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2023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实行与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由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持有东翌置业60%股权,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翌置业40%股权,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3-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34,197,440元变更为人民币4,812,931,457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及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