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人 |
1.01 | 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2.01 | 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张正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唐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3.01 | 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 转 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意见方式(议案1):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方式亦同。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人 | 选举 票数 | ||
1.01 | 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选举 票数 | ||
2.01 | 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正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唐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选举 票数 | ||
3.01 | 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