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吕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董事吕钢先生拟在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6%)。
公司于近日收到吕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4日,吕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吕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4日,吕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吕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钢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吕钢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吕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