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软科技股票代码:0024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细兵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16层1624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吴加兵住 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吴剑锋住 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西路****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软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软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得兴投资 | 指 | 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奥得赛化学 | 指 | 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吴细兵、申得兴投资、吴加兵、吴剑锋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的权益变动 |
《15号准则》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吴细兵
姓名 | 吴细兵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6510******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二)申得兴投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16层1624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细兵 |
注册资本 | 294.2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81241650L |
成立日期 | 2008年9月25日 |
经营期限 | 2008年9月25日至2058年9月24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市场调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 |
2、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申得兴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申得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吴细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吴细兵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2 | 李得生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省武穴市 | 否 |
3 | 翟迪波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省武穴市 | 否 |
5 | 李国平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省武穴市 | 否 |
4 | 翟玉国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省武穴市 | 否 |
6 | 李爱民 | 女 | 监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7 | 孙继生 | 男 | 监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8 | 江振华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湖北省武汉市 | 否 |
(三)吴加兵
姓名 | 吴加兵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22129196107****** |
住所 | 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新街****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吴剑锋
姓名 | 吴剑锋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21182198406****** |
住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西路****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I楼18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吴加兵为吴细兵的兄长;吴加兵为吴剑锋的父亲;吴细兵为申得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申得兴投资37.27%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吴细兵、申得兴投资、吴加兵及吴剑锋系一致行动人。
吴细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其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进行本次权益变动,以及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11月12日,公司向吴细兵、申得兴投资、吴加兵、吴剑锋等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奥得赛化学98.94%股权的相应股份发行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的期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吴细兵 | 82,353,944 | 10.58% | 41,961,123 | 5.17% |
申得兴投资 | 7,901,628 | 1.02% | 0 | 0.00% |
吴加兵 | 869,936 | 0.11% | 169,936 | 0.02% |
吴剑锋 | 1,741,372 | 0.22% | 0 | 0.00% |
合计 | 92,866,880 | 11.93% | 42,131,059 | 5.19% |
总股本 | 778,414,117 | 100% | 812,367,126 | 100% |
注:2020年10月,吴剑锋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1,500股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1.93%下降至5.19%,权益变动比例达到6.7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1年9月14日,公司向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所发行的股票165,803,108股正式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78,414,117股增加至944,217,22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总股本增加影响,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前 |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吴细兵 | 82,353,944 | 10.58% | 82,353,944 | 8.72% |
申得兴投资 | 7,901,628 | 1.02% | 7,901,628 | 0.84% |
吴加兵 | 869,936 | 0.11% | 869,936 | 0.09% |
吴剑锋 | 1,751,772 | 0.23% | 1,751,772 | 0.19% |
合计 | 92,877,280 | 11.93% | 92,877,280 | 9.84% |
总股本 | 778,414,117 | 100% | 944,217,225 | 1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1.93%下降至9.84%,权益变动比例被动减少2.09%。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等。
(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 增持/减持方式 | 增持/减持时间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吴细兵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21日 | -4,000,000 |
2023年5月5日 | -4,500,000 | ||
吴剑锋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1日 | 42,200 |
-25,100 | |||
大宗交易 |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2月8日 | -1,758,472 | |
申得兴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3年1月18日 | -90,000 |
2023年2月1日 | -130,300 |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2日 | -1,300,000 | |
吴加兵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0日 | -70,000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 | -430,000 |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9日 | -200,000 |
相关内容可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等。
(三)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已于2022年11月24日办理完成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了申得兴投资2,981,856股、吴细兵先生12,195,727股、涂亚杰先生3,036,736股及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2,764,317股,合计60,978,63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4,217,225股减少至883,238,589股。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的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2022年11月24日回购注销前 | 2022年11月24日回购注销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吴细兵 | 82,353,944 | 8.72% | 70,158,217 | 7.94% |
申得兴投资 | 7,901,628 | 0.84% | 4,919,772 | 0.56% |
吴加兵 | 869,936 | 0.09% | 869,936 | 0.10% |
吴剑锋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91,125,508 | 9.65% | 75,947,925 | 8.60% |
总股本 | 944,217,225 | 100% | 883,238,589 | 100% |
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目前已与其中三位业绩补偿义务人吴细兵先生、申得兴投资及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业绩补偿方案。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了申得兴投资3,399,472股、吴细兵先生19,697,094股及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7,774,897股,合计70,871,46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3,238,589股减少至812,367,126股。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
达到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等。信息披露义务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2023年7月27日回购注销前 | 2023年7月27日回购注销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吴细兵 | 61,658,217 | 6.98% | 41,961,123 | 5.17% |
申得兴投资 | 3,399,472 | 0.38% | 0 | 0.00% |
吴加兵 | 169,936 | 0.02% | 169,936 | 0.02% |
吴剑锋 | 0 | 0% | 0 | 0.00% |
合计 | 65,227,625 | 7.39% | 42,131,059 | 5.19% |
总股本 | 883,238,589 | 100% | 812,367,126 | 1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42,131,059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2,921,5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细兵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细兵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加兵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剑锋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华软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453.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吴细兵、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加兵、吴剑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16层1624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回购注销相应业绩补偿股份,同时总股本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92,865,380股 持股比例: 11.9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42,131,059股 变动比例: 5.1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暂不确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细兵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细兵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加兵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剑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