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经仔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ESTRA Auto对ERAE CS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春光、郭斌、万夕干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