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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3-3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推荐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强先生、王栎栎先生、袁疆先生、方爱玲女士、彭岗先生、高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

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董事会换届不会出现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科学严谨的决策,并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帮助公司发展,全面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由衷感谢各位董事在工作上的杰出贡献,并对各位敬业精神表示敬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推荐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娴灵女士、占美松先生、陈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陈娴灵女士、占美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15:00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29日

附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爱强先生简历

周爱强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6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任技术员;1998年10月至1999年3月在长沙市第五水厂任技术员;1999年3月至2005年6月任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其间:2001.05-2002.04,日本国鹿儿岛市政府研修);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长沙江南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历任城西分公司副经理、总公司行政工作部部长、职工董事;2008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益阳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任职于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爱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爱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爱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周爱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周爱强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王栎栎先生简历

王栎栎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德国海德堡大学硕士,北京大学/美国西北大学EMBA。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武汉三特爱乐玩旅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第十三届湖北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民革湖北省省委委员、湖北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复旦大学校友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曾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王栎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99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王栎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栎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栎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栎栎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王栎栎先生于2022年8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详见2022年8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王栎栎先生长期供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对旅游行业、资本市场及公司经营情况均有着深入的理解,本次聘任王栎栎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袁疆先生简历

袁疆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东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董事、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谷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光谷新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武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谷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北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截至目前,袁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袁疆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袁疆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袁疆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方爱玲女士简历

方爱玲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5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武汉东湖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人事部;2001年1月至2011年4月任职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主管、高级主管、执行副经理;2011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执行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方爱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方爱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爱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方爱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方爱玲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彭岗先生简历

彭岗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51工厂财务处;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10工厂财务处;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湖北丝宝集团;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职于武汉光谷朗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武汉四方力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武汉安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武汉宇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职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财务审计部,期间外派至参股企业武汉兰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彭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彭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彭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岗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高辉先生简历

高辉先生,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经济学硕士,税务师、会计师。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银行十堰分行从事财务工作;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在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从事资产负债管理工作;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在天风证券从事税务管理工作;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在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项目投资工作;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在深圳东森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工作从事项目投资工作;2019年8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执行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光谷新

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兼任武汉中关村硬创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北新为光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高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高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高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高辉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娴灵女士简历

陈娴灵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仲裁基础理论研究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为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PPP专家库成员,湖北省财政厅

PPP专家库成员,武汉市财政局PPP专家库成员,湖北省PPP研究院专家库成员。曾任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咨询专家、武汉市江夏区人大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PPP专家库入库专家。截至目前,陈娴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娴灵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娴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娴灵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娴灵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占美松先生简历

占美松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0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获博士学位。自2009年博士毕业后一直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任教,从事会计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骨干教师。

截至目前,占美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占美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占美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占美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占美松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陈真先生简历

陈真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现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烽火通信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债券业务内核委员。曾任职于原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投资银行总部。

截至目前,陈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真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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