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韩厚坤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9.92 | 3.31% | 0.03% |
2 | 杜广荣 | 副总经理 | 8.12 | 2.71% | 0.03% |
3 | 陶凯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40 | 2.47% | 0.02% |
4 | 吴太华 | 副总经理 | 6.49 | 2.16% | 0.02% |
5 | 任婷 | 董事 | 4.24 | 1.41% | 0.01%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0人) | 230.73 | 76.91% | 0.75% | ||
预留 | 33.10 | 11.03% | 0.11% | ||
合计 | 300.00 | 100.00% | 0.9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权益部分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