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公告
我们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