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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 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6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京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20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于2023年7月21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7月25日投资者报价、7月26日征询投资者追加认购意向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获配价格(元/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610,041,84195,999,999.9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65,648,53553,999,994.60
3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9.565,230,12549,999,995.00
4广州中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楷精选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561,673,64015,999,998.40
5厦门市柏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柏元产业链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561,569,03714,999,993.72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61,569,03714,999,993.72
合计25,732,215245,999,975.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1日正式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与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与广州中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楷精选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与厦门市柏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柏元产业链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了《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认为《募集说明书》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并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基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宜,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更新,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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