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及回复。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 修订情况 |
重大风险提示 | 1、更新标的公司最新的待偿还委托贷款及购煤款金额。 |
第五章 拟出售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2、补充阜新热电公司2022年底固定资产减值测算过程,与本次重组评估的测算过 |
章节 | 修订情况 |
3、补充铁岭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评估值差异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铁岭公司两次评估差异。 | |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补充上市公司委托运营管理的具体模式、相应会计处理,未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 |
第十二章 其它重大事项 | 2、补充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形成的时间及原因、金额、主要用途、期限及是否逾期、坏账计提情况等; 3、补充标的公司后续的还款计划及安排,结合本次交易的支付进度、交割安排,补充本次出售的会计处理及相应资产的出表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补充交易安排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论证; 5、补充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是否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事宜; 6、补充除已披露的债务外,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资金或利益往来。 |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