224.95万元,并约定预付90%的设备款,该款项由供销集团垫付。款项支付后,华星镀膜一直未发货。后因元生智汇订单不足,经营未达预期,不再需要该批设备,公司积极与华星镀膜协商退款事宜,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因供销集团多次向公司催还垫付设备款,元生智汇于2021年5月份向供销集团支付垫付设备款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2,931.32万元。同时,公司也积极与对华星镀膜方协商退款事宜,由于对方目前并无实际经营,且其大股东东莞市华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星镀膜

99.99512%的股权)因借款合同纠纷,2021年5月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463.56万元,100%未履行,同时冻结华星镀膜99.99512%的股权。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经营规划调整,不再需要该批设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智能”)2017年12月,元生智汇与鼎泰智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玻璃精雕机320台,合同总价3,776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设备款1,132.8万元,同时约定对方按照元生智汇的要求分批交付设备。后因元生智汇订单不足,经营未达预期,不再需要该批设备,故未要求对方交付设备,并积极与对方协商取消合同、退还预付款项。经多次协商催促退款,鼎泰智能于2019年8月退回货款30万元,剩余1,102.80尚未收回。2020年末,该笔预付款账龄已经超过3年,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元生智汇按照账龄100%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经营规划调整,不再需要该批设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与对方协商解决该问题,力争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

(3)OPTORUN CO., Ltd(以下简称“OPTORUN”)

2017年11月,元生智汇与OPTORUN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真空镀膜机2台,合同总价27,000万日元,并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第一期30%设备款8,1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424.12万元),同时约定支付完第二期60%设备款16,200万日元后,对方予以发货。后因元生智汇订单不足,经营未达预期,不再需要该设备,故未支付第二期16,200万日元的发货款。2020年末,该笔预付款账龄已经超过3年,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元生智汇按照账龄100%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经营规划调整,不再需要该设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广东顺捷威玻璃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捷威”)

2017年10月,元生智汇与顺捷威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采购抛光机、自动化学钢化炉一批,合同总价1,472.5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设备款441.75万元。

后因元生智汇订单不足,经营未达预期,部分设备已不再需要,公司积极与对方协商退款事宜,扣除对方已经交付的设备价值以及退还的部分预付款合计170.5万元后,截至2020年末,剩余271.25万元尚未退回。因该笔预付款账龄已经超过3年,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元生智汇按照账龄100%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8月,顺捷威退回设备款147.25万元,截至2022年末,剩余124万元尚未退回,公司将持续与对方协商退款事宜,力争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因公司经营规划调整,不再需要该设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预付工程设备款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供应商名称金额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金寨春兴苏州捷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329.791年以内
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1,464.401年以内
宁波大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0.001年以内
天津戴卡斯汀铸造机械有限公司593.951年以内
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352.441年以内
东野机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80.091年以内
南京宝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32.531年以内
斯托泰科热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2.001年以内
鑫蒂测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78.201年以内
山东开泰抛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3.001年以内
深圳市金承诺实业有限公司35.241年以内
公司简称供应商名称金额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广州东野机械有限公司30.901年以内
江苏正旭防务科技有限公司30.001年以内
安徽磐泽科技有限公司29.161年以内
上海海关28.111年以内
合计9,239.81----
印度春兴Ningbo LK Technology Co.,Ltd510.881年以内
TAMILSELVI S, CONTRACTOR70.981年以内
合计581.86----
元生智汇福建省仙游县供销集团民生商贸有限公司315.401年以内
深圳市君信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8.923年以上
广东顺捷威玻璃机械有限公司34.183年以上
合计468.50----
安徽轻合金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15.122-3年
合计15.12----
春兴铸造苏州顺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861年以内
合计1.89----
总计10,307.1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设备款总计10,307.18万元,主要集中在金寨春兴、印度春兴以及元生智汇,其中金寨春兴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9,239.81万元,占比89.64%、印度春兴581.86万元,占比

