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