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的控股股东为罗平县锌电公司(以下简称“锌电公司”),其持有公司27.40%股份,持股数量为88,597,600股。控股股东自2018年7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由于控股股东在首次发生融资融券业务时未及时告知公司,公司亦只是在2018年-2022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该事项,未对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现将锌电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锌电公司自2018年7月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公司3,200万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12%,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9.90%)转入锌电公司在民生证券开立的担保证券账户,融资8,500万元,该笔融资先后5次按不同金额多次办理展期,并于2021年7月到期。
2021年3月,锌电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罗平锌电4,430万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
13.70%)转入锌电公司在华安证券开立担保证券账户,融资7,000万元,并先后2次办理展期手续。2022年9月16日,锌电公司向华安证券偿还4,480万元,对2,520万元借款办理展期,所持罗平锌电股份担保未发生变化。2023年3月,锌电公司向华安证券就2,520万元借款申请展期,归还截止日为2023年9月11日。
2023年7月24日,锌电公司收到华安证券出具的《客户风险警示函》,要求锌电公司对公司业务的开展及两融账户偿债能力的影响作出说明。同时,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第十四条,华安证券将不再为锌电公司办理负债合约展期,并有权提前解除融资融券合同。
上述融资融券过程中,锌电公司转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截至本公告日,锌电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8,597,600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7.40%。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44,297,600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3.70%;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44,3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3.70%。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