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3年7月28日形成决议。
(四)董事9人,参加表决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议案
内容。
因公司董事王珍瑞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按原股权比例增资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的议案》。
公司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新能源权益装机容量,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高原先生、王珍瑞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33号公告。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制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