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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元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核,李元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李元军: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14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TCL集团惠州电器销售公司成都分公司片区销售代表;2005年12月至2009年08月,历任宏华集团下属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班长,国外培训领队、项目经理、技术服务公司综合部主任;2009年9月至2023年6月,历任宏华集团下属宏华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国内外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2023年6月至今,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李元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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