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5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3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36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