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书履行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书签订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损失,其中汪妹玲、严伟虎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款1.5亿元,分五期履行完毕(2023年现金补偿共7000万元,2024年现金补偿共80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36号公告】
二、协议书履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一期全部现金补偿款3500万
元,汪妹玲、严伟虎还需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款1.15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前期公司对苏州好屋投资已计提了减值准备,此次公司收到现金补偿款将增加公司收益。
四、存在的风险
因协议书约定现金补偿履行方式为分期支付,虽然协议书已作了相应抵押担保措施,但仍然存在后续现金补偿款到期未能按时支付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书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一期全部现金补偿款3500万元之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