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公司各层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因监事李玉刚先生、倪金美女士、金丹文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因监事李玉刚先生、倪金美女士、金丹文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