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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7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按类别分为不超过一年和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借款,以满足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为2022年越秀租赁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其中,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的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江苏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江苏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越秀租赁持有江苏越秀租赁6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越秀租赁35%股权,江苏越秀租赁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越秀租赁本次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亦不影响公司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累加本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2,20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陈军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37楼A单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江苏越秀租赁65%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江苏越秀租赁的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0,817.64万元,净资产80,249.4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875.21万元,净利润249.4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苏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2,007.78万元,净资产81,176.04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278.28万元,净利润926.57万元。

江苏越秀租赁设立于2022年7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有信用评级信息。经查询,江苏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250,000万元,该额度将于2023年8月到期;目前累计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33%,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月5日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主营业务:控股平台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65,048万港元,净资产65,115万港元;2022年营业收入16,820万港元,净利润12,132万港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65,662万港元,净资产65,728万港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614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已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300,000万元。越秀租赁本次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租赁,借款方江苏越秀租赁。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江苏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江苏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五、风险分析

本次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正常业务拓展需求。江苏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处于开展业务初期,未有信用评级信息,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江苏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江苏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江苏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是2022年越秀租赁对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

度为2,200,000万元,其中有650,000万元额度将于2023年8月-9月到期;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5.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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