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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及自有资金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明阳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对应的金额 11,85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申请。

为保证办理上述融资业务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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