5.65%、元生智汇468.5万元,占比4.55%。

金寨春兴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精密制造能,拓展公司业务结构,

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2022年公司在金寨春兴成立新能源汽车事业部,增购大型设备,扩建相关产能。按照一般商业惯例,设备采购都需要预付一部分发货款,设备销售供应商才会予以发货,公司采购的都是一些大型压铸设备以及加工中心等其他辅助设备,目前部分设备已陆续到厂,因压铸设备单价相对比较高,且安装调试周期比较长,另因供应商尚未开具销售发票给公司,导致期末账面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较大。

印度春兴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主要系印度公司产能扩建,2022年7月26日,印度公司与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Ningbo LK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宁波力劲”)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购买4台压铸机以及周边辅助设备,合同总价559.64万美元,并约定合同签订7日内预付30%设备款,并在发货前支付60%设备款,截至2022年末,印度春兴账面预付宁波力劲510.88万元。目前相关设备均已达到印度工厂,正在安装调试中。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中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未履约预付货款、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根据一般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相关方资金占用和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导致相关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亦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力争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另外,公司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设备款亦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均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同时,预付款账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且交易对手均非公司关联方,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开具发票给公司入账后,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将随之减少,故不存在相关方资金占用和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说明长账龄其他应收款占比极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长期挂账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余额合计49,635.5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公司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坏账准备余额坏账计提比例
股权转让款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37,465.003年以上20,407.4354.47%
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4,234.003年以上211.705.00%
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福建省仙游县供销集团民生商贸有限公司2,931.323年以上2,931.32100.00%
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02.803年以上1,102.80100.00%
OPTORUN CO., Ltd424.123年以上424.12100.00%
广东顺捷威玻璃机械有限公司124.003年以上124.00100.00%
小计4,582.23-4,582.23100.00%
未履约预付货款CALIENT TECHNOLOGIES INC1,114.343年以上1,114.34100.00%
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22.923年以上922.92100.00%
上海舷恒实业有限公司794.963年以上794.96100.00%
小计2,832.21-2,832.21100.00%
保证金、押金及其他其他522.083年以上522.08100.00%
合计49,635.5228,555.6557.53%

上述其他应收款主要系由应收股权转让款、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和未履约预付货款组成,合计占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总余额的98.95%,具体挂账原因如下:

1)股权转让款

公司报告期期末应收股权转让款37,465万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总余额的75.48%,主要系公司2018年底出售惠州泽宏与CALIENT股权所形成。

截至报告期末共计提坏账准备20,407.43万元,坏账比例54.47%,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一的回复。

2)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未履约预付股权转让款余额4,234万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总余额8.53%,主要系公司2016年1月拟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收购惠州安东100%股权,公司支付4,100万元诚意金以及为惠州安东垫付电力扩容工程款所形成,具体详情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九第(一)点关于未履约预付股权款的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共计提坏账准备211.70万元,坏账比例5%,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因公司与惠州安东诉讼尚未结束,且公司已经冻结了惠州安东相关房产以及股权,并要求对方返还4,100万元诚意金和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并赔偿公司损失1.8亿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备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该笔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4,582.23万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总余额的9.23%,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生智汇在成立之初,购买生产设备支付合同预付款所形成,截至报告期末共计提坏账准备4,582.23万元,坏账比例100%,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详情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九第(一)点关于未履约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回复。4)未履约预付货款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账龄3年以上未履约预付货款余额2,832.21万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总余额的5.71%,主要系公司向CALIENT购买3D光通信设备支付合同预付款以及公司与供应商以预付部分发货款的合作模式,后因供应商无法履约交货所形成的,截止报告期末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832.21万元,坏账比例100%,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详情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九第(一)关于未履约预付货款的回复。综上,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款项均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

形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按照单项及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收款往来明细,了解款项性质,分析形成原因并抽查相关支撑资料。

2.获取其他应收款账龄明细表,了解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合理性,关注长期未履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检查往来单位公开信息,关注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4.获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关注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核查结果:

1.经核查,未发现其他应收款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2.经核查,长期挂账原因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