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维宏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0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明洲 | 何闫闫 | ||
电话 | 021-33587515 | 021-33587515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
电子信箱 | weihongzq@weihong.com.cn | weihongzq@weihong.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8,095,599.43 | 212,071,142.71 | 2.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330,252.50 | 31,582,991.26 | 5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5,868,778.00 | 29,404,769.19 | 5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360,782.40 | -3,294,622.62 | 1,598.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22 | 0.2895 | 56.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22 | 0.2895 | 5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0% | 5.02% | 2.2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21,397,890.98 | 856,989,101.38 | -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2,172,044.52 | 652,442,094.06 | 6.0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汤同奎 | 境内自然人 | 31.81% | 34,705,069.00 | 26,028,802.00 | ||
郑之开 | 境内自然人 | 25.95% | 28,305,876.00 | 23,642,182.00 | ||
胡小琴 | 境内自然人 | 3.71% | 4,048,400.00 | 0.0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80% | 872,790.00 | 0.00 | ||
赵东京 | 境内自然人 | 0.58% | 632,460.00 | 519,345.00 | ||
宋秀龙 | 境内自然人 | 0.55% | 601,000.00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3% | 574,680.0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3% | 471,616.00 | 0.00 | ||
牟凤林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19,296.00 | 418,497.00 | ||
中国建 | 其他 | 0.34% | 371,020.00 | 0.00 |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公司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中,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郑之开先生与胡小琴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上述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1578,发证时间2022年11月15日,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启动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为公司利用金融工具吸引人才、激励核心骨干、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达成等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