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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7月25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依据《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监事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公司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监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同意豁免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000.00万股调整为995.00万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65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7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9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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