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0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3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公司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即延长至2024年7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