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7月25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依据《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董事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000.00万股调整为995.00万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65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广良、田艳伟、田春山、隗合双、付立强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7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9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广良、田艳伟、田春山、隗合双、付立强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