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新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持有公司股份17,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9%)的股东徐新强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6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4.895%)。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徐新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徐新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7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25,200股,累计减持2,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比例超过1%的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新强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三友联众 | 股票代码 | 300932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股份种类(A股、 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275,200 | 1.294 | |||||
2,275,200 | |||||||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 ? □ □ □ □(请注明)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220,000 | 9.79 | 14,944,800 | 8.496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220,000 | 9.79 | 14,944,800 | 8.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0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持有公司股份17,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9%)的股东徐新强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6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4.895%)。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是□ 否? |
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股东徐新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