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反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邵毅平 傅震刚 孔德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