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云飞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张云飞、卢树敬、锁亚强、李保民、宋文胜、谢敏、郭莉莉和刘洪川,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志军。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乐凯新型橡塑助剂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3-4#产线工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人民币 1.75 亿元(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投资建设“乐凯新型橡塑助剂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3-4#产线工程”。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管理的快速融合,确保公司持续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公司拟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保定分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管理的快速融合,确保公司持续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公司拟在河北省保定市设立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的召开、审议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